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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部署
201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对象为:国土资源部下发的疑似违法用地图斑。本次卫片执法检查在“政策界限、督查验收、数据审核”与以往相比有了新的变化,特别是在政策界限上取消了“6·30”政策和非新增建设用地填报选项,对违法用地查处整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地、相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卫片执法检查和整改查处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国土局局长、监察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局,负责对此次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一是市、镇(板块)二级国土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和上级的统一部署要求,建立专门工作班子,认真组织开展201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各项工作;二是各地、相关部门要给予全力支持和配合,确保卫片执法检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要落实具体整改措施,国土部门对发生的违法违规用地要依法严肃查处,做到既要处理事,又要处理人;四是要落实必要的经费,为此次卫片执法检查提供经费保障;五是要按序时进度和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好卫片执法检查的各项任务,确保实现我市201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零约谈、零问责”的目标。
二、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自查整改阶段(6月30日前)。组织开展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部署及培训、指导工作。各地结合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对发现的违法用地进行整改查处工作,特别是对予以拆除的违法用地必须坚决拆除复耕到位。
第二阶段:督查、数据填报阶段(7月31日前)。根据国土部下发的疑似违法用地图斑,严格按照政策界限和工作要求,对土地变更调查和省国土厅督查中尚未查处整改到位的违法用地继续进行查处整改。通过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按时向市局报送数据成果。
第三阶段:警示约谈阶段(8月31日前)。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板块违法用地查处整改情况进行验收评估,对整改不力、不到位的板块行政主要领导进行警示约谈,限期整改,迎接省国土厅验收。
第四阶段:完善、迎检阶段(10月31日前)。根据省国土厅验收中指出的存在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继续加以整改,完善数据成果,建立工作台账,做好迎接部级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201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各地、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要严格按照上级国土部门的通知精神、工作规范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对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领导,坚持行政一把手负总责。一是要及时成立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二是要建立专门工作班子;三是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四是要落实具体工作措施;五是要扎实开展查处整改;六是要确保时序进度。
2.切实加强查处整改。国土、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卫片核实的违法用地,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整改到位。该没收的要没收,该拆除的要坚决拆除,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要申请强制执行,该处理人的要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该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要移送司法机关,真正做到既处理事,又处理人。
3.切实加强部门合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加强同纪检监察、公安、司法、发改、规划、住建、交通、水利、农委等部门的合作,共同完成好此次卫片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
4.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各地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既要做到依法依规用地、节约集约用地,又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能,围绕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切实加强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真正把国土资源管理的目标、责任、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