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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高中德育受到广泛关注,新课程改革的深入,如何在提高实现学生的道德与法治素养,已经成为每位教师在教育教学中需要关注的核心问题。在对学生尽心德育时,应将道德、法律根植于学生的价值体系之中,促进学生的社会化,为学生的终身成长服务。
关键词:高中德育;开放式教学模式
近年来,通过加强教师培训,提高高中品德课教师的专业素养,就如何实现学生的思想道德养成教育,潜移默化的完成学生品德知识,法治精神的品质造就展开讨论,并在一定程度上去的共识。新课标给高中品德教育带来了新的理念,也揭示了德育在高中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在高中课程体系中进行品德知识和道德规范的教育,学习运用道德与法治的思维方法,学会做人,学会做事,提高学生规范自我行为以及待人接物的能力,最终实现教育的最终目的。在学科教学过程中进行德育教学是高中生思想道德建设的主要途径,但是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受到应试教育的影响,社会、学校、家庭对于学生道德与法治等方面的教育存在认识上偏见,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新课程背景下,通过教学实践,探索将新课程的教学理念有效转化为生动有趣的道德养成路径,但是怎样革新道德、法治的培养方法,克服当前教学中所遇到的德育难题,是当前高中教师要反思的问题。
一、高中德育存在的问题
1、德育教学脱离实际
当前对于高中德育的重视,新时期的德育教学带来了生机与活力,体现了德育的生活性、开放性的特点,带来了新气象,令人耳目一新。这对于重视学生德育养成的教师而言,更新了德育的观念,重视德育模式的探索与创新,着力引导高中生有爱心,健康的生活与学习。可是,随着新课程改革的深入,在德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也随之泛起,比如:在教学组织形式,课程内容的呈现,评价方式等课程教学过程中如何有效开展德育工作的问题,最典型的是德育教育中“说教”大于实践的现象。高中的德育教学工作,在内容的呈现上仍有些脱离学生的生活实际的部分,而培养学生优秀的道德品质和法治观念的教学工作,大多是主科教师兼任,受制于传统教学思想,在这一过程中未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在德育过程中,教师更多的采用“说教”的方式,教学模式单一且枯燥,注重对学生或品德知识或法律知识的传授,造成课程与学生家庭生活、社会生活相背离的现象,知、行不能达成统一。
2、教师队伍不稳定,教学模式落后
高中教学人员紧张,受应试教育影响,学校优先安排语文、数学等考试科目的教师,对于学生的德育工作,一般由主科教师兼任,尤其是农村学校。由于教师事务繁杂,尤其是班主任教师,因此,这种很难兼顾学生的德育工作,难以有效开展德育教学和教研活动。德育工作容易走向两个极端,一种是刻意强调师生关系的民主,认为只要将课堂完全交给学生,就能有效进行德育,而教师未能在教学过程中起到很好的引导作用,给学生过分的自由,忽视学生课堂纪律和良好学习习惯的养成,反而不利于学生的道德素养的提高。部分教师认识到传授法的局限性,转变德育观念,探索谈话法、小组合作法等德育方法的采用,但在实际运用过程中,滥用“双向交流”,片面理解“小组合作学习”,造成德育效果的低效低质。另一种是沿用过去的“填鸭式”教学法,只关注道德、法治知识的传授,教师自说自话。由于参与德育的教师不重视高中生的德育养成,学生的品德素养也无法得到有效评价,因此,教师不愿钻研德育模式,探究如何有效培养学生的品德素养,对品德教学的教研兴趣也不浓厚。
3、品德教育方法落后,思想陈旧
师资力量的薄弱,品德教育的主题课程很难开展有效的教研活动,从事教学的教师对学生德育的教学内容把握不深刻,在设计教学时,对于德育的渗透计划不精细,无法针对社会热点提出有深度的教学模式,道法新课标强调寓教育与运动中,明确提出要让学生直接到场参与丰富多彩的运动,即学生的德育要与学生的实际生活建立联系。有些教师把富有活力的品德培养等同于枯燥乏味的政治课,远离学生的现实生活,没有遵循道德知情意行的形成路径,更没有与学生生活的互动,与社会现实的碰撞;有些教师习惯于以自身的学科思路讲授道德认知,注重解说内容、文字叙述等,但是没有与现实生活的“互动”。这样的德育,不仅无效,更有可能引起学生的反感。
4、受应试教育影响,无法科学评价学生的品德养成和法治精神
学生的德育评价标准无法有效确立,现实的教学环节中不重视学生的发展性评价,对学生的品德培养与法治精神关注很少。德育应紧跟时代发展的需要,为学生核心素养的生成服务,但是在涉及德育的实际操作中,往往不尽如人意。一线教师的德育教学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如何在精力时间得不到保障的条件下,提高打发教学的实效性,正确评价每一位学生的品行,而不仅仅依赖于一张试卷。
二、高中德育的策略
不可否认,高中德育课程在培养学生素质,规范学生行为方面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在课程中,让学生学会如何规范自己的行为,如何与他人相处,引导学生获得愉快、健康的生活。笔者就如何将教学理念转化为教学实践,将道德与法治教育的生活性、社会性以及情感性等特点融为一体,提出以下观点。
1、走进学生生活,创设贴近生活的情境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将学生放在平等的位置进行交流,从学生的生活出发,将道德寓于高中生的生活之中,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品德的形成源于人们对生活的体验、认识和感悟,学生是未成年人,身心发展不成熟,因此德育的教学活动只有源于学生的实际生活进行开展,用学生的眼光观察社会生活,把道德认知、法律知识与生活实际联系起来,这样才能获得学生对于所学知识的认同。在课堂中,教师将教学的目的转化为学生的内在需要,引导学生作为学习的主体走出课堂,在生活中体验道德认知和法律知识,知行统一。
2、专业的德育教师队伍建设
学生德育的培养要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师在上课前,可以以学科的教材主题为核心,精心备课,穿插德育,收集德育资料。德育与其他教育的重要区别就在于,它更贴近生活,因此,在备课过程中,要精心设计每节课的教学环节,教学主题也是德育教学活动的话题、资料,尤其是教师在进行主题教育时,可以结合社会热点、学生的道德需要、道德困惑进行有意义的探索讨论,引导学生将品德认知和法律知识扩展到自身生活实践,与学生的现实世界发生联系。
3、转变教学观念,开放性教学模式
德育注重对学生灵魂的塑造。新时代的教师应该尊重学生的人格,主动走进学生生活,引导学生的自我发现、自我教育。高中生生机勃勃,教师要转变传统的教学观念,结合德育的开放性特点,结合课题,整合易使学生产生共识的生活实践,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突破教师主导的教学模式。学生是德育的主体,拓展学生品德养成教育的时间和空间,不仅将德育贯穿于学生的学校生活,还要置于家庭生活乃至社会生活。
三、构建新型的道德评价机制
教学评价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如何评价学生的品德素养,如何提高学生的德育水平是当前从事德育工作的教师所要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德育的时效性,需要教师结合学生学习进行实际评价,可以从日常活动中表现出的互助能力,道德情感、道德行为等方面进行过程性评价,也可以通过具体事例,对学生在实际事例的处理过程中表现出来的道德素养和法律意识进行综合性评价。
四、总结语
高中阶段是造就良好品德和法律素养的关键时期,在学生的成长过程中,学校教育起着主导作用。在日常德育过程中,作为一线教师,教师应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关注学生的品德生活,营造生活情境,沟通抽象知识与生活实践。学科教师积极参与德育教研活动,创新教学模式,开展开放式教学,构建发展性的学生评价体系,从而取得良好的德育效果。
参考文献:
[1]赵海滨.高中道德与法治课程生活化理念在课堂教学中的实施[J].考试周刊,2019(35):141.
[2]李英梅.浅谈如何提高高中道德与法治教学有效性[J].才智,2019(18).
[3]陆惠凯.高中道德与法治教学策略探究[J].江西教育,2019(18).
作者:闫丰 单位: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第六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