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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经济和社会建设的快速发展,财政投资工程项目逐渐增多,投资评审作为财政资金的重要保障,只有充分发挥评审工作的作用和职能,才能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与真实性,提高决策水平,提升财政投资综合效益,促进地区经济发展。但是,在历年财政投资工程项目评审工作深入开展中,一些问题逐渐凸显,需要相关部门重点注意,并提出应对措施。
关键词财政投资;评审;问题;对策
1引言
财政评审作为财政预算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发展的新时期,中国各项基础建设工程项目的资金投入逐渐增多,评审工作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需不断提高评审程序的合理性,优化资金和资源配置。财政投资工程项目评审工作对技术要求高,该工作涉及内容多、政策性强、情况复杂,需要利用专业技术细化财政项目支出,保证预算管理工作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将资金的使用控制到每一个细节,才能保证资金运作的最大效益。
2财政投资工程项目评审概述
2.1财政投资工程项目评审的含义
财政投资工程项目评审简单来说就是财政评审,是指国家相关部门对所投资工程项目进行的资金预算评审,由财政评审机构负责这一工作。财政评审工作包括对工程投资的预决算管理,在工程落实中,财政部门起到监督和明确作用,是国家财政部门的职能体现。但是在目前评审工作的深入开展中,存在一定问题影响了评审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从狭义角度来说,财政投资评审是指财政部门对工程项目资金投入的概算、预算、结算、决算进行审核,有效管控国家财政支出,从而实现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提升。在发展进步过程中,国家财政体制也进行了相应改革,财政评审工作的监督职能着重转移到了工程准备阶段,从以往的审核扩大到了财政专项支出审核,是财政预算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广义角度看,财政评审工作开展需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管理条例,运用专业的财政技术手段,从全面角度出发,严格监督核查工程项目的财政支出,对投资效果进行预设和评估,保证资金使用的合理性,提高财政监督管理工作水平。
2.2财政投资工程项目评审的历史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中国在基建投资上实行了高度集中、统一的管理体制,各建设项目按中央统一安排,政府财政和其他相关部门制定了资金划拨和监督使用的办法,并将其委托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财政部内部称为基建处),负责财务工作,实行财务监管。1980年,建设银行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不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的内务部,而是由建设银行负责基本建设、建筑安装、地质勘探单位的拨款支出预算、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和决算等工作,并委托建设银行负责有关基建、建筑安装、地质勘探单位拨款支出预算、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和决算等工作,建设银行在此具有财政、银行双重职能。1984年、1989年,财政部曾两次发出通知,将全国基本建设预算、决算、财务管理、地方基本建设预算执行、监督、审查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等工作,都由建设银行代为办理。1994年,中国金融体制、投资体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改革。在中国建设银行转型的进程中,建行已经不具备再承担政府职能的基本条件。1998年,为应对东南亚金融危机,中国采取了一系列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加了大量的基建项目,增加了政府的投入。逐步建立投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投资项目预算管理。通过建立投资项目概算、预决算、决算审查、投资效益分析报告体系;对财政投资项目进行全范围、全过程监督管理,把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真正转移到以提高财政性投资资金使用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该时期是财政投资评审转型的关键时期。
3目前财政投资工程项目评审面临的问题
3.1评审流程不明确
在目前的财政评审工作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是评审流程问题,表现为缺乏详细、具体的财政投资评审标准和流程。从评审工作涉及范围来看,重点在于把握预算内资金,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较多投资工程突破了这一范围。另外,在评审深度方面,工作停留在工程预算、决算的审查上,缺乏对研究阶段、项目设计阶段的监督和管理,影响了投资评审工作职能的发挥[1]。在评审工作落实中,缺乏统一标准的评审流程,导致评审任务常由领导下达,评审机构只能被动接受,长此以往不利于投资风险管控。
3.2评审质量难以保障
一方面,财政项目投资涉及内容多、工作量大、技术难度高,在项目建设中,常会应用一些新型技术手段,工程计价依据更新变化快,这样进一步加大了财政评审工作的难度和复杂性。评审人员在开展工作时,需熟练掌握财务会计、工程造价、经济分析等各项专业技术,这也使评审结果易受人为原因影响,存在失误和缺陷。另一方面,有很多工程项目影响较大,任务比较紧急,留给评审人员处理的时间较少,经常存在催促进度的情况,导致评审工作时间仓促,易存在失误情况,这些问题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评审工作的质量。
3.3缺乏完善的管理体制
目前,中国财政评审部门缺乏统一的标准和管理体制,各地方政府部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规定运行流程和管理方法,这也导致不同地区的财政评审呈现出地方特色,为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其一,不同评审机构涉及评审的内容和范围有所不同,如一些地区的财政评审部门主要负责工程的预(概)算和竣工结算等环节,这一模式可以充分发挥出政府财政部门的重要职能,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准确性,管理力度较大,但是有些地区只讲工程预(概)算纳入评审范围,无法充分发挥出评审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能。其二,部分工作由中介机构或第三方评审机构开展,这一模式将部门业务转交,无法充分体现出政府财政部门的重要职能,导致评审部门工作处于被动,不利于人员工作效率和积极性的提升。
3.4缺乏对第三方评审机构的监督管理
目前,在实际的投资评审工作落实中,有较多工作委托于第三方评审机构,这一工作模式无法保障第三方评审机构的工作能力和质量,也会影响财政部门的职能发挥和形象,对工程的有效落实产生了不利影响[2]。所以,应加强对第三方评审机构的监督管理,避免委托评审机构在工作中出现违规操作,影响评审结果的准确性和公平性。还需保证技术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为工程项目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提高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4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问题的解决对策
4.1明确评审工作流程
首先,在财政评审工作中,应严格落实政府部门制定的审批体系和工作流程,保证每一环节都有序推进。在接受工程项目财政评审工作时,需先由主管部门向本级政府部门提供申请,申请通过后由财政部门执行评审任务,保证申请程序及手续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其次,应明确投资评审工作权限,严格按照权限划分行使工作权利,工程项目在获得本级政府部门分管领导审核后,交由财政部门评审,对于一些没有经过政府部门安排规划的工程项目,财政评审部门不能执行评审权利。
4.2加强质量控制
财政评审部门要建立严谨的内部控制和质量控制体系,树立正确的质量控制观念,始终遵循客观、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保证评审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避免在工作中出现疏忽或失误,提高评审工作质量。评审机构要合理进行人员配置,根据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专长进行适当分工,保证工作的严谨性。构建质量控制体系时,应建立初审及复核机制,通过双重保障确保评审结果的准确性。利用制度设定保证决策正确,如建立集体决策机制,在开展难度较高的评审工作时聘请专家会诊,提高决策水平[3]。
4.3建立完善的评审管理体系
财政评审部门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保证财政评审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财政评审工作涉及范围广、内容复杂,在工作开展中需要与多个部门进行交流沟通,包括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中介机构、设计方、施工方等,只有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才能保证工作符合标准。在工作中要遵循相关领导的统一部署,加强部门的协调配合。除此之外,可以将预算绩效管理引入评审工作中,推动工程项目评审流程的规范化、合理化,提高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到应审尽审。例如,实行动态监控,进行事中监控。在工程建设中,重点对资金的拨付、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等进行合理的评估,并对建设、监理单位进行监督,确保资金按进度拨付防止资金的截留、挪用,保证工程质量。一是监督和控制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经济性。合同是施工单位与施工、监理、提供货物、劳务等结算的重要基础,因此如何正确地把握合同中的结算条款是关键。二是对施工项目的变更进行审查,对施工现场的变化进行严格控制。三是在工程造价审核控制中,应从前期准备工作入手,尽可能地将不确定的因素纳入到项目设计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变更必须由跟踪评审人员确认,如果出现重大变更,应组织专家组进行可行性评审、成本评审,同时要求设计、监理、评审等单位一同前往施工现场,以防止出现大量变更增加投资、提高投标价格的现象。
4.4加强对中介评审机构的监督管理
在开展财政评审工作时,经常需要第三方评审机构的帮助,为保证评审工作质量和效率,应加强对中介评审机构的监督管理。在机构选择方面,应注重掌握机构的信誉和资质,公开择优选择,以便开展多方监督。一般情况下,工程项目的预算和结算不应选择同一中介机构,在中介机构无法及时响应委托时,需终止与其的合作。同时,应加强对中介机构的考核,利用综合考核、从严项目评审时限等方式综合评价中介机构的资质,并进行从严监督。
4.5加强财政投资评审的机构建设,拓展财政投资评审功能
一是对财务审计机构的重新定位。财政部门作为履行国家财政职能的具体业务单位,其实质是以委托—代理的方式向社会公众提供财务服务,将公共资金集中到群众需要的地方。从理论上讲,政府财政支出是否与社会大众的意愿和喜好相一致,应该由公众来判断。从目前的财政运行模式来看,主要是财政部门制定相关的财政投资审核管理制度,并授权其开展审计工作。根据其他国家的经验,目前的审查方式应该是“人民代表大会”或“政府”制定相关的财政投资管理法律,并将其委托给财政投资的评审机关。这种功能定位,一方面可以增强对政府投资的监管作用,另一方面可以扩大对政府投资的审查范围。二是调整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性质。设立专门的金融投资监管机构,这一制度在中国金融机构中的作用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为此,要根据中国实际情况,逐步构建起一套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的审计机构。目前,中国各级财政投资评估机构的性质各异,且绝大多数都是以事业单位的形式存在,而在这些机构中,也存在着一定的自收自支的特点。这类机构的设立与其所担负的财务功能完全不相符。事业单位不具备行政管理功能,其资金来源可自行筹集,而政府投资审计则是在政府决策的基础上,按照纳税人的需求进行管理。机关自行筹资会导致行为目标的歪曲,导致行政失职,因此应当将其归类为行政类,应将评审机关划归为公务员管理机关,并将其项目支出进行预算管理与监督。
4.6改革财政投资评审的组织工作
要按照不同的评审方式,采用不同的评估机制进行评审:一是对工程的合理性和宏观效益进行评估,建立专家队伍,充分调动和发挥专家的作用,从而形成一个专业技术人员协作网络。针对不同项目,根据项目技术特点,由财政投资评估机构从专家中挑选出有关的专家,对项目的可行性、合理性、经济性、效益性进行评估,确保项目的权威性、客观性,并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二是对政府投资项目的概算、决(结)算、招标标底的审查等事务性工作,可以通过委托代理,借助工程造价咨询所等社会中介机构的力量来进行。三是对资金的拨付、进度和质量进行再监管,对中介机构评价结果进行重新监测,这是政府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人力资源的作用,从而避免设立大型的审计机构,以此使审计工作得到有效的监督。
5结语
总而言之,财政投资工程项目评审工作关系重大,需重点保障工作开展的公正性与准确性,应加强监督和管理力度,做好财政资金把关,切实提高工程项目综合效益。评审部门要积极发挥自身职能,优化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地区发展和建设。
参考文献
[1]霍学坤.地方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思路[J].首席财务官,2020(6):31-32.
[2]赫英侯.财政投资评审对工程造价的过程控制分析[J].科技创新导报,2020,17(16):199+201.
[3]王绯.关于新时期下财政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工作的思考[J].建材发展导向(上),2021,19(7):91-92.
作者:刘昭宏 单位:滕州市财政投融资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