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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设计专业组织机制比较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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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设计专业组织机制比较浅析

摘要:通过对中美两国室内设计专业在本科阶段高等院校的基本现状进行概括整理,厘清两国的室内设计在各学科分类系统中的定位和组织机制特征。从强迫机制、规范机制和模仿机制三个方面讨论形成两国室内设计这一学科专业多样化和趋同性的原因并进行比较分析。得出中美室内设计专业在组织机制方面的异同点和原因。为进一步完善我国室内设计学科专业建设提出组织机制建议。

关键词:室内设计学科专业组织机制中美比较分析

引言

近年来,室内设计专业在各科类层次的高等院校中出现了模仿趋同现象。新制度理论的学者迪马乔和鲍威尔曾总结出形成这一现象的三种机制:强迫机制、模仿机制和规范机制[1]。根据室内设计学科专业和相关研究领域之间的相互关系,在厘清室内设计学科设置和专业范畴的基础上,客观解释形成室内设计学科专业模仿趋同现象的原因,并试图从以上三种机制的角度对形成两国室内设计专业现状的原因进行对比,以便找到更加适应信息化社会发展的组织结构,满足室内设计专业人才培养的当代需求。

一、室内设计专业在两国学科分类系统中的定位

室内设计作为一门独立的高等教育专业,由纽约美术与应用艺术学院,现在的帕森斯设计学院于1904年首次建立[2],1957年我国中央工艺美术学院正式成立了室内装饰系。尽管两国室内设计学科的产生背景和教学目标呈现出不同的意识形态和社会需求,但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和两国教育的密切往来,中美高等院校对室内设计的学科分类定位逐渐接近。室内设计在我国是一门具体的专业方向,而在美国既指一门具体学科,也是具体的专业方向和教学内容。我国的学科分类结构由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二级专业三个层级构成。“门类”是形而上、哲学与价值观层级表述;“学科”是学术综合与管理层级表述;“专业”是技术、社会需求与就业层级表述[3]。在2018年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室内设计隶属于艺术学门类内设计学科(代码1305)下设的环境设计专业(代码130503)。美国国家教育统计中心对学科专业也有着明确的定义。即指预先设计的系统、连续、具有内在联系的课程、项目以及相关学习研究活动等所构成的教育经历组合,通过这些组合使受教育者完成某个阶段的学业,帮助他们增长知识、提高能力,为进一步深造或开展职业生涯打下必要的基础。与我国的学科目录的管理、规范功能有所不同的是,美国没有统一而硬性的标准,而是一种“教学项目分类”,为政府部门、高等院校和其他机构提供教育统计,指导教育规划、资源配置以及教育整体布局等方面发挥作用。美国《学科专业分类目录(ClassificationofInstructionalPrograms)》[4]使用学科分类代码将学科系统分为三个层次:两位数的学科专业群、四位数的学科专业类别及六位数的具体学科专业,并附有具体的学科专业的内容描述。

二、中美室内设计专业的现状对比

“室内设计”在中国学科分类中属于“环境设计专业”下,设置“室内设计”的具体专业系、专业方向和研究单位,亦有院校将其命名为室内装饰或室内空间设计等。作为一个明确的专业方向,在六次学科目录修订的过程中曾被归属于文学、社会科学和艺术学三个学科门类,室内设计所属的环境设计亦经历了由“建筑装饰美术”到“环境艺术设计”,再到“艺术设计”和“环境设计”的专业名称的转变(表1)。中国室内设计专业在20世纪90年代至21世纪初迎来了高校设立的迅猛发展时期。截止至2017年的统计数据,在全国开设室内设计专业的本科院校中,共有261所理工类本科高校、236所综合类本科高校和157所师范类本科高校开设了室内设计专业[5]。美国室内设计专业隶属于建筑与相关服务、家庭与消费者科学/人文科学和视觉和表演艺术三大学科群。美国的室内设计不仅明确地指“室内设计”这一六位数代码的具体学科专业,也存在于其他学科专业的具体学习内容中,在三个学科群中的环境设计/建筑、室内建筑、住房与人类环境和室内设计四个相关的具体学科专业(图1)中有相似的学习内容。其教学形式和发展方向在三大学科群中呈现多样化的发展模态。在综合型大学、艺术类学院和营利、非盈利的各类院校类型中,逐渐形成层次分明、结构清晰的专业应用型专业。根据2017年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对高校的分类,和美国室内设计认证委员会(CouncilforInteriorDesignAccreditation,CIDA)[6]的数据统计,对中美两国开设室内设计专业的不同学科背景院校进行对比发现,中国和美国具有综合艺术背景的院校占全部开设室内设计专业院校的比例分别为91%和59%,尽管两国的室内设计专业隶属的高校类型分类方式各有不同,但在综合院校的资源优势引导下,室内设计专业开设量远大于建筑背景院校、独立艺术背景院校和人文科学背景或其他综合类院校。大量开设于综合类大学的室内设计专业在形成的过程中有着相似的教学组织、管理结构,在教学内容和师资配置上也在逐渐接近,出现了在多样化的学科类别的表象下模仿趋同的现象(如表2)。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我国高等教育迎来了“教育产业化”的繁荣时期,室内设计专业设置量大幅增长。我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专业设置权是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之一,专业的设置权在几次教育改革后,虽下放给重点办学机构,但院校新办本科专业的审批流程非常复杂且严格,多数地方高校长期以来形成的学科专业建设思路以追寻和仿照为主,形成了院校学科建设的模仿趋同[7]。部分院校的室内设计专业并没有根据各院校或地区形成合适定位和办学特色,这使得不同院校的室内设计专业却有着相似的办学定位、学科设置和教学特色。美国室内设计专业在其高等教育发展的过程中也曾出现模仿趋同的现象。但秉承着其多样性的专业分类体系和市场竞争在高等教育中的作用,美国室内设计专业在强迫机制、规范机制和模仿机制的运行过程中形成了独特的发展特色,避免趋同现象并尽量保证室内设计高等教育组织系统的多样性特征。

三、组织机制对比分析

(一)强迫机制—政策法规与院校自治

1.我国专业设置政策未能体现专业层次和科类层次的差异化。室内设计教育在我国各类型高校中的广泛分布,不同院校培养不同层次的人才以满足劳动力市场的不同需求。很多院校通过院校升格、更名和学术漂移实现了资源共享,尤其是综合类院校,为室内设计专业的发展提供了多学科合作的平台和资源。各院校在室内设计成为热门专业时仓促成立全新的室内设计系,但专业内部缺乏清晰的制度规范使管理层只能借鉴成熟的室内设计院校的组织机制。1999年我国颁布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虽然兼顾了学校所属部门的差异,但未能体现专业的差异化及可以自主设置的专业学科门类,亦未指出地方政府在专业设置中起到的统筹作用,因而在专业设置上无法起到对院校分类发展的指引作用,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院校之间专业设置的趋同[7]。2.美国教育深受市场竞争的影响,低政府干预和州问责制度帮助各类型院校实现了学科的多样性分化。美国宪法没有明确规定联邦政府的教育功能,因此各州建立了各自的高等教育管理机制,将权力下放给各州政府、大学及学院。大学可以根据每年的入学率、毕业率、科研成果和就业情况等对学科专业进行综合性的考察,对部分学生人数不满足设置标准的学科专业有取消的权利。对发展迅速和亟需扩建的学科,可以增设新的专业或进行院校升格。以竞争为基础的美国高等院校分层原则,竞争的成败与院校声望和生存状况相辅相成。因此形成各自独特的市场竞争力,获得更高的学术声望、研究经费和师资力量等是美国各类型高校保持室内设计学科多样化的原始动力。

(二)规范机制—学术评价制度

1.我国未能有效地实行室内设计教育及行业标准。由中国教育部发起的本科教学评估,对推进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学校本科教育的整体质量与水平具有极强的普适性作用。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等政府批准组建的室内装饰行业组织对室内装饰行业创新发展的意见做出了积极响应,对室内设计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提出了相应的规范和标准。但对室内设计专业或环境设计这一学科专业来说,还未能形成明确的全国性的教育认证和评价标准。室内设计教学有其自身的专业特点,很难用普适性的本科教学评估体系进行统一评价,使用统一的评价标准反而会阻碍室内设计专业的个性化发展。因此需要由专业院校和行业专业人才,针对本专业的独特性提出合理化建议,引导具有高校和地区特色的专业创新发展。2.美国室内设计高等教育实行规范化的院校认证和专业认证制度。与室内设计学科密切相关的多种认证机构在三大学科群中的具体学科专业间起到相互关联和辅助的作用。在院校高度自治的环境下,共同对室内设计学科的教学质量提供专业的认证评估,同时避免了用统一的标尺衡量各院校特色和不足。美国室内设计认证委员会(CIDA)是美国高等教育认证委员会(TheCouncilforHigherEducationAccreditation)认证的北美地区室内设计课程的唯一认证机构。CIDA是一个由设计师、教育工作者等组成的专业协会,致力于对北美地区室内设计学科的课程进行认证和教学评估,在指导、规范室内设计教育,帮助学生成为具备可持续发展理念及专业素养的室内设计人才方面起到重要作用。CIDA每六年收集来自高校的针对专业标准的反馈意见,并进行相应改进,逐步提高与实践相匹配的人才培养要求,以适应快速发展中的社会和实践问题,提高对室内设计领域的一致理解和应用能力[8]。同时,美国国家艺术与设计学院协会(TheNationalAssociationofSchoolsofArtandDesign)为艺术设计及与之相关的学科制定了本科和研究生学位的国家标准和其他资格证书[9]。美国室内设计资格管理委员会(NationalCouncilforInteriorDesignQualification,NCIDQ)向所有室内设计师提供专业测试,通过测试获得的专业认证是室内设计师知识、经验和技能的法律保障[10]。

(三)模仿机制—资源与竞争环境

1.我国室内设计专业发展的目标模糊问题导致了模仿性趋同状况的出现。部分学校存在不根据自身的实际状况,盲目追求高层次、综合性和研究型的院校定位。简单的模仿高层次大学可以减少评估结果的不确定性;同时由于只有在满足了更高的标准后才能获得更多的政府支持,以获取更好的资源与生源,从而造成了模仿现象的出现。没有统一和相互制衡的专业评价标准令室内设计专业未能真正形成系统完善的课程体系。以至于像20世纪90年代中央工艺美院环境艺术专业的办学成果在21世纪依然作为很多高等院校的效仿对象,教学模式和教学大纲等被不断复制,造成我国室内设计教育事业多样化发展的表象下教学体系单一、教学内容同质化和空心化的现象[7]。2.部分美国院校虽存在模仿趋同,但更多室内设计专业更倾向图1美国室内设计相关学科群、学科专业类别和具体学科专业从属关系于保持独立性,并使之成为室内设计教育的核心竞争力。罗德岛设计学院的“室内建筑”在建筑、保护和设计的综合处理基础上,更加关注适应性更新和可持续发展,相信室内建筑师在改善各阶层人群的生活方面可以发挥重要作用;康奈尔大学的人类生态学院的“设计及环境分析”更加关注当代社会、生态、科学和设计等方面的交叉问题,着重培养具备以人文学科为基础,深度跨学科的综合学习能力的人才。在交互、可持续、设施规划和管理、健康以及环境心理和人因方面均处于设计前沿,是为数不多的通过STEM认证的项目之一,并享受常春藤联盟大学的研究资源;雪城大学的“环境与室内设计”致力于提供一个广泛跨学科的教育环境,在不断变化的全球环境中,通过设计促进发展,以此迎接挑战并引发对建筑环境的重新思考。在本专业内容学习的基础上,强调视觉传达、沟通技能和实践技术共同组成的设计教育基础,与设计学院的其他学科共享课程、设计实验室和工作室,提供大量的国际交换交流机会;波士顿建筑学院的“室内建筑”则更加侧重于建筑实践与传统的课堂学习相结合。在对建筑系统和历史理论的学习之上,更加注重培养设计创新能力。鼓励学生在设计公司、社区项目、研究课题和独立项目中获得实践经验(如表3)。

四、室内设计学科专业组织机制研究启示

尽管两国室内设计同时存在多样化和趋同性的表现,但通过对比中美两国的室内设计学科专业的现状和成因后不难发现,我国室内设计学科专业还存在着组织管理、标准与竞争方面的诸多问题。在我国高等教育学科专业体系的完整性基础上,为突出我国办学特色、建立学科专业评估体系和建立学科交叉系统三个方面提出建议。

(一)制定合法的专业设置制度

谋求合法性是美国院校在专业设置时避免模仿趋同的首要措施。“法”的范围不仅指国家推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室内设计专业组织建设中更多指法令规章或标准,通过遵守相应的规则和制度获得支持和社会认同。在法律、规范和文化认知三个层次上保证专业设置制度的合法性。1.充分利用高等教育法中高校的专业设置自主权。根据高等教育法中“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自主制订教学计划、选编教材、组织实施教学活动”等相关规定,高校可将室内设计专业同高校自身的地域特色、师资力量和资源优势相结合,明确不同层次的专业教学目标和定位,在优秀室内设计教学成果的基础上,形成自身的办学特色和学科竞争力。有效利用高校专业设置权,帮组招生、培养和就业三者间实现顺利运转,以此突出院校的专业特色避免过度相似。2.建立室内设计专业的教学质量保证体系。根据我国整体室内设计教育和行业现状,合理借鉴CIDA提出的室内设计教学评估认证标准,建立综合性的评估指标。同时遴选多元化的评估人员,如高等教育系统的教授、室内设计专业教师、企业行业专家和专业机构委员会专家等,结合高校、社会和行业的需求,在形成合理化的评价体系的同时,促进各高校室内设计学科专业的多样化发展。3.通过专业排名获取社会认同。借鉴美国室内设计教育权威性排名Designintelligence的评价体系。通过对室内设计雇主、室内设计教育院校的院长、项目负责人、系主任以及学生进行调研。通过对其机构产出、校友成果、学习环境、相关性和差异性等信息的实证研究,最终得到“最受雇佣单位喜爱”、“最具声望”和“研究领域”排名。专业的排名体现出该校的室内设计专业在市场和社会中的位文化价值定位,相应的院校竞争是促进室内设计专业形成独特性的有效方法。

(二)根据专业定位推行改革

2021年教育部下发了《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指导省级学位委员会、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做好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工作,突出职业教育特色,确保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促进本科层次职业教育高质量稳步发展[11]。我国室内设计高等教育具备层次分明的组织结构,因此根据不同层次的专业定位,提高各层级内室内设计专业的授予学士学位质量、完成合理课程建设,突出教育特色,在纵向的层级定位、横向的学科定位中搭建沟通桥梁,是当下优化室内设计专业组织结构的重点。1.根据组织层次和院校类型培养多样化专业人才。室内设计学术教育与职业教育、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型学位之间需要制定明确的界限和合作、学分互认的机制。不同层次人才的培养,可以帮助提高劳动力市场中基础工作人员的基础技能,同时为具有学术潜质和深造能力的室内设计专业人才提供多样发展平台。2.通过学科交叉提高室内设计专业的包容性。在技术驱动的艺术与科技结合的教育大环境中,学科交叉的教学模式正在逐渐缩小学科之间的距离,单一学科的教育方法已经无法完全适应信息时代带来的挑战。未来的室内设计专业将与交互设计、数据可视化、艺术、视觉传达、社会科学与哲学等诸多领域相结合,为学生提供一个更具包容性的创造环境,拓宽学生从多学科角度看待问题的视野。以此逐步完善跨学科学习的教学体系,培养具备尖端设计方法和技能的创新人才,以满足不断发展的劳动力市场需求。

五、结语

在室内设计专业组织建构的过程中,无论多样性还是趋同性均会受到政策、规范和竞争的多重影响。过度的政策干预和标准制定会使专业调整的方向趋于僵化,过度统一的政策标准与获得相应的发展资源之间会造成运行模式的僵化,过度的竞争也会使院校之间形成当下的“内卷”之势。因此依据我国室内设计专业当下的发展形势,合理地借鉴美国室内设计专业的多样性、特色化的专业组织成果,有针对性地利用组织的强迫、规范和模仿机制,制定层次分明的政策和标准,灵活引入排名机制和学科交叉等教学理念,促进室内设计专业形成恰当的组织定位,抑制院校间的模仿趋同现象的产生。

作者:秦潇 单位:清华大学美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