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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主动安全管理体系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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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主动安全管理体系探究

摘要:主动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是保障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安全水平、提高服务效率的必经之路。本文从城市轨道交通主动安全管理体系发展现状出发,结合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标准化情况,分析了现存的问题,探讨并研判了城市轨道交通主动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的发展方向。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主动安全管理,标准化发展

1引言

安全是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的永恒主题和完成其运输服务使命的前提,其贯穿于城轨系统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和运输服务的全过程。国家、地方政府和社会为保障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安全、提升服务效率做出了巨大的努力。但近年来,城市轨道交通事故仍偶有发生,对人民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威胁。究其原因,在于旧有的“事故驱动、应急善后”的“治已病”被动式安全管理模式已不能满足城市轨道交通日益增长的安全需求,急需构建“风险管控、超前防范”的“治未病”主动式安全管理模式,实现“关口前移、精准监管、源头治理、科学预防”,由事后处理为主转为事前预防为主[1-3]。目前,国内各地城市轨道交通公司已就主动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展开了广泛的探索,但仍欠缺一个具有指导作用的标准体系。为此,本文结合各地城市轨道交通主动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分析了现有运营安全管理相关规范,对未来城市轨道交通主动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发展方向做出研判,提出针对性的意见。

2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现状

目前,全国各地城市轨道交通为建设主动安全管理体系,提升系统安全水平做出了大量的工作,但是受限于城轨系统内部构成复杂、岗位繁多、建设理念不统一以及诸多历史原因,建立的主动安全管理体系存在诸如管理不闭环、风险和隐患精准度低、安全数据和信息利用效率低下等多种问题,导致整体上不成体系现象的发生[4-6]。

2.1管理不闭环

在主动安全管控体系建设过程中,岗位职责和业务流程的梳理是重中之重,但是从安全管理角度来说,目前各城市轨道交通公司安全管理和生产部门之间关联性较弱,日常运营时相互之间缺乏联动。同时伴随着安全管理业务流程设置不完善,岗位职责不明确等原因,最终导致了安全管理部门指令下发后不能及时反馈,现场基层信息上报后没有进一步指示,风险隐患和事故台账不完整等管理不闭环问题的发生。

2.2风险和隐患管理精准度低

目前全国或行业范围内没有就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方法做出规范,导致各地方法不统一且以主观判断为主,不能量化、客观地对风险和隐患进行评价分级。最终不同人员辨识出的风险和隐患种类、数量和等级存在极大的差异,影响了相应管控措施的精准施用。

2.3安全数据和信息利用效率低下
各地城市轨道交通公司在历史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历史事故、故障数据,并且在运营时还会实时产生海量的运营安全信息。目前多数城市轨道交通公司对这些数据和信息的利用效率低下,特别是缺乏信息化的利用手段,严重制约了主动安全防控能力的进一步发展。例如在历史事故、故障数据方面,仅做了简单的归档处理和浅层次的原因分析,没有沉淀到风险和隐患管控措施制定以及实时安全问题的处理中。而在运营安全信息方面,主要问题在于现场感知到的信息向上传输困难、传输过程损失大,导致了管理部门对现场情况了解不清晰,制定的措施精度差、考虑不全面等现象的发生。

3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标准制定现状和现存问题

现有关于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标准共计19项,其中国家标准3项,行业标准5项,地方标准11项,具体如表1所示。此外,部分设计、运营服务类规范标准也涉及到了一些运营安全的内容,但并非主要内容,本文不再提及。其中,3项国家标准分别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营技术需求和要求、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组织与职责、日常消防管理等内容。在行业标准中,则没有对运营安全管理做出直接规定的相关规范文件,其主要集中在运营前的安全验收、安全评价、消防管理和事故后的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等方面。而就地方标准来说,北京城市轨道交通由于运营时间最长、规模大,其运营安全管理规范数量最大、覆盖较全面。故北京城市轨道交通标准规定了包括运营安全评价、运营安全管理、公共安全和应急救援等多方面的内容。而其他地方多就运营时的安全管理规则和运营时的安全评价制定了相关的标准规范。总体来说,城市轨道交通主动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化存在的最大问题在于相关标准的缺乏,特别是缺乏主动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内容,包括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分级方法,以及安全数据利用、信息化建设等内容的相关标准。

4城市轨道交通主动安全管理标准化方向研判

4.1制定标准体系框架,完善关键技术标准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主动安全管理体系涉及对象繁多,构建过程复杂,少量的标准不可能做到全面的覆盖,就需要从顶层做好框架规划,制定自顶而下、全面覆盖的主动安全管理标准体系。特别是要有一个规定建设范围、主要内容的指导性标准文件,从而能够引领整个主动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指明建设重点和方向,避免行业少走歪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标准主要欠缺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分级方法以及信息化建设等内容上。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分级方法相关标准制定时,考虑到各地从业人员之间的差异,要多选取理解简单、易于操作、能够定量化分析的一些方法作为推荐的方法,方便在行业内广泛的推广。在信息化建设相关标准制定时,要多从设备设施的智能化功能、关键业务数据编码等方面入手,为信息化管理手段的建设铺平道路。

4.2推动标准的宣贯培训和实施

标准制定后通常会存在从业人员难以理解、具体规定难以落地实施的问题。首先要注重对行业内从业人员开展宣传培训,普及标准理念、内容及方法,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水平。同时应在行业内选取几家不同特点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公司作为试点单位。例如选取运营年限较长和开通不久、线网规模较大和线网未成型等具有充分对比性的城市轨道交通公司同时作为试点单位,全程跟踪实施建设的全过程。及时分析暴露出来的问题,归纳总结相关经验,并对标准内容或具体实施方法进行优化。最后,地方政府或行业部门还要积极落实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意见的反馈收集,组织对重点指标的定期检查,建立有效的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和信息反馈渠道。

5结论

本文分析了现有城市轨道交通主动安全管理建设和安全标准制定中存在的问题,研判了城市轨道交通主动安全管理的标准化方向,认为应将未来工作重点放在制定具有引领指导意义的标准体系框架、完善关键性的技术标准、加强标准宣贯培训以及实施工作的优化完善上。

作者:王光兴 王文浩 单位: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北京交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