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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海洋科技是推动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本文通过研究国外海洋科技中心的布局特征、研究领域、机构组成、资金运作、人才培养以及对外合作方式等内容,较为详细地了解了海洋科技中心创新聚集的模式,发现其在空间布局指向、内部资源整合机制、区域产学研合作模式、全球创新要素流动与吸引等方面具有一定特征,并提出我国应在促进海洋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加强官产学研之间的合作和倡导海洋科技资金的多元投入等方面予以借鉴。
关键词:海洋科技中心;海洋经济;经验借鉴;人才集聚
一、引言
不容置疑的是,大力发展海洋科技,实施“科技兴海”战略,是实现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相继被提升为国家发展战略,三大海洋经济示范区的建设是我国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的重要举措,而建设海洋经济示范区需要汇集一流的海洋科研机构。本文从布局特征、研究领域、资金运作、人才培养等方面梳理了世界主要海洋科技中心创新聚集的特征,以期为我国海洋经济的发展提供案例参考和经验借鉴。
二、国外主要海洋科技中心创新集聚特征
(一)美国伍兹霍尔海洋研究所(WHOI)
1.布局特征。美国伍兹霍尔海洋研究所(WoodsHoleOceanographicInstitution,WHOI)是世界上最大的、非营利的海洋工程教育研究机构。它位于美国马萨塞州伍兹霍尔,紧靠美国经济中心纽约市,有良好的海陆运交通条件,临街对面是生活和商业区,内设有大型超市、ATM银行机构、电影院、剧院、餐厅等等,既能满足工作人员的生活所需,又能将海洋研究所与生活和商业区隔离开来,保持相对静谧的科研工作环境。2.研究领域。WHOI致力于研究海洋科学与工程的各个领域,其研究领域十分广泛,包括地球深层的地质活动、动植物和微生物及其在海洋中的相互作用、海岸侵蚀、海洋洋流、海洋污染以及全球气候变化。3.机构组成。该所共设5个系和4个研究所。其中5个系分别为应用海洋物理及工程系、生物学系、地质和地球物理学系、海洋化学及地球化学系以及物理海洋学系;4个研究所包括海岸海洋研究所、深海探索研究所、海洋和气候变化研究所以及海洋生物研究所。4.人才培养。该所开设若干与海洋科学各个专业领域相关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课程,同时还与麻省理工学院签订了共同培养研究生的计划,自此人才队伍迅速增长[1]。5.经费运作。该所的经费预算较多,资金来源渠道相对广泛。其经费来源大部分来自政府资金,还有一部分来源于私人资金,少量来自工业界资金[1]。6.设施投入与使用。设施主要由联邦政府、州政府出资投入,WHOI管理和操作并用于其开展大型项目研究。7.对外合作及服务。目前在WHOI各个系的华裔大约50—60多名,华裔在博士后人数中超过10%,客座访问研究人员和学生近年来也在持续增加,但总体而言,亚裔科学家在美国海洋科技界中的比例远不如在物理、工程界中的比例高。
(二)英国南安普顿国家海洋学中心(SOC)
1.布局特点。南安普顿国家海洋学中心(SouthamptonOceanographyCentre,SOC)是英国国家自然环境研究理事会和南安普顿大学共同建立的国家级海洋研究开发与培训中心。SOC位于英国南部,气候宜人,紧靠英吉利海峡,交通便利且地块完整,核心研究区与生活区、商业区被城市道路隔离开来,这既能保持相对安静的工作环境,又方便人们的生活。2.人员构成。该中心人才储备丰富,科研人员较多,部分研究生和本科生来自欧盟及海外。3.研究内容。研究领域宽泛,涉及海洋生物及生态、海洋工程、海洋地质、海洋物理、海洋化学和遥感等方面,其中某些研究领域在欧洲居于首位。4.经费来源。其经费分别来自英国自然环境研究理事会和英格兰高教拨款委员会,具有英国典型的双轨制特色。5.设施投入与使用。英国环境调查委员会和南安普顿大学共同负责主要设备的投入与使用,支持SOC在海洋和地球科学的科研和教学工作[2]。6.对外合作及服务。SOC与中国合作密切,双方经常互相做学术访问交流。其中2011年3月SOC代表团到中国海洋研究所进行学术访问,双方就物理海洋和海洋气候变化等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交换了意见,这促进了双方的相互学习和交流,推动了全球海洋创新的发展。
(三)法国海洋开发研究院(IFREMER)
1.布局特点。法国海洋开发研究院(IFREMER)由原法国国家海洋开发中心(CNEXO)和海洋渔业科学技术研究所(ISTPM)合并而成。该院位于法国西北海岸,属温带海洋性气候区,气候宜人。其核心区沿城市主要道路而建,交通发达,靠近中央社会基金组织等机构,与繁杂的生活区隔离开。2.机构组成。IFREMER下设布雷斯特、滨海布洛涅、南特、土伦和塔希提5个研究中心,以及渔业和海洋生物、环境和海洋研究、海洋技术3个业务部门[3]。3.研究内容。该院研究领域广泛,主要研究海洋及地球变迁,并进行环境监测、研究与保护活动。4.人才培养。IFREMER人力资源丰富,院内共有员工千余名,其中研究人员和技术人员占比最大。5.经费运作。其经费78.3%来自国家资助,17.1%来源于自筹基金。而这些经费主要用于工作人员的薪酬分发,其次是IFREMER日常开支及船队的运营与维护。6.设施投入与使用。IFREMER拥有8条调查船、2艘载人潜器以及大量用于深海和浅海的观测仪器。这些设施主要由国家政府出资投入,IFREMER负责管理和运营。7.对外合作及服务。近年来,IFREMER在国内与全国科学研究中心及16个海洋研究单位合作,从事金属材料在海水中特性的研究;与蒙彼利埃大学合作,研究海洋物质的遗传学以及海水养殖中遗传学市场的发展;与ORSTOM、BRGM合作,开展洋脊研究计划。IFREMER还与欧洲、亚洲、非洲、拉丁美洲等30多个沿海国家进行了学术交流与合作研究。IFREMER与我国的一些单位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与我国国家海洋局和中国海洋大学围绕ERS-1和TOPEX/POSEIDON卫星资料的应用开展了广泛合作。
(四)日本海洋地球科技研究所(JAMSTEC)
1.布局特点。日本海洋地球科技研究所(JapanAgencyforMarine-EarthScienceandTechnology,JAMSTEC)位于横须贺市,海陆运交通发达,附近有多处工厂和军事基地,地理位置优越,拥有得天独厚的办公条件。2.研究内容。JAMSTEC主要负责日本深海海洋技术研发、海洋观测和海洋生态系统调查研究。3.机构组成。其组织机构分为横须贺市研究总部、横滨研究所、陆奥市研究所、东京联络所、驻华盛顿事务所和驻西雅图事务所。其中总部下设行政部、安全管理室、经理部、企划部、深海钻探计划部、深海研究部、深海技术部、海洋生态研究部等部门。4.人才培养。近几年来,日本海洋地球科技研究所人员总体呈上升趋势,这与日本政府对海洋创新发展重视程度提升有很大关系。在日本海洋地球科技研究所千余人中,研究人员占比最大,符合创新高地高学历人才聚集的指向。5.资金运作。近几年,日本海洋地球科技研究所的年度预算一直保持较高水平,大约为4000亿日元左右,其中2009年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出现了超额开支。6.设施投入与使用。JAMSTEC成立之后,日本成立了赞助会,建立了会员制,扩大了民间资本的投入,为中心提供设施投入保障。而设施管理与使用由共同利用设施运营委员会负责。7.对外合作及服务。该所与全世界许多国家都有密切合作关系。2014年中科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与JAMSTEC续签了合作研究协议。这一合作促进了双方密切往来,对共同致力于世界海洋环境问题的解决作出了重要贡献。
(五)瑞典哥德堡大学海洋研究中心(GUMRC)
1.布局特点。瑞典哥德堡大学海洋研究中心(GoteborgUniversityMarineResearchCentre,GUMRC)位于瑞典南部卡特加特海峡附近,与丹麦北端隔海相望,地处北欧的咽喉要道,交通便利。该中心四周紧邻城市主要道路,周围有超市、餐饮等生活配套。2.研究领域。哥德堡大学海洋研究中心的研究领域主要涉及实施和协调海洋科学的研究工作;通报负责的海域状况;在若干层次上支持海洋科学教育;协助国家和地方政府检测海洋环境4个方面[4]。3.人才培养。哥德堡大学海洋研究中心人才较多,其中从事海洋研究的共有科学家200名、博士研究生250名。该中心还在渔业生态学、水产研制、生态毒物学和水生化学方面开设许多博士生课程。4.资金运作。瑞典的科学研究工作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科学团体支持的,因而它的研究资金系统是一个多元化的系统。其资金一部分由政府拨款或由各种研究委员UI支持,另一部分则由企业或民间私人基金提供。5.设施投入与使用。在设施的投入上,瑞典设置了两项专项基金,即战略环境研究基金和战略研究基金,设施投入主要是通过这两项基金获得;而相关船只的运营与管理则由瑞典的哥德堡大学海洋中心负责。6.对外合作及服务。哥德堡大学海洋研究中心与其他波罗的海国家、美国、英国、德国以及澳大利亚等国的同行学者有着密切的合作。2007年,瑞典哥德堡大学海洋研究中心还向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符淙斌授予名誉博士学位。
三、启示
从上述国外主要海洋科技研究中心的分析中可初步看出,其在空间布局指向、内部资源整合机制、区域产学研合作模式、全球创新要素流动与吸引等方面具有一定特征。详见表1。与国外海洋科技中心相比,我国海洋经济的发展可尝试从如下几个方面借鉴经验:
(一)促进海洋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
海洋科学技术中很多课题是跨学科、跨部门进行的,因此,有必要加强各部门、地区和国际间的技术交流和合作,不断地引进新技术、新设备、新品种,提高海洋科技成果转化率和利用率。一方面可借鉴上述世界海洋科技中心的经验,在国内外开展对外合作与服务,积极组织或参与海洋科学技术项目研究与探讨,并努力成为核心成员,发挥主导作用;另一方面,利用“一带一路”的政策优势与沿线国家共建联合研究中心、互设海洋创新基地等,促进海洋创新资源的互利共享,推动我国海洋科技发展[5]。
(二)加强官产学研之间的合作
推进政府与技术相关的计划项目转化为官产学研的合作是提升海洋科技实力的必由之路。实现官产学研结合的有效途径是完善海洋科技创新的体系。对官产学研合作给予政策引导和政府补贴,鼓励官、产、学、研机构之间的人员流动,形成以政府政策为引导,海洋科研机构及涉海大学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官产学研相结合的海洋科技创新体系,从而促进海洋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为我国海洋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三)倡导海洋科技资金的多元投入
完善海洋科技资金投入体系,拓宽融资渠道,形成“政府财政合理配置投入、机构自筹为主体,引导社会、民间和海外资金积极融入”的海洋科技多元化资金投入体系。政府可拨出专项经费重点扶持海洋科技成果的转化,通过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方式,支持海洋科技集聚设立专项资金,鼓励和倡导企业和社会对海洋科技的投入,强化风险投资资金的介入,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的海洋科技投资体系。
参考文献:
[1]张先敏.我国海洋研究机构的建设现状与未来发展思考——基于国际四大海洋研究机构的经验与借鉴[J].青岛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35(3):47-54.
[2]王淑玲,管泉,王云飞,王春玲,初志勇.全球著名海洋研究机构分布初探[J].中国科技信息,2012(16):56-58.
[3]吕蓓蕾.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法国海洋开发研究院签订海洋科学和海洋资源领域的科学合作协议[J].中国科学基金,2001(02):20.
[4]潘学良.瑞典的海洋研究与技术开发[J].海洋信息,1998(05):23-25.
[5]全立梅,王守栋,王素焕,等.国外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对天津的启示[J].天津科技,2018,45(12):11-15.
作者:刘婷钰 魏丹丹 单位: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