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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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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工作会议精神,紧抓莱芜大发展、大跨越契机,促进城镇管理上水平、上台阶,市委、市政府决定利用三年时间开展新一轮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开展集中清理整治,建立农村垃圾治理和污水处理长效机制,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打造优美宜居的城乡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新一轮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

新一轮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之一,搞好新一轮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适应我市发展新阶段的必然要求和完成我市发展新任务的重要保障,也是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新期盼的迫切需要。各级城管执法部门一定要自觉提升境界,站在全局的高度,重新认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意义,认真搞好新一轮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就是贯彻落实市委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和大项目建设的具体行动。各级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坐不住、慢不的、等不起”的紧迫感,科学谋划,迅速行动,开展新一轮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全力做好服务,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高到新的更高水平,打造优美宜居的城乡环境,重塑城镇新形象,为全市奋起赶超、科学跨越提供有力保障。

二、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一)突出重点整治部位和路段

一是搞好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按照高档次、高标准、高规格的总体要求,抓好城区主次干道、重点片区、公共场所的市容环境秩序,大力整治“脏乱差”现象,努力提升环境档次,创造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大力推进城管进社区活动,实现社区建成一片、入住一片、管好一片的工作目标,确保2014年底以前全市90%以上的道路、小区、广场达到示范标准。

二是搞好园区环境综合整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园区环境综合整治要坚持高点定位、化区为城的标准,全力抓好园区建设管理,打造优良发展平台。要根据园区实际,结合农村集中居住区建设,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对现场施工、集贸市场、车辆停放、区域环境等方面加强综合整治,做到园区内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和各类违法建筑,垃圾收放有序,污水集中统一排放处理,实现园区建成一片、治好一片、管好一片的工作目标。

三是加强镇(街道)驻地卫生保洁和容貌整治。各镇(街道)执法队伍要不断完善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规范沿街店铺退店经营,取缔占道经营,拆除主要街道两侧违章建筑及有碍观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残墙断壁。规范镇驻地主要街道两侧停车秩序,集中清理乱贴乱画,户外广告要美观、整齐、大方,逐步引导业户设置高档次广告,清理粉刷临街建筑立面,使“八乱”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对乱仍乱倒垃圾行为进行监管,及时督促相关部门清理垃圾死角和干线道路两侧积存的垃圾,使镇容镇貌得到明显改观。

四是搞好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各镇(街道)执法中队要指导村庄深入开展环境治理,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要全面清理农村主要街道两侧土堆、粪堆、垃圾堆、柴草堆,清理粉刷沿街破旧墙面,清除乱贴乱画,及时清扫街面,努力达到村容整洁、村风文明的目标。

五是整治重点道路沿线。各级城管执法部门要突出抓好国道、省道和城镇干道沿线整治,按照“绿化、净化、美观、整洁”的要求,配合绿色通道工程的实施,搞好沿路柴堆、石堆、垃圾堆“三堆”清理工作。拆除沿线有碍观瞻的破旧建筑物,清除道边商店乱摆乱放、乱贴乱画、堆物作业和店外经营现象。在重要地段和交叉路口制作部分公益广告,粉刷与环境综合整治有关的文明标语。

(二)突出重点整治内容

一是对城区要特别突出三项整治:强力整治违法违章建设,同时做好违法建设联防联控工作,确保城市规划依法有序实施。强力推进户外广告整治,制定市区户外广告中长期规划,引导和鼓励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广告,逐步减少主城区沿街户外广告设置,要清理落地广告。城市建筑立面除规划设计预留位置外,一般不得设置墙体广告,鼓励在城市综合楼体建筑立面设置LED大屏幕,提高广告设置档次,并逐步普及。强力推进市容市貌整治,全力整治占道经营、机动车乱停乱放、建筑渣土撒漏、环境污染问题。

二是对镇驻地、村庄要严格规定的内容和标准,突出搞好村镇主次干道的清洁、亮化及两侧临街建筑立面的清洗、粉刷、整饰、美化工作,拆除乱搭乱建。对农村垃圾和污水治理进行监管,着重建立农村垃圾治理和污水处理长效机制,改善农村环境。

三是积极推进数字化城管向镇延伸,逐步完成区级指挥中心和各镇网关终端建设,确保到2014年在市、区、镇(街道)三级全部实现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联网运行。进一步整合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资源,完善问题处置工作规程,畅通12319城建服务热线,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提供高效平台。

(三)突出整治大项目周边环境

围绕“大项目建设推进年”活动,按照属地管理、靠前服务的原则,积极配合大项目建设,拆除到期临建和违章建筑,全力搞好大项目周边环境治理,加大对大项目周边环境的绿化、美化、亮化,做到环境治理和项目建设同步进行,以实际行动服务大项目建设。

三、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整治任务落实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城管执法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工作会议精神,将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对照职责分工和各自实际,分解任务目标,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标准,细化工作措施,责任具体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努力实现城区、园区、社区、镇驻地、农村集中居住区、村庄环境同步提升,同步跨越。

(二)积极调度协调

市执法局负责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调度协调,并将情况每月一次汇总上报两办。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等,积极协调研究解决,推进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促进工作全面进步。各区执法局要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任务完成情况汇总上报市执法局。

(三)强化监督考核

从2012年至2014年每年年底,市执法局将组织对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考核评比,重点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完成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点评考核,总结推广成功经验,查找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上水平上台阶。积极实行问责制度,对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严重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