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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赋能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浅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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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赋能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浅议

摘要:数字文化产业是文化创意与数字技术高度融合的结晶,综合了文化与数字领域的特点,带动着经济社会文化产业发展,是我国正在大力推动的高质量发展的文化新业态。以5G、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以及区块链技术为代表的数字技术给文化产业的发展注入了新能量,推动着数字文化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本文在分析数字文化产业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探析数字文化产业在内容、产品生产方式、消费方式三个方面的发展路径,以期为该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建议。

关键词:科技创新;数字技术;数字文化产业

一、数字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

(一)顶层设计的高度战略化

2020年11月18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1],指出“促进文化产业与数字经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扩大优质数字文化产品供给,促进消费升级,积极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以上文件已经非常明确地界定了数字文化产业的概念内涵、发展内容,从具体的发展方向、重点领域布局、生态体系建设、政策保障措施实施等方面对数字文化产业的发展做出了总体规划[2]。由此可见,从国家层面给数字文化产业定了高质量发展的基调,与此同时,各省市地方政府也积极响应对标国家发展规划,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数字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战略。更为重要的是,从全球视野来看,我国目前是世界上最大的数字文化消费市场,这也为整个文化产业的数字化转型发展提供了巨大的机遇和肥沃的土壤。

(二)产业互联的深度融合化

科技创新催生数字经济及其产业生态规模化地出现,在新时期产业融合发展的大趋势下,文化产业逐步融入国民经济体系中,比如说与旅游、科技、创意、信息、制造等产业深度融合,推动文化产业打开新局面。现阶段新兴数字文化产业正在形成,数字文化产业是当下产业转型升级的加速器和经济高质量稳定发展的新引擎,未来将形成巨大的市场发展空间[3]。当前,数字文化产业的发展已经由消费互联网阶段转向产业互联网阶段,并且伴随着生态化发展、数字新技术的应用,已经发展延伸到供给端。例如在电子商务、社交网络、市场营销等领域随处可见数字化的身影,数字化的进程实现文化产业与这些领域的跨界融合,在虚拟现实购物、网红直播带货、“粉丝”打榜等领域实现营销模式融合,以及与文化旅游、文化创意等的产业融合。数字文化产业的跨业跨界融合,同时彰显出文化产业和数字经济的活力,对未来融合发展、开放共享具有积极作用。

二、数字文化产业的发展方向

数字化发展、数字化转型早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的重要共识,从战略层面来讲,各国争先恐后般地发布适合自己国情的数字化战略,将数字化进程提升至国家发展日程。从产业角度讲,数字科技创新和文化产业进行结合,就是利用赋能理论,实现数字技术赋能文化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做到产业数字化,激发原本较为沉寂的文化产业,使其在新时期的发展中迸发新的生机和活力。目前我国数字文化产业站在了新时期爆发性增长的历史方位,以5G、云计算、大数据等数字技术在产业发展中的重要程度日益明显,且当前市场竞争的核心仍是内容原创能力,从数字文化产业的细分方向来看,存在着大量可发展成全新的数字文化生态系统的子方向,但是考虑到不同省市地区政策环境、发展情况、市场需求等各有千秋,形成了不同的发展方向[4]。在查阅了大量的相关文件后发现数字文化产业的不同研究角度其发展方向各有差异,例如从最基本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环节看,数字文化产业的发展表现出三个方向。一个是内容产业的数字化,第二个是文化产品生产方式数字化,第三个是文化消费方式的数字化[5]。我们梳理了最近两到三年的国内数字文化、数字经济、文化旅游等文献发现,有相当多的学者认同以上的发展方向,而且在综合考量下,尽管各省市地方政府因为本身环境和背景差异在具体实践中的不同点,但万变不离其宗,整体上离不开这三个方向,因此本研究拟从这个三个方向入手探讨科技创新赋能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路径。

三、科技创新赋能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路径探析

(一)科技创新助推文化内容高质量发展

在数字经济飞速发展的今日,文化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最基本最核心的地方在于其内容,产业的发展也基于优质内容的前提。文旅部发布的《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专门提出,要加强内容建设,培育和塑造一批具有鲜明中国文化特色的原创IP。基于此,数字文化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于其内容[6],也就是说内容产业数字化,首当其冲的体现就是科技创新改变了传统的文化内容形式表现,数字技术激发了更多内容形式融入文化作品当中。一大批文化产业的企业突破原有文化内容形式表现,以数字技术赋能文化产业、文化旅游产业,例如数字技术应用于主题乐园、旅游景区等,促进内容IP化、数字音乐、在线视频、网络出版、移动游戏等数字文化消费快速发展,不仅丰富网络用户对于数字文化的体验感,满足其现代生活方式的数字化需求,同时也将优质文化正式演绎出来,获得更多人的重视。

(二)科技创新助推文化产品生产方式

文化内容的创新是产业发展的核心,而文化产品则是创新内容的载体。在数字技术的支持下,文化产品的生产阶段也呈现出生产数字化、方式多样化的特征,现阶段,支持文化产品原创性生产方式结合数字信息技术的发展成为实时所需,可以看到文化创意产品的生产成为当下文化产业发展的热门,动漫游戏、出版发行、创意设计、文博非遗等文化产品的生产方式提供给消费者更多样的选择,基于科技创新手段这类文创产品生产速度快、数量多,能够充分满足消费市场的需求。文化产品的消费不再拘泥于过去的手工艺产品,更多出自数字化流水线的文创产品。文创产品由于做工更加精巧、更加美观,也受到年轻大众的追捧。

(三)科技创新助推文化消费方式革新

随着5G、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的发展,包括各个年龄层次的消费者越来越倾向于选择通过在线平台消费,这种方式已然成为文化消费的主流趋势,所以基于数字文化的这种平民大众喜好特征分析,消费者更倾向于做出数字文化满足智能化和体验式的消费选择,例如通过新媒体、VR、5G等技术让网络上的用户可以做到足不出户,实现线下的身临其境般的体验,AR、VR、MR、AI以及5G场景应用等数字技术在日常生活中的视频、音乐和文字上的应用,在产业企业中新闻广播、出版发行等方面的应用,推动科技创新带来的技术发展为消费者文化消费提供了新的体验,提升了整体的消费效率。而且毫不夸张地讲,文化消费方式的数字化是数字文化产业目前火爆无比、日新月异发展的关键性和决定性因素。综上所述,科技创新赋能数字文化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就是以5G、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以及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全方位多角度地融合渗透到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方方面面,从本文的思考角度来说就是数字化助力文化产品内容、生产方式、消费方式向人性化体验、沉浸式体验、去时空场景、强互动连接升级,多角度地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数字文化产业创新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从宏观层面来讲,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环境整体上是生机蓬勃的,从产业发展的角度来讲,产业发展环境要利好于数字文化产业的技术创新,为原创性能力的建设保驾护航,因此要利用好整体的大环境。一是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首先要倡导培养艰苦奋斗、积极进取、不怕困难、用于创新的精神风貌,树立起满足新时代奋斗进程的创新理念,在此基础上优化健全数字文化产业的创新环境,包括制度、市场等方面,打造一个有利于科技创新发展的数字文化生态系统。二是加强对数字文化产业创新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主要从两个方向入手,其一是持续加强对传统领域的知识文化保护力度,在这过程中合理运用数字技术赋能实施过程,确保传统文化的知识保护做到位;其二是加强数字文化新兴业态的知识产权保护,主要包括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在数字音乐、视频等领域的保护机制,从以上两个大的方向确保数字文化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强科技人才引进和培育

我国数字文化产业目前面临着比较尴尬的困境,具体来讲分为技术和内容两个方面,技术上面临的困境就是研发技术无法完全实现产业化应用,关键技术发展受制于人;内容上面临的困境是无法凸显出适合中国国情的核心特色,相比于欧美、日韩地区的文化产业,我国的数字文化产业创意比较落后。因此基于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方向的特征,需要制定针对性的人才引进和培育政策举措。一是坚持“高精尖”和“急需紧缺”人才导向,加大对数字文化产业领域科技领军人才和团队的引进力度。二是加大以成果转化、项目落地等方式柔性引才力度,各省市地区根据自身实际环境和情况建立人才联络站,为数字文化产业的科技创新人才提供便利的平台支撑。三是鼓励各省市地方政府推动当地的高校科研院所根据自身特色培育数字文化产业领域拔尖的科技人才,开展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方向现阶段紧缺的关键技术攻关。通过以上的措施打造数字文化产业科技创新人才高地,壮大人才队伍。

(三)创新政府管理机制和治理模式

各省市地方探索构建基于政府、企业及科研平台等多元化的主体协同合作的服务治理模式,全面推进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数字技术转化为数字思维,提升数字创新的治理能力,建立高效完备的激励机制。推进数字文化产业相关方向的科技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揭榜挂帅”制度。扩大数字文化产业的科研项目经费,试用“包干制”进行产业细分项目的试点改革,对从事数字文化产业科技创新技术研发的企业、单位、人员给予其更大的自主权。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建立完善决策、执行、监督、评估、惩罚有效衔接的科技监督体系。建立与激励约束相容的科技创新“容错”“试错”机制,形成鼓励创新、容忍失败的创新环境。探索在数字文化产业科技创新过程中的风险分担机制,建立共同投入、联合开发、利益共享和风险分担的科技创新机制。

(四)完善相关企业扶持和培育体系

我国要实现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的发展,企业的发展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要完善对数字文化企业的科技创新扶持政策,对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重要项目加强政策倾斜,增加企业的科研项目和经费投入,对具有一定发展规模和发展优势的数字文化企业给予补助,对创业初期、商业资金进入尚不具备发展成为规模以上、最需要由政府进行引导和扶持的小型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给予资助。构建数字文化产业科技创新型企业的阶梯式培育体系,建立一个由创新创业团队到中小微企业再到大规模、地方性龙头企业的阶梯培育体系,助推有数字文化新兴发展领域先进思想的发展团队梯次成长,推动有条件有潜力的传统企业向科技型企业转变,引导传统的文化企业通过科技创新把握数字经济发展,基于进行数字化转型成为数字文化产业。

参考文献:

[1]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2]包国强,陈天成,黄诚.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内涵构建与路径选择[J].出版广角,2021(03):36-39.

[3]梁玉洁.数字时代下文化与科技的融合发展探究[J].文化产业,2021(27):97-99.

[4]张雅淇.浅谈数字经济时代的文化产业发展[J].文化产业,2020(35):110-111.

[5]张跃飞.我国数字文化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鄂州大学学报,2019,26(04):25-26.

[6]张晓欢.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趋势、问题与对策建议[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21,35(02):1-7.

作者:张鲜艳 王振宇 单位:桂林理工大学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