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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座谈会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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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座谈会上的发言

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座谈会”上的发言:加强未成年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3月4日总书记在民盟、民进联组会上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讲话发表后,在社会各界、包括教育界引起了强烈反响。感谢有机会参加今天的座谈会,我谈以下几点体会:

一、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治理的经济目标与伦理目标和谐互动的根本要求和重要体现

我认为,对于一个社会的综合治理来讲,它要求社会发展的经济目标与伦理目标能够和谐互动。如果伦理目标相对经济目标长期滞后,就会导致社会发展失衡。当前中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优先发展经济的战略决策是极为必要的。但是,主动、自觉、清醒地提出社会治理的伦理目标,以实现社会经济目标与伦理目标的良性互动,也是制订社会宏观发展战略的根本要求。

近年来,党和国家不断倡导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爱国主义教育、“三观”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公民道德建设,提出以科学发展观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等等,我理解,都是基于对社会治理的经济与伦理目标辨证关系的科学认识。总书记以荣辱观为核心提出的“八荣八辱”,是对以往社会治理伦理目标的进一步明晰化、具体化,也是党和国家更加自觉、坚定而理性地加强社会伦理治理与教育的重要体现。

二、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民族性、时代性与社会主义特色的有机统一

制订社会治理的伦理目标必须基于一定的社会与历史参照。总书记提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正是民族性、时代性与社会主义特色的有机统一。

社会主义荣辱观与中华民族精神和传统美德一脉相承,具有深厚的民族文化根源与精神根基。中华文明是一种具有典型“耻感”特征的文化类型,它以强烈的耻感意识来维系社会发展的价值体系。荣辱是中国传统伦理文化中的一对基本的道德范畴,是中华民族形成社会赖以自我规范的重要德目。古人认为,“人而无耻非人也”,知耻是立人之大节,有之则进于圣贤,失之则堕为禽兽。(如孔子说:“君子耻言而过其行。”孟子认为:“仁则荣,不仁则辱。”苟子认为:“荣辱之大分,安危利害之常体。”)这种扬荣抑辱的耻感文化精神,已经深深地渗入中国人的血脉之中,成为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成分,成为上至仁人志士、下至寻常百姓共同认同的基础性伦理价值标准。总书记提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正是基于中华民族精神与传统美德的深厚的文化积淀。

社会主义荣辱观也带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是时代精神的鲜明表达。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在今天社会文化与价值观多元并存的时代背景下提出的,它具有鲜明的时代气息。比如崇尚科学、团结合作、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都是时代精神的汇聚和体现,它为中国提供着跨越式发展的精神支撑和团结全民族的精神纽带。

社会主义荣辱观带有鲜明的中国社会主义特色,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价值标尺与精神导引。我们今天从事的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忠于祖国、热爱人民、团结互助、艰苦奋斗等都是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应有的道德品质。旗帜鲜明地提出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是我们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基本保障。

三、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既有助于形成具有鲜明价值倾向的良好社会风尚,也有助于个体内在德性的养成

俄罗斯哲学家索罗维耶夫通过文化人类学的考察认为:羞耻心是人类道德发生的最重要的原始材料之一。因此,羞耻心与荣辱感是人类道德文明的重要源头,荣辱观教育对于社会的和谐发展、个体的健康成长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有助于形成具有鲜明价值倾向的良好社会风尚。对于社会整体而言,社会风尚是社会治理的舆论基础和伦理保障,荣辱感则是社会风尚形成的伦理底线和价值基石。正如康有为曾说,“风俗之美,在养民知耻。耻者,治教之大端。”就是说,树立荣辱观是社会治理与教化的重要任务。没有一种统一的社会荣辱观,一个社会就会缺乏赖以维系的基本价值观。旗帜鲜明地树立社会的荣辱观,则可以为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提供明确的价值标准与道德规约。我认为,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辱”,既指出了社会道德建设的伦理底线,又指明了形成良好社会风尚的伦理目标,指引我们应该首先从基础性的荣辱观教育做起,以荣辱观教育来引导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

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有助于个体内在德性的养成。对于个体而言,荣辱感也是个体德性养成的基石。自我修养是个体德性养成的基本途径。德性的养成必须经过个体内心的感受与体验,促使个体的情感、态度发生变化,才能转化为内在的道德动机,形成牢固的道德信念。荣辱观教育在根本意义上首先是对个体“荣感”与“辱感”的情感激发,它为个体的德性修养提供了重要的道德情感基石。

四、坚持“三近”原则,加强未成年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一段时期以来,人们存在一些误解,认为多元文化、多元价值观与倡导主导价值观是水火不容的。事实上,多元文化和价值观之中的一些基本价值恰恰是相通而非对立的。基于如上观点,我们认为在一个文化与价值多元的时代背景下,应该加强而决不能放弃旗帜鲜明的价值观教育。对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来讲,从小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尤其重要。今天的青年一代生活的时代背景已有很大变化,我们的道德教育应该坚持怎样的原则,采用怎样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才能使社会主义的荣辱观真正内化到不同年龄段、不同文化、不同地域、不同家庭背景的孩子的人格结构之中呢?我以为,最关键的,是要坚持“三近”原则,使我们的道德教育更加科学、细致、有效。

首先,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要贴近孩子生活。道德的本质是实践的,也是生活的。当前道德教育很大的一个弊病是“空”,脱离孩子的生活世界,空洞、枯燥,缺乏生活气息。脱离了孩子生活的道德教育只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我们的道德教育,包括荣辱观教育,必须贴近孩子的现实生活,从生活中寻找道德教育的素材和契机。

其次,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必须接近孩子个体。道德教育在本质上是涵养化育个体的德性。道德教育只有成为个体的自我需要,成为个体社会生存和幸福生活的需要,为个体的生存与发展提供必需的价值支撑,才可能是有效的。因此,道德教育必须和孩子的个体经验相接近,融入到孩子的个体生命成长中去,成为孩子成长的呵护人。

最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还要亲近孩子心灵。道德文化建设在本质上是精神的和心灵的活动。道德教育只有触动心灵,引发感动,引领精神成长,才是真正的教育,才是真正有魅力的教育。缺乏相互尊重、平等对话,板起面孔说教,机械的知识传授,不是真正的道德教育。

作为教育科研工作者,我们一定要悉心探索在新的社会条件下青少年思想道德成长新的特点和规律,为发展更加积极、更加有效、更加有魅力的德育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