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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蔬菜价格的剧烈波动,对蔬菜种植者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同时也为消费群体带来了困扰,蔬菜价格的波动已经超出了蔬菜种植者的预期,因此,希望国家能够早日出台相关政策,控制蔬菜价格风险。而在多次的价格浮动后,国家也逐渐意识到价格风险对广大人民群众带来的影响,经历了几次蔬菜价格的异常波动,政府陆续出台一系列减轻蔬菜种植者和蔬菜生产商压力的政策。自上海安信农险公司成功推出淡季绿叶菜成本价格保险后,我国各个地区也开始积极推行蔬菜价格保险,目前这种保险形式已经取得了相应的成果,但在具体的应用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因此,本文将对目前蔬菜价格指数保险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通过提出合理的优化策略,促进蔬菜价格指数保险的进一步推广。
关键词:蔬菜价格指数保险;社会管理;市场竞争;商业保险;政府支持
蔬菜价格指数保险是以蔬菜的价格为标的,以蔬菜价格指数为赔付依据的一种新型的农业保险产品。主要针对因蔬菜价格大幅度波动而造成既定价格损失的蔬菜种植户,通过保险的形式对种植户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一旦种植户的蔬菜产地价格低于正常水平,将会采取保险机制,保障蔬菜种植户的利益不受损害,从而稳定蔬菜价格,提高蔬菜种植户的种菜积极性,确保各地蔬菜能够正常供应。这种保险形式,有利于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稳定农民的收入,提高蔬菜产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带动农业的进一步发展,也能够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但就蔬菜价格指数保险开展的现状来说,还存在很多的问题。这些问题使蔬菜价格指数保险的推广受到了阻碍,因此,本文将对开展蔬菜价格指数保险的重要意义以及当前开展蔬菜价格指数保险的现状进行深入分析,通过提出合理的优化策略,从而更好地服务社会经济的发展。
一、开展蔬菜价格指数保险的重要意义
首先,开展蔬菜价格指数保险能够深入贯彻产业发展政策,结合我国保监局发布的相关政策可以了解到加大农业保险的推广力度,积极配合种植业、海洋渔业发展战略以及菜篮子工程开发各种保险形式,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切实促进国家政策深入贯彻,为群众谋福祉,为人类谋发展,蔬菜价格指数保险属于“菜篮子”产品,对于我国蔬菜产业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因此大力推进蔬菜价格指数保险,有利于贯彻菜篮子工程的建设,促进农业的进一步发展。其次,开展蔬菜价格保险能够凸显保险业参加社会管理的重要作用。受目前国内外很多因素的影响,蔬菜价格经常会出现大幅度的波动,而蔬菜价格直接影响到了群众的生活和社会的稳定,因此,开展蔬菜价格指数保险能够有效减少价格浮动带来的社会不安因素,稳定蔬菜的供给,为推动社会和谐和发展奠定基础。在蔬菜供应旺季,可通过理赔的方式来减少农户的损失,引导农户的均衡种植和生产。而在蔬菜供应淡季,可引导农户扩大蔬菜种植面积,通过增加供应量,满足城市需求的方式来缓解蔬菜价格大幅度波动所带来的不良影响。除此之外,还可以增强规模化蔬菜种植户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积极推动菜篮子基地建设,从而保障蔬菜种植的正常供应。最后,开展蔬菜价格指数保险是保险业创新发展的有效途径。以国内外农业保险的发展现状来说,农业保险正在向指数保险方向发展,这种措施能够为农业发展提供更加便利的风险管理依据。而相关法律条例的颁布也为我国农业保险提供了制度保障,促进了农业保险条例的落实,通过加强产品的创新,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环节的保险保障需求,从而丰富我国农业保险险种,带动我国农业经济和保险业的共同发展。
二、开展蔬菜价格指数保险的优势与劣势
(一)开展蔬菜价格指数保险的优势
自蔬菜价格指数保险推出以来,政府加强了财政补贴。近年来,政府对农选产品和保费给予了高度支持,这种做法有效提高了蔬菜价格指数保险的可能性。而随着政府一步步增加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补贴金额在短时间内达到了极为可观的数额。而且中央政府也积极地对地方政府进行保险补贴,这为政府出台一系列的补贴政策提供了资金支持。同时,在价格指数保险推出后,蔬菜自给率大幅度提升。在当地经济发展过程中,蔬菜供给率如果达不到相应的水平,则会使政府缺乏对整个菜市场的调控能力,影响蔬菜价格指数保险发挥应有的作用,也对该保险的推出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影响,但随着相关政策的逐步出台,种植面积的逐步扩大,蔬菜产量的逐步升高,对于消费者经常消费的主要蔬菜品种,各地的蔬菜供给率也能够达到六到七成,剩下的蔬菜则依靠外地输入,这种形式能够满足当地各个人群对蔬菜的需求,提升政府对蔬菜市场的控制权。除此之外,相关政策的出台也使周边的基础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础服务体系是农业保险发展的前提,同时也是农业保险运行的基础平台,而各地政府在开展蔬菜价格指数保险的过程中也意识到了这一问题,在多年前已经积极打造了这一基础化平台,经过多年的优化和调整,整体的队伍更加完善。三农保险基础服务体系覆盖面积也在不断扩大,截至目前,全国80%的地区已经建成了服务站,乡镇覆盖率高达90%以上,而且村级网点的覆盖率也达到了七成以上。通过这些服务站的共同作用,能够为全国各个地区的农户提供最基础的服务,同时也能够实现保险服务站在乡镇的最大化发展。不仅如此,保险公司也结合自身的聘用优势,邀请了各个领域的专家来搭建专门的农业保险合作网络,通过从技术上支持农业保险防灾防损工作,从而使蔬菜价格指数保险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为推出更加符合农民生产现状的农产品提供保障。
(二)开展蔬菜价格指数保险的劣势
虽然目前蔬菜价格指数保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各个地区保险种类较多,市场竞争压力较大,而且不同保险公司的实力也有所差别,在开展蔬菜价格指数保险推广的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由于农业保险相较于商业保险来说需要更高的经营水平,而且我国农业保险起步较晚,实施的时间较短,因此整体的营销水平较低,很难满足预期的标准。产生这种现象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承保费率很难确定,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保险费率在确定的过程中很难结合实际的自然灾害对农业造成的影响进行判定,因此无法判断合适的保险费率。第二,无法高水平准确地衡量灾害造成的实际损失。基层工作人员专业水平较低,因此很难处理一些难度较大的农业灾害,而且无法规避风险,使得农业保险目前没有一个详细的保险标准。首先,保险本身存在不对称性,这就使农业保险赔付时间较长,无法结合具体情况,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管机制来监督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履约行为。其次,缺乏专业的农险相关人才。农险要想取得较好的发展,离不开专业人士的共同努力,但相较于发达国家来说,我国农业保险起步较晚,开展这个业务的保险公司相对较少,因此,开展此类业务的保险公司对于业务人员的专业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就目前保险公司招聘的农学业务人员来说,由于本身并不是农业保险业务出身,专业水平和经验与岗位的需求很难匹配,无法满足农业保险发展的需求。除此之外,相对于其他商业保险来说,农险经营具有较强的独特性,要求业务人员具备更高的岗位素养。除了了解基本的农业保险知识之外,还需要对林、农、牧、渔各个行业有所涉猎,只有具备这种知识的全面人才,才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农险行业。但就目前的行业发展形势来说,专业人员的综合能力还有待提高。最后,国家缺乏相关政策和法律。从立法的角度来看,缺乏有效的农产品市场风险的相关法律法规。目前,我国还没有相关文献可以参考,虽然农业农村部已经明确指出相关部门需要采取适当的措施来增加农民的收入,减轻农民负担,但却没有提到种植户在种植过程中所面临的各种市场风险。由于法律条款的不完善,保险在履约的过程中缺乏相应的条文约束,因此,很难达到预期的保险效果。而从体制的角度来看,分散化是我国目前采取的农业保险管理体制,结合农业保险条例的运行情况,可以了解到目前多个部门的合作管理模式仍然存在很多问题,政策落实后相关部门分工不明确或者分工交叉都会阻碍政策的顺利实施,对后续的监督工作形成阻碍。此外,主管部门分工不明确,极易导致各个部门之间遇到问题时,相互推诿,不能直接应对具体发生的事情。而从补贴制度来说,我国还没有形成完善的补贴机制。很多地区开展经济补贴都是由地方政府单独补贴,在实际的应用过程中各地的补贴方案也有所不同,这种现象使蔬菜价格指数保险的推广受到了阻碍。
三、促进蔬菜价格指数保险开展的有效策略
(一)各级政府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确保蔬菜价格指数保险的可持续发展
首先,应当制定与蔬菜价格指数保险相关的法律法规。从立法的角度来说,稳定农产品价格,明确价格指数保险在农业保护制度中的作用和地位极为重要,通过对政府与保险公司之间的责任划分进行明确,确保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在保障相关部门合法权益的同时,促进蔬菜价格指数保险业务的有序开展。各级政府应当结合自身地域的差异性以及农业产业情况与价格风险特征,制定地方性的法律法规,通过开展差异化的蔬菜价格指数保险业务,为该地区的蔬菜种植者提供多元化的保险保障。其次,应该完善农业保险多层级管理结构,以农业农村部为主体负责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的政策指导、保费补贴、再保险支持等业务,通过政府相关补贴策略的出台,促进价格指数保险的有序开展。上级政府应当负责省区的产品价格指数保险指导,通过研究该地区特色的险种方案和保费补贴标准,使更多的种植户愿意参与到蔬菜价格指数保险当中。市县政府应当完善农业保险服务职能,为农业保险的推广提供宣传渠道。最后,应当建立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的可持续发展机制,结合农业保险的发展现状,可以了解到以财政补贴为动力的单核驱动模式远远不如以政府红利持续发放,增强经营主体参与性为多核驱动模式的保险推广政策。通过以政策性补贴为引导,引导农户树立保险意识,带动农业商业保险发展,通过构建政策性补贴,建立完善的农业商业保险体系。
(二)加强对保险市场的控制,发挥农业保险分散风险的作用
首先,应当对保险公司的职责进行明确定位,商业性的保险作为政策和农业保险的执行者,应当遵循保本微盈的原则发展农业保险,并且将农业保险与其他商业保险业务分开管理,通过建设单独的农险账户进行损益的核算,从而确保产品能够为农户提供有效保障。通过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高农业保险供给能力,确保国家财政资金支出的效率和效果,从而对政府和农民负责。通过了解农民的各种保险需求,选择符合农民需要的险种,拓宽农村保险市场,从而提高保险公司的市场占有率,通过不断创新服务和技术,减少和克服保险自身的风险和弊端,从而使农户得到真正的实惠。其次,应当确立可行的保险方案,对于经济发达地区和农产品主产区推行农产品价格保险,结合市场环境,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在尊重农业保险发展规律的同时,可扩大参保的范围,实现价格分散在不同农产品区间。而在保险金额的划分上,除了考虑土地、种子、化肥等物化成本之外,还应当考虑人工成本、市场平均利率等,通过制定合适的收费价格,使更多的农户通过蔬菜价格指数保险为自身的种植活动提供保障。
四、总结
结合上述分析,蔬菜农产品的价格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但近年来价格波动频繁,国家也结合这种情况推出了蔬菜价格指数保险,而这种保险的推出虽然能够降低农户的风险,但由于在推广的过程中缺乏专业的业务人员和合理的参考条件,宣传力度较小,使得参保人员较少,为了改变这种现状,应当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台各种惠民政策,通过加深群众对保险内容形式的了解,积极调动种植户的参与热情,通过加强对保险市场的控制,发挥农业保险分散风险的作用。通过多种措施的共同作用,充分发挥蔬菜价格指数保险的优势,降低价格波动对种植户的影响,促进农业的进一步发展。
作者:赵伟 单位:四川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