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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部门:
2014年汛期即将来临,切实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对于保障我镇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由于气温反常,出现“久雨”的可能性较大,全镇各级各部门务必要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思想,积极做好抗灾救灾准备,确保今年安全度汛。按照省、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今年防汛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主汛期全镇还将有几次区域性强降雨天气过程,并伴有中等强度洪涝。由于我镇现有水利工程病险较多,防汛指挥调度系统尚未建成等原因,今年我镇的防汛形势仍然严峻。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部门)务必要充分认识防汛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思想,坚决克服麻痹大意的心理,及早准备,未雨绸缪,全面提高洪涝灾害防御能力,最大限度减轻洪涝灾害损失。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防汛责任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部门)要建立健全防汛指挥机构,认真落实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岗位责任制、防汛值班制等责任制度;镇主要领导负责防汛工作的统一指挥。各村村主任要负责小(一)、(二)型水库、重要桥涵、山湾塘、石河埝等重要设施的巡查;镇水利水保站负责落实防汛工作的值班情况,镇国土办负责落实地质灾害责任区的观测并收集信息。
三、完善防汛预案,落实工作措施
防洪预案是指挥调度和抢险救灾的依据,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防洪预案的编制工作,及时修订和完善本辖区防洪预案。镇水利水保站负责编制全镇防汛抢险预案、安全办负责渔船安全度汛的防治预案;镇国土办负责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及编制防治预案;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编制大、中型提灌站防洪预案,制定切实可行的通信联络方案;镇武装部负责落实防洪物资和组织好抢险队伍,做到有备无患。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部门)必须于5月1日前将防洪预案报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水利水保站)审查并严格按批准的度汛方案运行。
四、加强河道管理,抓好清障工作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部门)要按照《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的规定,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扎实抓好河道清障工作,重点清除河道内乱堆乱弃废石、乱倾乱倒垃圾等障碍,严格杜绝新设障碍,制止集镇私自建设侵占河道行为,确保行洪畅通。逾期不清除的,由镇防汛指挥部组织强行清除,并由设障者负担全部清障费用。
五、开展防汛检查,严格整改到位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部门)要抽派专人在4月30日前组织开展一次汛前大检查,主要查防汛思想、组织机构、度汛方案、工程除险、物资储备、经费投入、河道清障、通讯预警、水情预报、抢险队伍、领导职责等准备工作是否落实到位。对查出的问题要分类排队,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落实措施,限期整改。
六、加强防汛值班,畅通信息
从5月1日起,镇防汛办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并落实防汛领导带班制度。镇内各水库、重点防范区域、重点险工险段、山洪灾害和地质灾害易发地的相关单位和负责人要坚持昼夜值班,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各类信息记录及报送相关领导。重大险情、灾情发生后,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部门)要按规定和要求迅速做好灾情上报工作,对迟报、漏报、瞒报灾情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强化协作配合,打好抗洪抢险总体战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部门)在防汛抗洪工作中要树立全局观念,坚持“局部服从整体、小局服从大局”的原则,主动接受镇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的统一指挥,确保政令畅通;要密切合作,搞好观测、预报和信息传递。各级相关部门要发动和依靠群众,加紧做好各项防洪抢险准备工作,搞好军民联防,充分发挥预备役、民兵的抗洪抢险主力军作用,迎战可能出险的大洪水,确保防汛工作万无一失。
第二篇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做好今年防汛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防汛责任意识
近年来我县极端天气频现,洪涝地质灾害的突发性和致灾性更加频繁和严重,2012年“9.10”、2013年“6.30”的强降雨给全县带来严重洪涝灾害。因此,各乡镇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防汛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早部署、早安排,把各项防汛准备工作做实、做细。
二、切实落实各项防汛责任
各乡镇、各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有关要求,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级防汛责任制度,要明确防汛职责、逐级分解任务,落实防汛责任区尤其是中小型水库、地质灾害隐患点、险工险段行政和技术责任人员。
三、全面开展汛前安全检查
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未雨绸缪,及早行动,做好查患处险,防患于未然,对所辖范围内的河道、堤防、水库、机电泵站、地质灾害隐患点、易涝地段、在建工程等必须及时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立即进行处理。对阻碍河道行洪的各类违章设障,要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依法责令限期清除。特别是中小型水库的安全工作,各乡镇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明确专人,定期巡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县防汛办。
四、着力加强在建工程施工监管
各地要充分利用当前的有利时机,精心组织施工,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涉水在建工程施工进度,充分考虑天气及其他因素对工程建设的影响,及早制订汛前施工计划,落实各项度汛措施,确保安全度汛。各地在抓紧抓好防汛准备工作的同时,要加强蓄水保水工作,确保春灌用水需要。
五、及时修订完善各类预案
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总结近几年防汛抢险的经验教训,针对自身的防汛特点,制定出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的防汛预案,对重要险工险段要专门制定应急抢险措施。正在进行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堤防工程建设的乡镇或部门还要在完善、修订防汛预案的基础上,与施工单位共同研究制定施工期间应急抢险预案,落实应急抢险措施,确保工程安全。各单位必须在3月31日前将附表1-6和2014年度防汛抢险预案报县防汛办。
六、强化应急准备,确保抢险救灾科学有序
乡镇应做好防汛麻袋(编制袋)的储备保管工作,县粮食局要做好赤城国库和任隆省库防汛物资的储备工作,县交运局负责落实防汛抢险运输车辆,县住建局负责落实防汛抢险施工机械。各地要按照“分级负担、分级管理”的原则,积极落实防汛经费、筹措防汛物资,增添防汛减灾设施设备、抢险人员,配备必要救生船只、救生衣等抢险救灾物资,加强应急抢险力量部署。同时,还要加强对各类防汛抢险队伍的培训和应急演练。重点防汛乡镇要对本辖区范围内的防汛抢险施工机械、车辆、船只进行登记造册,以备急用,并报县防汛办备案。要保证了一旦发生灾害,能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搜救被困人员、救治伤员、转移群众,落实抢通保通措施。
七、抓好山洪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对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要到位,对排查到的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整治监测要到位。对每一个地灾隐患点均要细化明确预警、预报责任,落实人员疏散、撤离和安置方案,提前准备安置避让的保障物资,做实应急避让的基础工作,确保出现险情时能及时作出预警和处置,不发生人员死亡。
八、加强城镇内涝排查整治工作
各地要及时排查城镇防洪排涝体系存在的隐患,逐一复核重要地下设施的防洪能力,针对易出现内涝的地段提前采取除险和补救措施。着力提高社区、街道、企事业单位的自保自救能力,切实做好防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