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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地方金融监管是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区域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制度保障。文章将金融科技和金融监管深度融合,针对地方金融监管存在的现实问题,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技术,建立新型监管体系架构,实现数字全局监管、智能动态监管和联合即时监管的全方位监管系统,并以增强金融体系抗风险能力为目标,建立金融“监管沙盒”模式进行监管创新试点,最后提出有针对性的地方金融监管发展对策建议。
关键词:地方金融;金融科技;金融监管;监管沙盒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指出要“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提高金融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2021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将地方各类金融业态纳入统一监管框架,强化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和处置,通过中央与地方监管的协调配合、地方监管效能的不断提升,有效促进地方金融业的高质量发展。
1地方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
随着地方新型金融业态的不断涌现,各级地方监管部门在参与金融监管、控制区域金融风险、推进金融创新改革方面任务繁重,地方金融监管存在信息不对称、监管效率低、缺乏联动、无法实现监管与创新间平衡等问题。
1.1监管信息不对称
地方监管部门存在重叠和空白监管问题。地方金融监管是按照属地进行划分的,许多金融实体属于跨区经营,不同地区监管部门之间存在信息壁垒,无法实现协调合作和资源共享。同时,对金融实体进行监管所需要的数据涉及税务、工商、征信、线上线下交易等多个方面。全面整合各方数据,解决监管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才可以更好地实现对金融主体的合规、合适监管。
1.2地方金融监管效率低
地方金融监管重审批和追责、轻日常管理。审批属于事前准入,追责属于事后核查,由于监管力量有限,监管部门可以实现事前和事后监管,但是事中监管阶段参与度极低,面对新型金融业态带来的交叉风险和演化风险,诸如比特币勒索、P2P平台问题、网络欺诈等新型金融安全问题,无法实现实时、高效的风险识别和预警,并制止违规行为的发生。
1.3监管缺乏联动,违约成本低
金融监管各部门无法形成联动效应。我国一体多元的中央与地方监管格局,造成了中央金融监管部门鞭长莫及,中央监管机构与地方监管部门之间、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协作,金融监管和风险处置方面的权责利不明确,从而弱化了地方金融监管的有效性。单个监管部门的预警并不影响被监管的金融实体在其他部门的业务,金融实体违约成本低,缺乏显著有效的警示效果,也造成了违约的侥幸心理。
1.4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的平衡问题
金融监管不仅是为了防控金融风险、维护地方金融稳定,更需要促进地方金融行业的创新发展,实现招商引资,拉动地方经济增长。特别是对于一些欠发达地区,如何兼顾创新发展和监管稳定尤为重要。监管的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创新发展,而非抑制发展,当然促进不等于放纵,合规合理才会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未来愿景。
2科技驱动的新型监管体系架构
2022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年)》中,明确提出的八项重点任务之一就是加快监管科技的全方位应用,对金融科技创新实施穿透式监管。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在金融监管中的研究与应用,积极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前沿技术,丰富金融监管手段,有效提升数字化监管的能力。在金融科技时代,数据与信息是监管的核心,以数据的收集、数据的分析、数据的共享为主线,利用大数据的收集方式、人工智能的分析手段以及区块链的分布式平台,实现数字全局监管、智能动态监管和联合即时监管的全方位监管系统。科技驱动的新型监管体系架构如图1所示。
2.1利用大数据实现数字全局监管模式
利用大数据技术手段,深刻认识数字要素的重要价值,以数据全局监管为核心,采取有效的数据收集、数据聚合、数据解释流程,对多维海量数据资源进行关联分析,塑造数字化监管能力,构建数字治理体系,推动监管模式由“了解客户”向“了解数据”转变。大数据技术可以有效降低各方信息的不对称程度,将分散在不同地方的数据进行收集、聚合,提炼隐藏在数据中的有用信息,不仅可以打通信贷公司、股权市场、保理公司、担保公司等信息渠道,引入工商局、税务局、法院等官方数据,还可以补充微信、QQ、微博等网络平台的社交类数据,进行全方位的数据聚合和准确甄别,实时共享原先割裂的地方金融监管信息,完成各职能部门、监管部门、资质审核部门的信息协同和对称,深度挖掘地方金融企业和相关金融业务风险,发现联保互保、欺诈交易等关联关系链,以便快速预警和及时治理。
2.2利用人工智能实现智能动态监管模式
利用有效的数据分析管理和市场监测手段,通过智能化计算方式,以控制风险为目标,进行金融业务合规的事后归纳和事前预测,实现可疑交易检测和资金数据追踪,同时还可以提供自动化的市场风险评估、消费者保护和审慎监管。智能化合规监管不仅有助于降低监管成本,同时有利于提升监管效率。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与机器学习技术可以规避风险并挖掘出监管过程中存在的漏洞,对照关系网络、企业画像等,对异常交易、非法集资进行图形化交互监测;建设关联规则库和风险识别模型,应用神经网络、随机森林、贝叶斯等先进算法,通过从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公检法等获取的风险事件进行模型训练,从而使模型具备自我学习的能力,进行相关性趋势分析和知识图谱的比较,输出可疑交易名单。
2.3利用区块链实现联合即时监管模式
区块链带来的数据透明共享和分布式存储的特点,使监管者能够实时获取监管对象的信息。监管者作为链上超级节点,在无须监管对象报告的前提下,对其实施穿透式监管操作,实现监管部门与被监管主体的非现场“联合办公”机制,干预违规企业实时交易的进行,形成协同共治的社会约束力,将过去层级制的监管转变为扁平化结构治理。通过构建联盟链可以有效解决监管中遇到的隐私、篡改和可追溯问题。智能合约和非对称加密技术,保证信息可以实现安全的定向传输,数据只对授权节点可视可用;数字签名和时间戳技术,保证上链数据的不可抵赖和不可篡改,经过共识的区块被分布式记载,并打上时间戳,验证为某时某刻发生的交易事件,事件双方和详情摘要均被完整记录,可靠有效;当事后交易纠纷产生风险预警时,哈希技术的可追溯特征能够帮助监管部门进行精准的责任认定。
3新型监管的推行试点———“监管沙盒”
金融监管的主要目的是防范金融风险,但是随着科技的进步、金融的发展,金融风险不可能完全避免,且还在不断演化出现新的金融风险,乃至交叉金融风险,监管方式便也会随着进行不断的变革和创新,未来监管的有效性必然会由减少金融风险变为增强金融体系的抗风险能力。为增强金融体系抗风险能力所进行的新型监管模式变革,想要落地推行之前,必然要进行试点操作,监管沙盒便是监管者将具体应用情景化的最优选择,针对包括货币政策、反洗钱、支付结算、征信、消费者保护等应用场景。在保证金融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允许在小范围的测试环境下模拟金融监管过程,通过测试,让监管者全面掌握创新型金融产品、服务和业务模式的设计漏洞及风险状况,验证金融科技创新监管模式的有效性,且不会使风险扩散到沙盒环境以外。
3.1变刚性监管为弹性监管
利用监管沙盒思想,在有效控制风险、降低行业不确定性所产生的成本的同时鼓励金融创新,针对普惠金融、民间金融,提高在金融产品创新、金融服务优化、不良资产容忍度等方面的监管弹性,激励创新张路,等:金融科技背景下地方金融监管体系架构研究财政与金融活力,确保创新测试的过程良性有序的运作,变刚性监管为有弹性的差异化监管。相对于约束机制,监管沙盒更加注重激励机制的调控,结合地方产业引进和福利政策,通过物质奖励、营商环境优化等方式进行有效驱动。
3.2变监管者为合作者
监管沙盒可以在市场和监管方之间搭建实现安全和发展的沟通桥梁,为企业业务、技术合规注入了确定性。在监管沙盒中,监管者并非传统意义上的“监管者”,而是以“合作者”的身份,协助技术驱动和金融创新的实施过程,通过观察、试错、交流、评估,掌握科技驱动下金融监管模式的本质、收益和风险,有助于构建促进金融创新和增强市场信心的新型监管体系框架,达到监管与创新的平衡。
3.3变单次风险为允许试错
监管沙盒是以提升金融体系抗风险能力为目标的,测试对象是新型金融产品、服务和业务模式。追求创新的同时,也代表着还没有可套用可复制的成型测试路径。为了构建新型监管架构,需要不断进行监管科技合规方案的容错和试错,监管者可以设置监管沙盒的实验机制,下沉到具体项目和具体场景中,反复进行监管机构和金融实体之间的有效对话,最终引导新产品、新服务、新模式形成理想社会应用效果。
4金融科技背景下地方金融监管发展的建议
4.1完善监管科技建设的协调机制和规则标准
以数据共享和分析为渠道,激活数据潜能,扩展数据应用场景,实现监管层面纵向各级和横向同级之间的协同共治,建立适应地方金融监管体制实际需求的协调机制,构建协同共治的数字化生态,提升科技驱动的治理能力,并具有推广性和借鉴性,制定监管科技建设的规则和标准,完善监管科技建设的配套促进措施和人才保障制度。
4.2发挥智库效应,加强技术创新和监管驱动作用
依托科研院所,加强金融监管智库建设,探索学术界与产业界的合作,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对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技术的金融监管应用场景进行进一步的优化,有效实现金融风险的预防、预测和预警,提升金融监管效能,并在省市县各级打造良性可持续发展的科技监管体系,搭建业务、数据、技术融合联动的服务渠道。
4.3实现全链条的精准监管服务模式
加强科技驱动在监管事前、事中、事后阶段的运用,建立监管者对市场企业主体实时直接的监管方式,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实现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精准监测和数据分析,利用区块链实现穿透式监管,实时了解金融实体企业的经营状况,并进行有针对性的金融扶持配套,对守信企业开通多部门行政简化的绿色通道,并列入监管黑名单进行全网公示,形成比政府约束更加强有力的社会约束力。
4.4构建联防联控的风险防范机制
当前地方金融监管所面临的分业监管体系需要增加协同和共享,只有监管实现协同,地方金融资源才能最大程度上实现业务协同。多层级多部门以战略合作方式,通过数字化精简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并实现监管数据的收集、分析和共享,密切关注新型金融业态的金融风险和交叉性金融风险,做好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处置的有效联动。
5结语
提升地方金融监管效能,对于地方金融业的高质量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深度挖掘地方金融监管所存在的问题,以增强金融体系的抗风险能力为目标,打通数据壁垒,拥抱新科技力量,以科技撬动新型监管体系架构的建设,实现数字全局监管、智能动态监管和联合即时监管,并通过“监管沙盒”的入盒和出盒过程,增强监管体系的确定性和成熟性,从而依据对策建议进行广泛推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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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路 徐登辉 单位: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