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化肥供应市场管理工作通知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推进农村小康社会建设进程,进一步规范化肥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市场,严厉打击生产,贩运和销售假冒伪劣化肥等违法行为,保证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现就切实做好年度我县化肥供应和市场管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继续坚持以县供销社系统为化肥市场供应主渠道的经营原则。
对未经批准的授权准许私自经营化肥的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立即查处并予以取缔。县供销社要充分发挥本系统现有的农资销售网络的优势,保障货源,保证供应,做到质优价廉,搞好服务。
二、继续规范全县的化肥销售市场,完善调拨手续。
各农口部门需要引进,推广和供应的化肥,无论是无偿赠送,还是有价销售,都要提前与县供销社所属生产资料公司协商沟通,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以私购乱销干扰市场论处。农业“三站”在开展技术推广服务中需要的化肥,也必须从生产资料公司购入,并享有最低的价格优惠。县产碳铵恢复生产后在县内的销售要由生产资料公司统一经营,县供销社要提前与生产厂家签订购销合同,加强合作,共同维护全县的化肥销售市场。
三、继续加强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市场管理模式。
县公安、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供销社及化肥生产厂家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协调联动,必要时可抽调得力人员进行清理排查,并在主要入境路口检查,从源头上堵住劣质化肥对市场的干扰冲击。各乡(镇)政府也要加强对化肥市场的领导和管理,决不能让坑农害农事件在辖区内发生出现。
化肥供应是一项涉及到全县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站在保护农民利益的高度,提高认识,加强管理。全力做好化肥供应和市场管理工作,确保广大农民群众用上放心、优质的化肥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