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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员组成
根据我县重点企业情况,成立80个驻企监管组,每3人一组,组长由一名副科以上干部担任,成员由各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同时,成立由两办督查室和环保局相关人员组成的督导组,对驻企情况进行督导。
二、职责任务
各乡(镇)、工业区,对本辖区大气污染治理负总责,各监管组督促指导企业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部署,建立健全各项相关环保制度,监督、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保障环保投入,强化员工培训和基层基础工作,全程督导企业开展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对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的,督促企业落实监管防范措施,及时向政府或企业主管部门反馈所驻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环境监管建议;建立应急救援预警制度,指导企业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对不能保障环境安全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紧急情况有权采取责令企业停产整顿的措施;交通、交警部门在做好驻企监管的同时,强化对运输煤炭、砂石、灰土、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特别是运输粉煤灰车辆的监管,严格实施覆盖或封闭式运输,杜绝沿途洒漏现象发生。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工业区、县直各单位2014年10月25日前将驻企监管人员名单、联系电话报县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驻企监管组要吃、住在企业,24小时驻企监管,做到真监管、真督促、真发挥作用,确保企业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