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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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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通知

一、结合实际,灵活确定推广险种

农村小额保险是针对农村推出的一项金融扶贫产品,是一种有效的金融扶贫手段,具备价格低廉、保障有效、手续简便、理赔快捷等特点。根据我县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水平以及农民家庭的实际需求,结合农村小额保险险种开发情况,我县农村小额保险推广险种确定为个人及团体意外伤害两种保险。各乡镇结合实际重点推广其中一项保险,有条件的可同时开展两个险种的推广工作。为激发保险行业活力,形成有序竞争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我县确定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开展险种的推广工作。

二、严格标准,力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014年,各乡镇农村小额保险覆盖人数应达到当地总人口的10%以上,创建“小额保险先进村”不少于当地行政村总数的5%。先进村达标条件包括4项指标:一是全村有80%(含)以上适宜投保人群(出生28天以上至65周岁)投保(当年购买或续缴农村小额保险或其他寿险及意外险);二是建立村民保险档案,配有保险驻村服务员与保险义务监督员;三是辖区内无保险违法违规行为;四是积极开展辖区内保险宣传活动,其中村内保险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3次。

三、强化组织,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一)认真组织,扎实推进。各乡镇政府要落实年度目标要求,重点做好农村小额保险推广实施过程中重大事项的决策,制定和出台推进农村小额保险发展的工作方案、配套制度和推动措施。要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定期对推广工作作出评价,分阶段进行总结。指导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积极开展农村小额保险推广工作。

(二)强化管理,搞好服务。做好农村小额保险涉及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在小额保险推广中,各乡镇政府要协调、监督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关注参保群众利益,加强理赔管理,以优质的服务确保参保群众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

(三)广泛宣传,深入推进。农村小额保险作为一项惠农举措,各乡镇要指导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加强推广工作的宣传力度,借助多种传媒手段,以浅显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参加农村小额保险的意义,介绍农村小额保险保障功能,提高群众的参与意识和觉悟,推动参保工作高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