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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中小型企业的仓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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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中小型企业的仓储管理规定

仓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仓库管理工作规范化,保证仓库和库存物资的安全完整,,更好地为公司经营管理服务,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仓库管理工作的任务:

(一)根据本制度做好物资出库和入库工作,并使物资储存、供应、销售各环节平衡衔接。

(二)做好物资的保管工作,据实登记仓库实物帐,及时编报库存报表,经常清查、盘点库存物资,做到帐、卡、物相符。

(三)积极开展废旧物资的回收、整理、利用工作。协助做好呆滞物资的处理工作。

(四)做好仓库安全保卫、防火及卫生工作,确保仓库和物资的安全,保持库容整洁。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所购一切物资材料,严格履行先入库、后领用的规定,如属直提使用部门或场所,亦必须事后及时补办出、入库手续。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库管部门及库管部门工作人员。

第二章入库管理规定

第五条对于产成品入库,须有品管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库管人员填制“入库单”一式三份,经手人及库管人员双方核对无误后在“入库单”上签名,一联保管员留存作为登记实物帐的依据,一联经手人带回生产车间做产量统计依据,一联交财务部作为成本核算和产成品核算的依据。

第六条采购物资抵库后,库管员要按照已核准的“订货单”或“申购单”和“送货单”仔细核对物资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是否与发票相符。核对无误后,请申购部门及品管部协同验收材料质量,对需检验的材料要附相应的来料检验报告。仓管人员接收合格报告后,将到货日期及实收数量填记于“订货单”或“申购单”,同时开具“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

第七条对于物资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有关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不相符现象,库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业务部和财务部经理处理。如采购部要收下该物资时,库管员要于单据上注明实际收货情况,并会签采购部。

第八条物资抵库但库管部门尚未收到“订货单”或“采购申请单”时,库管员应先洽询采购部门,确认无误后始得办理入库手续。

第九条因生产需要直接进入生产车间的材料物资,应填写直提单。(即同时办理入库出库手续)

第十条发生退库或退货产品时要认真审核“退货单”或有关凭证,核查批准手续是否齐全,认真记录退库或退货产品数量、质量状况。退库或退货产品要单独存放,如可重新销售应优先出库。对于使用单位退回的物资,库管员要依据退库原因,研判处理对策,如原因系由于供应商所造成的,要立即通知采购部门。

第十一条入库时要认真查抄入库号码,填写入库号码单。每日业务终了,及时将入库号码单报至统计员处输入计算机。

第三章出库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办理材料物资的出库,库管人员要填制出库凭证,由库管人员、经手人双方同时签字,由经手人持一式三联的凭证送经手人主管审核,经手人持主管审核签字后的凭证到财务部门由会计审核,经审核过的凭证留下第二联做记帐依据,第一联由经手人留存,持第三联到仓库办理材料的出库。

第十三条办理出库时要认真审核“出库单”或“领料单”,核查出库批准手续是否齐全,对于一切手续不全的提货、领料事项,库管人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具体情况报告业务部和财务部经理处理。

第十四条发放物资时要坚持“推陈储新、先进先出、按规定供应、节约”的原则,发货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货、四减数。同时坚持单货不符不出库、包装破损不出库、残损变形不出库。对贪图方便,违反发货原则造成物资变质、大料小用、优材劣用以及差错等损失,库管员负经济责任。

第十五条优先保证自提商品,及时准确交给货主并当面点清,并严格依据所列项目办理出库,核签有关单据。

第十六条出库时要认真查抄出库号码,填写出库号码单。每日业务终了,及时将出库号码单报至统计员处输入计算机。

第四章物资储存保管规定

第十七条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合理有效使用仓库面积。保证仓库材料物资定置摆放,合理有序,保证物资的进出和盘存方便。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转量小的用货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类和规格的次序排列编号,上架的以分类四号定位编号。

第十八条物资堆放的原则是:

(一)本着“安全可靠、作业方便、通风良好”的原则合理安排垛位和规定地距、墙距、垛距、顶距。

(二)按物资品种、规格、型号等结合仓库条件分门别类进行堆放,要做到过目见数、作业和盘点方便、货号明显、成行成列、文明整齐。

第十九条建立码放位置图、标记、物料卡并置于明显位置。物料卡上载明物资名称、编号、规格、型号、产地或厂商、有效期限、储备定额。

第二十条对于易燃、易爆、剧毒等物资,应指定专人管理,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二十一条经常进行盘点,做到日清月结,按规定时间编报库存日报和库存月报。每月必须对库存物资进行实物盘点一次,并填报库存盘点表。发现盈余、短少、残损或变质,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建议,呈报上级和有关部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帐。积极配合财会部门做好全面盘点和抽点工作,定期与财会部门对帐,保证帐表、帐帐、帐物相符。

第二十二条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保管。预防内容包括:防火、防盗、防潮、防锈、防腐、防霉、防鼠、防虫、防尘、防爆、防漏电。

第二十三条确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闲人进入库区。建立和健全出入库登记制度,对因工作需要出入库人员按规定进行盘查和登记。

第二十四条确实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库区内严禁吸烟、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作业。对库区的电灯、电线、电闸、消防器具、设施要经常检查,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排除,不得擅自挪动或挪用消防器具。

第五章库存控制与分析管理规定

第二十五条掌握和应用现代仓储管理技术与abc分析法,实行工作质量标准化,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平。abc分析法指按成本比重高低将各存货项目分为a、b、c三类,对不同类别的存货采取不同的控制方法。a、b、c分类法的划分标准、控制方法及适用范围之间的关系见下表:

类别

划分标准

控制方法

适用范围

占储存成本比重

实物量比重

a类

70%左右

不超过20%

重点控制

品种少、单位价值高的存货

b类

20%左右

不超过30%

一般控制

介于二者之间的存货

c类

10%左右

不低于50%

简单控制

品种多、单位价值低的存货,

第二十六条库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财会、采购、业务等)协商制订合理采购批量和库存安全量,降低存货总成本,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

第二十七条做好仓库与采购、销售环节的衔接工作,在保证经营供应、管理需要等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量,并对物资的利用、积压产品的处理提出建议。。

第二十八条定期进行库存物资结构与周转分析,及时上报预警信息,协助做好报损、报废和呆滞物资的处理工作。

第六章库管人员工作要求与纪律

第二十九条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对无效凭单或审批手续不健全的出、入库作业请求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上级反映。

第三十条妥善保管出入库凭单和有关报表、帐簿,不可丢失。

第三十一条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第三十二条库管员调动工作时,一定要办理交接手续,由上级监交,只有当交接手续办妥之后,才能离开工作岗位。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关凭单,要列出清单三份,写明情况,双方与上级签字,各保留一份。

第三十三条监督做好文明安全装卸、搬运工作,不可倒置,保证物资完整无损。

第三十四条做好仓库的安全、防火和卫生工作,确保仓库和物资安全完整,库容整洁。

第三十五条切实做好仓库所使用的工具、设备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工作。

第三十六条库管人员切实做到每天四“检查”,如有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一)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二)下班检查是否已锁门、拉闸、断电及是否存在其他不安全隐患。

(三)必须经常检查调整库内温度、湿度,保持通风。

(四)检查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特殊物资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第三十七条严格遵守仓库工作纪律:

(一)严禁在仓库内吸烟、动用明火。

(二)严禁酒后值班。

(三)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四)严禁未经财务总监同意涂改账目、抽换帐纸。

(五)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废品。

(六)严禁在仓库内存放私人物品。

(七)严禁私领、私分仓库物品。

(八)严禁在仓库内谈笑、打闹。

(九)严禁随意动用仓库的消防器材。

(十)严禁在仓库内私拉乱接电源,临时电线,临时照明。

第三十八条未按本规定办理物资入、出库手续而造成物资短缺、规格或质量不合要求的和帐实不符,库管员要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其上级负领导责任,并视情节按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相应条款进行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公司库管部员工要依据本制度制订实施细则。

第四十条本制度由公司库管部负责制订、解释并检查、考核。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报执委会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施行后,原有的类似制度自行终止,与本制度有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第四十三条本制度自2006年9月13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