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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防控新案,深挖陈案,推进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引深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成果,从而达到防控案件风险隐患的目的,按照省局提出的“扫清这片土地“案件专项治理深度排查的工作安排及要求,及省联社和市办事处的安排部署,结合区联社合规文化
建设的总体工作思路,我们区联社深入开展了此次案件专项治理“回头看”深度排查活动。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全员认识,深入开展案件专项治理理活动
20*年11月7日,区联社在市分局参加了省局“扫清这片土地”案件专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后,根据市办事处的安排部署,联社及早动手,展开此次案件专项治理“回头看”深度工作前期准备工作,20*年11月16日,在省联社市办事处电视电话会议后,联社于20*年11月17日下午,立即制定并出台了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及指导意见,展开工作,并将省联社下发的《公告》、《致全省信合员工的一封公开信》、《全员承诺书》和《案件专项治理常识》等材料全部按时送到了每一位员工手中,并通过张贴公告、社会宣传等形式,提高社会舆论的监督力度,确保我区联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有效。
二、强化培训学习提高案件防控能力
联社为提高全体员工对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认识,及对案件风险隐患的防控能力,强化全员案件防控培训,并由联社理事长郝伟忠亲自授课,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了预防职务犯罪及安全知识培训工作。为确保全体员能够对预防职务犯罪及相关案件防控知识掌握,20*年11月,由联社稽核监察部与联社综合办公室牵头,组织了对联社全体员工预防职务犯罪防控能力的培训考试。20*年11月20日,再次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通过联社办公自动化中的网络视频系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对市办事处下发的《近年来金融机构典型案例评析会》进行学习,并写出心得体会,通过学习,使全体员工深深认识到当前社会环境中,金融案件防控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也深刻感觉到当前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从内心深处提升自我合规意识,提高了对案件的主动防控能力。
近年来,*县纪委监察局在不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的同时,始终把提高案件审理质量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开展审理工作,近五年共审结案件569件,没有发生一起冤假错案,更没有一件申诉案件,合格率100%。历年案件优质率95%以上,审理工作多次得到省、市案件质量检查组领导的好评,县纪委监察局连续11年被评为全市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在抓案件审理质量上,我们主要是注重在“早、全、细、准”四个字上下功夫,严格把好各道关口。
1、未雨绸缪,提前介入,争取一个“早”字。我们认为,“查审分开”并不是静止的孤立的分开,检查同审理在相互监督、制约的同时也有联系、配合的一面,审理部门不能“坐等审案”,审理关口应当适时前移,特别是对一些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审理若能提前介入,与调查工作紧密衔接,不仅可以缩短办案时间,提高办案效率,而且可以防止当事人串供翻供,提高案件审理质量。为此,我县明确规定,所有大案要案和复杂疑难案件,案审一律提前介入,审理实行“两项交叉作业”。一是审理部门与检查部门交叉作业,当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检查到一定程度时,经主管案件的领导批准,审理人员提前介入,提前了解案情,协同检查人员办案,参与案件调查情况分析,审阅证据材料,并及时为检查工作提供政策法规咨询;二是上下级纪委的审理部门交叉作业,从*0年开始,我县实行乡镇基层案件预审制度,要求所有乡镇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查办的案件,在基层审理结束后7天内,将案卷材料送县纪委审理室统一预审把关,检查案件材料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到位,定性是否准确等,只有通过县纪委的预审把关后,方可作出处理决定。*0年以来,我县查办的30起大要案审理全部提前介入,基层案件预审率达100%,为基层纠正各类案件错误40余次,确保了案件质量。
2、证据材料,审理汇报,把握一个“全”字。一是证据全。证据是定案的基础,也是保证案件质量的第一道关口,只有证据齐全,才能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违纪事实的真相,才能使违纪者“束手就擒”。在审理中,我们十分注重证据材料的审核认定,用充足的证据框定违纪事实,一旦发现证据不足或证据相互矛盾等现象,就要求调查组或与调查组一道及时补证,无法补全证据消除矛盾的坚决不予认定。如我们在审理一个村支部书记贪污水利款案件时,发现在证据上有村支部书记从乡里领款的书证,也有村财务帐上没有这笔水利款入帐的证明,以及村支部书记承认其在乡里领了这笔水利款的口供,证据基本确凿,但我们在案卷中却没有发现村出纳对这一问题的任何证明材料。经与调查组联系,才知没找出纳取证。我们认为如果村支部书记把钱交给了出纳,或村支部书记与出纳串供后翻供,对其贪污定性都有可能遇上麻烦。于是当天中午我们就与调查组一起找出纳取证,出纳证明他没有收该水利款,这样我们才定下案来。二是材料全。每年年初根据有关规定和上年存在的问题,向各纪检监察组织印发《案件移送必备材料一览表》,对案件必备材料作出明确规定,凡缺少任何一个材料的案件,审理部门不予受理。对超过初核期限办理延期手续的材料,对因特殊情况不开支部会直接下处分决定和改变基层党委处理意见的相关材料也作出了具体规定,要求不能漏掉任何一个材料。为使案件材料规范,我们还向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印发了一套规范性案卷模拟材料,要求按模拟材料组卷移送。三是汇报全。案件能否得到恰当处理,最后要取决于纪委常委会(局长办公会)的讨论决定,审理汇报显得尤为重要,对每一件案件的汇报,我们力求全面、准确,对错误事实、错误性质、人员责任、责任人的态度及思想动态、基层单位的处理意见、适用的党政纪条规都要作出详细的汇报,让委局领导全面了解案情,作出准确的处理。
3、认真负责,严格审核,做到一个“细”字。“不忽略每一个细节,不放过每一个疑点”是我县案件审理工作一贯坚持的原则。对任何一份材料都要进行一次甚至多次的认真审核,对案件中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详细过程、造成的后果及有关人员的责任等每一个具体细节都核对清楚,做到一丝不苟、细致入微。在审理过程中,我们从不放过任何疑点,从不随便主观臆断,在审理谈话中十分重视对错误事实的再核实工作,尊重事实的客观性。对证据材料反复核实,鉴别真伪,对错误的定性量纪反复推敲,力求恰当,遇疑难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或向上级业务部门咨询,做到细致周全。*2年,我们受理的一个由县检察院移送的叶某贪污不诉案件,在审理谈话中,叶某申辩在原认定为贪污款中有一笔1400余元的数不能以贪污定性。经审理该1400余元的实际情况是叶某在任单位会计期间,因其妻子与本单位签订了用工合同,按合同规定,叶某用公款为其妻子缴纳了社会保险金1400余元,后因领导人变更,单位单方中止合同,叶的妻子没有退还单位为其所交的社会保险金,对此,我们尊重事实,没有将该款认定为贪污款,给予了叶某恰如其分的处分,避免了错案的发生。
4、去伪存真,定性量纪,力求一个“准”字。定性量纪是案件处理最为关键的一道程序,只有定性量纪准确才能保证案件质量,才能防止出现冤假错案。有些重大疑难案件调查到的证据材料往往是错综复杂,有时难以对错误作准确的定性。为使案件定性量纪准确,我们要求参加案件审理的人员中至少有一名同志没有介入过案件的检查,这样有利于避免思维定势,看材料、分析证据更为清楚,更为超脱,更容易作出准确的判断。对一时确实难以定性的案件,在分管领导的同意下调查组和审理人员就定性问题展开讨论,相互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如前几年一个调查组在调查某粮管所所长挪用公款放高利贷非法营利一案的过程中,调查组把握不准如何定性,就在召开的一次案情调查分析会时,邀请了我们审理人员参加,会上调查人员在汇报这一案情时,认为该粮管所长犯有两种不同性质的错误:一是挪用公款错误证据确凿;二是贪污错误即贪污了用所挪用的公款私下放高利贷所产生的高额利息。经过案情分析,我们认为,该粮管所长的确犯有两种不同性质的错误,一是挪用公款错误,但另一种不是贪污性质的错误而是一种违反金融法规进行非法营利活动的错误,结果达成共识得到准确定性和恰当处理。又如,1999年我们受理的县社保局出纳挪用以社保资金购买的国库券给其同事胡某(党员)用于抵押贷款承包水库养鱼一案。当初调查组将胡某的错误定性为与出纳共同挪用公款的性质。在审理中,我们针对胡某是否符合共同挪用公款人这一违纪主体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分析,我们认为胡某不具有主管、管理、经手公款的职务或职权,并不经管该国库券,同时也未参与策划将单位国库券从经管人出纳手中挪出的活动。实际上国库券是由单位会计(非党员)与出纳共同挪用给胡某用于胡某与会计合伙承包水库养鱼作贷款抵押。胡某只是使用了明知是挪用的本单位国库券,用于了个人抵押贷款。不符合共同挪用公款人的主体要求。但胡某作为社保工作人员,其行为违背了《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结果我们对胡某以违反其他财经金融法规定性,给予了恰当的处分。
近年来,我们的案件审理工作所取得的一些成绩,是与市纪委监察局的具体指导分不开的,是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同志们共同努力的结果,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与上级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与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还有一段距离,与兄弟单位相比还有许多不足。我们将虚心学习兄弟单位先进经验,扎扎实实做好审理工作,使我县案件审理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案件质量得到切实提高。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案件审理业务指导和监督,及时了解和掌握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处理情况,根据党员干部管理权限和党员、行政监察对象纪律处分批准权限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的违纪案件和申诉案件实行备案审查制度。
第三条应当备案审查的违纪案件范围:市委委托市委各部委、市纪委、市政府各部门管理的科级(含相当职务人员)党员、行政监察对象,各县(市、区)委管理的科级(实职)党员、行政监察对象,因违法违纪受到党内或者行政撤职以上处分的案件。
其它案情重大或者在全市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也要进行备案审查。
第四条应当备案审查的违纪案件需要报送以下案件材料(复制件):
1、备案报告;
1、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坚决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认真受理检举、控告及党员对所受党纪不服的申诉案件,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敢于同一切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3、切实做好来信来访工作的登记、呈批、转办、催办、查办、报结、统计、归档等正常业务工作。
4、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认真负责处理各类信访问题,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5、定期综合分析信访情况,及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搞好信访预测。
6、认真完成领导和上级信访部门交办的任务,及时上报处理结果。
热烈欢迎**处长带领检查组一行来我院莅临指导。我院高度重视这次控申检察工作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把专项检查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查找问题的重要举措,组织人员对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情况进行了一次自查,对照上级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逐项梳理,补缺补差,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下面,我就将我院执行规章制度情况向张处长和检查组的同志们作一简要汇报。
一相继制定和完善了控申办案工作规定
为提高控申部门办案质量,树立控申干警良好形象,我院于近日提出以四严力争控申工作再上新台阶。
1、严格审查材料,把好立案关。以后,控申科将更加认真仔细地审查申诉材料,对达到立案条件的依法报请检察长批准,予以立案复查;不够立案条件的,及时制作《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答复申诉人。对刑事赔偿案件,按相关规定确认后再进入赔偿程序。
2、严格阅卷,通晓案情。对于立案的申诉案件,做到全面、认真、仔细阅卷,并制作详细的阅卷笔录,了解整个案情,同时将申诉的主要问题与案情比较、对照,找出分歧的焦点,为制作调查题纲打下基础。
3、严格制作调查题纲,为复查提供方便。调查题纲是立案复查案件的指南,事关案件办理的成败,缜密的调查题纲可以为复查案件指明方向,少走弯路,为终结案件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