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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执法检查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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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执法检查工作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新区(街道办事处),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服装城,旅游度假区,市有关部门: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通知》、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土地资源管理秩序,促进依法依规管地用地,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2014年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市府办分管副主任、市监察局局长、市国土局局长任副组长,市监察、公安、国土、住建、规划、城管部门及各板块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局,由市国土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分别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负责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统一指导和组织协调。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板块、市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统一认识,要严格按照上级国土部门的通知精神、工作规范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对2014年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行政一把手负总责。一是要及时成立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二是要建立专门工作班子;三是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四是要落实具体工作措施;五是要扎实开展查处整改;六是要确保时序进度。

2.切实加强源头防控。要进一步强化执法监察机构队伍人员和能力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加强日常监管,将卫片执法监督检查这一专项工作作为检验日常执法监察工作的抓手,积极推动执法监察工作方式转变,努力将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

3.切实加强宣传动员。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司法、发改、规划、住建、交通、水利、农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宣传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引导树立集约节约用地、严格保护耕地理念,共同维护国土资源管理良好秩序。

4.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各板块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既要做到依法依规用地、节约集约用地,又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能;围绕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切实加强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围绕建立长效机制,把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落到实处。

二、把握政策,严肃查处各类违法用地行为

2014年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对象:一是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新增建设用地与国土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建设用地审批信息套合不一致的新增建设用地图斑;二是土地变更调查国家级外业核实认定不真实,及审核未通过的设施农用地和临时用地图斑;三是土地变更调查中对路基宽度大于6.5米或路面宽度大于6米的新增道路,应按公路用地进行变更而未变更的图斑;四是2012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地方填报为“空闲地”但2012、2013两年度遥感影像均显示为已建设的图斑。

本次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在政策界限上取消了“一户一宅”、保障性安居工程等违法用地免责政策,明确了对“历史批文”、“试点用地”的规定。同时,对违法用地的查处整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规定凡2013年度内发生的违法用地,不论是否在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图件数据中体现,一旦发现,在开展约谈、问责时,必须纳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计算,对隐瞒不报的,要从重处理。

今年以“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的国土资源工作新定位,以及切实转变职能,“把权力和责任放下去,把监管和服务抓起来”,努力推动执法监督检查方式转变,将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的新要求,从工作任务安排、各级权力责任划分、政策界限划定和工作措施要求等多个方面作出了相应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认清2014年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新情况、新要求,把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作为当前十分紧迫的硬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对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要依法严肃查处,按照“六个该”(该没收的要没收,该拆除的要拆除,该罚款的要罚款,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要申请强制执行,该处理人的要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该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要移送司法机关)的工作要求,要以“消除违法状态”的标准,真正做到“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确保在6月底前整改落实到位,继续实现我市2014年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零约谈、零问责”的目标。

三、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自查整改阶段(6月30日前)。组织开展2014年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部署及培训、指导工作。各地结合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对发现的违法用地进行整改查处工作,特别是对予以拆除的违法用地必须坚决拆除复耕到位。

第二阶段:督查、数据填报阶段(7月31日前)。根据国土部下发的疑似违法用地图斑,严格按照政策界限和工作要求,重点抓好查处整改落实工作,按时向市局报送数据成果。

第三阶段:警示约谈阶段(8月31日前)。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板块违法用地查处整改情况进行验收评估,对整改不力、不到位的板块行政主要领导进行警示约谈,限期整改。

第四阶段:完善、迎检阶段(9月中旬前)。根据市级督察中指出的存在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进一步加以整改,完善数据成果,建立工作台账,做好迎接省级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