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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民政局机关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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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民政局机关管理制度汇编

前言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严肃纪律、整顿干部作风的若干规定》,搞好整章建制,进一步明确本局每个股室和每个干部职工的岗位职责,切实加强机关管理,建立协调、规范、统一的管理体系,现将民政局机关管理规章制度汇编成册,以使各项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提高工作效率,建设高效、廉洁、务实的文明机关。

希望大家共同遵照执行,并在工作实践中努力探索,认真总结,不断完善。

目录

第一篇工作职责

一、县民政局职能职责

二、各股室工作职责

三、领导机制

第二篇规章制度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

3、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4、工作制度

5、工作人员管理与考核制度

6、首问责任制度

7、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

8、服务承诺制

9、限时办结制

10、不良行为警示制度

11、学习制度

12、工作人员理论学习考核制度

13、考勤制度

14、卫生工作制度

15、财务管理制度(附:关于严格规范和控制公务接待、会议费和外出学习考察费的规定,关于认真做好汽车定点加油、定点维修的规定)

16、财产及安全管理制度

17、车辆管理制度

18、安全保卫制度

19、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20、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21、保密制度

22、党支部制度

23、民主生活会制度

24、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25、工会工作制度

26、工会活动室管理制度

27、计算机管理制度

28、信访接待制度

29、门卫制度

第一部分工作职责

民政局职能职责

一、研究制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县民政工作方针政策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民政信息宣传、政策研究和全县民政行政执法检查。

二、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各类优抚、抚恤、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死亡抚恤管理;负责申报革命烈士、评残、烈军属优待抚恤及在乡红军老战士、复员军人的定补。

三、负责全县退伍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及退役伤残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工作;承担县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移交我县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伍、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和管理工作;负责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建设和管理。

四、负责核查、上报遭受自然灾害的情况,组织开展救灾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主管全县农村五保户的五保供给和敬老院的建设、管理工作。

五、建立并实施全县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大病医疗救助工作。

六、承担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指导村委会、居委会开展村、居民自治活动;承担居委会、村委会的设立和调整工作,负责社区建设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殡葬管理;指导殡葬工作。

七、负责全县婚姻登记工作和儿童收养登记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工作;监督社会团体活动,查处社团组织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九、负责县界的勘察和边界纠纷的调处工作;负责全县地名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地名的命名、更名工作。

十、负责全县社会福利设施和城市社会孤老、孤残、孤儿的管理;负责社会福利企业的认定审报、管理和年检工作。

十一、研究提出福利彩票发行规划、发行额度和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发行福利彩票,管理使用本级福利资金。

十二、负责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十四、主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十五、负责民政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管理和使用。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股室工作职责

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政务与机关日常工作;组织草拟民政事业规划、计划和综合性文稿;组织协调民政工作情况督查和本部门先进单位、个人评比表彰活动;负责局机关督查督办、新闻宣传、政务信息、公文运转、提案建议办理;文书档案管理、机要保密、信访接待、办公自动化、安全保卫和机关车辆安排维修、公务接待、印章管理、报刊发行等机关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

计划财务股:制定并组织实施民政事业财务工作的计划、预算,审核呈报有关财务各项报表,负责民政事业费的管理、使用和监督;管理机关固定资产和财务工作;编制呈报民政事业统计报表,准确提供民政统计信息,管理会计档案和民政统计台帐;负责局机关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实施基本建设;组织实施单位物资采购制度。

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补发婚姻证;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办理收养登记。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全县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拟定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办法并指导、监督实施、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殡葬管理工作,指导实施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推进殡葬改革。

社会救助工作管理局:宣传和贯彻执行社会救助的工作方针和政策;负责社会救助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社会救助工作计划和具体工作措施,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配套救助政策;负责抓好城乡低保、城乡大病医疗救助、自然灾害救助、临时援助工作,并协调搞好医疗、教育、住房、残疾人救助,司法、就业、科技、援助和社会捐赠等工作。

救灾救济股:核查、统计并呈报灾情,组织协调救灾工作,接受、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和对政府的捐赠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指导、管理、监督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和农村敬老院的建设与管理;负责老区建设项目的考察、立项、呈报工作,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情况;开展慈善工作。

民间组织管理局、区划地名办:负责全县社会团体及其分支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工作;监督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查处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查处非法民间组织;负责县域内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县域边界勘定工作,协调处理边界争议;指导全县地名管理工作,制定标准地名,监督地名的使用,承办规定权限内的地名命名、更名事项,组织并检查地名标志的设置和更新;管理行政区划、地名和民间组织档案资料。

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负责组织实施国务院《救助管理办法》和民政部《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负责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联系外地民政部门,做好受助人员的返回与护送工作;负责对住址不详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安置。

募委办:组织指导发行社会福利彩票;指导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站设立与管理;管理本级福利资金;指导、监督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

福利生产办公室:加强社会福利企业的宏观管理,指导监督社会福利企业办企方向,促使福利企业健康有序发展;为企业服务,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家的各项扶持政策,督促企业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减免税款;负责社会福利企业的申办考察、呈报和协调组织年检审工作;指导监督福利企业建设,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社会福利企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政策,维护“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

退伍安置办: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军队(含武警)移交地方的离退休人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协助人武部、公安部门接收军队移送人员;协调落实军队退休干部职工随迁配偶、子女的工作安置;负责指导军地两用人才的培训和开发使用;参与新兵的征集工作,做好城镇户口青年入伍资格审查。配合人民武装部做好预备役的登记工作;负责发放入伍青年的优待安置证。

老龄办:主管老龄工作,负责指导和推动老龄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指导和监督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指导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负责办理《老年人优待证》和发放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助费。

农保办:认真执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政策法规;负责填写投保人员的表、册、单、卡、证和管理好档案;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管理好保费,接受有关部门和领导的检查、监督与审计;及时准确收取、存储保金,及时发放到期养老金;指导、监督基层农保工作;办理转、退保手续。

优抚股:组织实施国家优抚、双拥工作法律法规及政策;主管现役军人(含武警)、残疾军人、复员退伍军人、参战民兵(民工)和烈军属的抚恤、优待、补助工作;负责复退军人、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参战民兵(民工)等对象评残、提残审核、呈报工作;审核、呈报、褒扬革命烈士;指导光荣院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开展拥军优属和创建双拥模范县活动,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领导机构

(一)创学习型机关,做学习型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社会治安综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计生综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六)卫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七)普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八)岗位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九)湘潭县民政局保密委员会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十)禽流感预防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十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十二)双联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十三)改扩建敬老院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十四)老干和关心下一代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十五)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十六)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十七)档案鉴定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十八)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二部分规章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加强本局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责任制。

一、领导责任分工

1、局长是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并负责对局其他班子成员廉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局其他班子成员配合局长负责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并负责对股室负责人廉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各股室负责人全面负责本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并负责对本股室人员的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负责对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内容

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即:

1、四大纪律:①政治纪律;②组织纪律;③经济工作纪律;④群众工作纪律。

2、八项要求:①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②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③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④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⑤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⑥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⑦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⑧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同时为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四个禁止、十个不准”的规定,制定如下制度:

1、不准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化公为私、私拿乱占公共财物和向下属单位和个人索拿卡要、低价购买各类物资。

2、不准参加以钱物输赢为目的、任何形式、任何时间及地点的赌博活动和其他不健康的、非法的娱乐活动。

3、不准假公济私、用公款请唱、请跳、请钓和请客送礼。

4、不准在公务活动中索、拿、卡、要,接受红包礼金。

5、不准以各种方式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6、不准在非接待性会议用餐和工作加班用餐中上酒水和发整包香烟、槟榔以及利用会议发放礼金、礼品,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异地宴请。

7、不准违规发放各种奖金、补助、补贴、实物。

8、不准经营饭店、歌舞厅、茶馆或者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9、不准乱检查、乱收费。

10、不准违反财政法规和财经纪律,弄虚作假设小钱柜和先办后报,先支后批及乱支滥发。

三、保障措施

1、思想上进一步重视。各股室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要议事议程,列入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进行检查、考核,并作为年终评比的依据。

2、制度上进一步完善。各股室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总体要求,针对薄弱环节,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

3、监督上进一步加强。各股室每季度对照检查一次,并作为党小组民主生活会的必谈内容。对违反本《责任制》的,或由于工作不负责任,履行职责不到位造成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

一、局党组会议是对本局工作实行集体领导的主要形式。重大问题都应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参加局党组会议的成员为局全体班子成员,办公室主任列席作会议记录。必要时,有关股室人员可列席。局党组会议应在班子成员超过三分之二的情况下才能召开。一般由局长主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二、会议研究的议题

(一)学习传达、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有关文件的指示、决定,研究本局年度、每月工作安排。

(二)听取机关支部的工作汇报,定期研究机关党建工作。

(三)研究决定本局的机构、编制、股室业务落实、岗位职责和本局干部的进出、调整、提拔、奖惩等问题。

(四)本局所属归口单位提出需要讨论的重大问题。

(五)其他重大问题。

三、要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的问题,有关股室必须事先研究,提出方案,并打印好书面材料。

四、局党组会议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需要向领导请示汇报,同有关部门、人员通气或需要公开时,由会议主持人明确专人负责。

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一、局长办公会议由班子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参加。必要时,相关股室同志可列席参加会议。会议由局长主持。每月召开一次。

二、讨论研究的议题:

(一)根据局党组会议的决定,安排布置工作。

(二)讨论研究本局阶段性工作计划及其落实情况。

(三)传达上级重要文件及重要会议精神,讨论研究具体贯彻实施意见。

(四)听取各股室的工作汇报。

(五)讨论研究日常工作中有关问题。

(六)讨论处理其他问题。

三、会议由办公室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及安排会务,并作好会议记录和考勤登记,年终纳入目标考核,对无正当理由和没有履行请假手续无故缺席、迟到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工作制度

1、全局工作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建立局党组会议(班子成员组成)和局长办公会议(班子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组成)制度,由局长负责召集,凡属涉及人事、经费及重大工作问题,须经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并确定专人负责落实。办公室主任列席局党组会议并作好记录。局长办公会议主要是研究、部署、总结工作。局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问题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允许保留个人意见,但行动上必须服从集体决定,不允许另行一套,以维护集体领导和领导班子的团结统一。

2、层级负责制。工作上实行局长、股(室)长(主任)负责制,局长对全局工作负全面责任,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各自的分工对分管的工作负全面责任。各股室负责人对本股、室的工作负全面责任,除重大问题须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外,一般由各股室负责人与分管负责人决定处理。局长要发挥班子其他成员的作用,让其放手大胆工作;班子其他成员要尊重和支持局长的工作,自觉维护集体领导,执行集体决议,主持做好分管的工作,工作上向局长办公会议及局长负责。各股室负责人要按照工作目标及岗位职责,履行好各自的职能,工作上向局长办公会议及分管的负责人负责。

3、目标分解制。局各项工作实行年度岗位目标管理,严格按照年初局制定的各股室和个人目标进行考核,并将县委、政府确定的年度目标责任逐层分解到每个分管领导、每个股室负责人和每个工作人员,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分管领导、股室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内部年终绩效考核依据。局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局目标管理考核评比工作,对在省、市年度综合考评中获奖的股室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4、工作汇报制。由各股室负责人对本股室工作逐月进行小结,并于本月底提出下月工作安排意见,原则上每月初向局长办公会议汇报一次工作,交流各股室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月工作计划。

5、民主监督制度。党支部每年召开两次民主生活会,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通过会议、座谈、走访、谈心等不同途径,定期听取机关党总支和各支部、全体党员和人民群众意见,接受党内外监督;班子成员之间每年进行两次以上交心谈心,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股室负责人和股室干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交心谈心。

6、外出报告制。班子成员因公外出向局长报告;股室负责人因公外出向分管领导报告;一般工作人员外出向股室负责人报告;班子成员外出参加各种会议或其他公务活动,必须事先通知局长,参加重大活动必须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

全局工作人员必须服从集体统一领导,听从主管领导的安排,端正工作态度,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尽职尽责,完成好各自的工作任务。

工作人员管理与考核制度

一、民政局是政府重要的职能部门,是服务群众、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全县工作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因此,每个工作人员都应做到政治敏锐、业务精良、作风过硬、工作扎实,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谨言慎行,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民政局这个光荣的集体增光添彩。

二、严格对股室及工作人员实行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分本职工作目标和共同工作目标。采用百分制考核,其中本职工作目标占50分,共同工作目标占20分,领导测评占15分,群众测评占15分。按98分以上、95—98分、95分以下分一、二、三档,与绩效奖金挂钩。本职工作即年初由局长与各股室负责人、各股室负责人与科员之间签订目标责任书;共同工作目标即全局工作人员的日常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出勤、卫生、工作作风等情况。

三、实行定期评价制度。即由股室负责人根据每个同志的日常表现,分季度从工作、纪律、思想等方面对股室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并向分管领导汇报。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根据评价情况采取适当方式,与被评价人进行谈话,随时纠正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防患未然。

四、实行“四无”优质服务管理制度。在工作出现“错、误、漏”,造成工作失误或给局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由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针对岗位职责,结合其行为对工作影响程度实行严格扣分。

五、全局工作人员实绩认定,先由局考核领导小组分季度检查,年终再依据考核细则量化出各股室和每个同志全年工作业绩,然后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认定,局长办公会议意见与考核小组意见不一致的,再广泛征求意见,由局长办公会议和考核小组重新考核认定,形成决定。年终考核按成绩高低评出当年最佳股室、先进工作者,并予以表彰奖励。

六、全局干部职工必须认真对待考核,严禁弄虚作假,敷衍塞责。

首问责任制度

第一条首问责任人,是指干部群众来我局办事或来电来信,第一个接待的工作人员(含借调、工勤人员)。

第二条首问责任人的职责

1、热情、礼貌接待来访,耐心回答来电的询问。

2、认真听取干部群众的办事要求和情况反映。

3、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项,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办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推诿;对不属于自己本职工作范围的,是群众来访,要主动告诉有关部门和单位协调处理,并主动帮助联络。做到首问必答,首问必释,是来电、来函的,及时转有关部门和股室处理。

4、对需按一定程序才能办理,或一时无法答复和解决的问题,要认真作好记录,并告知相关事宜,能够办理的要及时办理;自己不能办理的要跟踪催办,保证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和落实。

5、对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的事项,要做好解释工作,并告知承办的职责单位。

6、对干部群众应当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以礼相待。积极推行“您好”,“请坐”、“请讲”、“请放心”、“请跟我来”、“请销候”、“请慢走”等文明用语,做到“五个一”,即“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请坐,一杯热茶接待,一阵促膝交谈,一个实在说法”。接待群众严禁态度粗暴,互相推诿,禁止使用“不知道”、“问别人去”、“不是我管的事”等让群众感到失望的语言。

第三条办公室负责首问责任制工作的考核,每季进行一次,年底对执行情况进行评议,重点评议接待态度、办事效率、办理效果,并把评议工作与年度考核挂钩。

第四条首问责任人要切实负起首问责任,不能冷落来办事的群众,不能简单、粗暴地回答群众的询问。对首问责任人违反职责的要按以下规定处理:

1、第一次被投诉后经查证属实的,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

2、第二次被投诉后经查证属实的,当事人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3、第三次被投诉后经查证属实的,年度考核评为基本称职,并追究当事人的纪律责任,其所在股室负责人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不良行为警示制度

凡有下列不良行为之一者,经查实一次,由纪检员配合分管负责人负责谈话警示;两次或两次以上,在全局范围予以通报批评;凡通报批评三次(含三次)以上,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不良行为:

1、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为亲属、朋友、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

2、弄虚作假,假公济私,铺张浪费;

3、在公务活动中索、拿、卡、要,接受红包礼金;

4、参与赌博和其他不健康的、非法的娱乐活动;

5、仪容不整洁;

6、随地吐谈,乱扔烟头纸屑杂物;

7、不爱劳动,不及时打扫卫生,办公室杂乱无序,桌上物品乱丢乱放;

8、上班时间坐姿不端正,将腿搭在桌子上、坐在桌子上或在办公桌椅上打瞌睡;

9、上班时间办私事,打电话聊天,闲谈,开不健康玩笑,说粗痞话;

10、上班时间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内容、聊天、玩游戏;

11、工作时在工作场所吃零食、嬉笑、打闹;

12、上班(包括值班、开会、集中学习)无故退到、早退、缺席或擅离岗位;

13、不服从领导安排或讲价钱;

14、不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15、服务不热情、不礼貌,态度生硬,执行首问责任制不到位;

16、自由散漫,作风飘浮;

17、办事拖拉,丢三落四,失时误事,推诿塞责;

18、不谦虚好学,好贪功表功;

19、其他不良行为。

学习制度

1、学习重点: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基础政治理论;②中央、省、市、县有关重大决策和领导重要讲话;③法律法规、科技文化、市场经济知识;④业务知识。

2、学习方法:坚持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集中学习分两种方式进行,一是理论讲座,二是调研文稿交流。

3、学习时间:每月集中学习1次,原则上安排在每月第二个星期的星期五下午。具体安排一般提前通知到人。

4、学习要求:①机关干部每年必须学好规定内容,并作好学习笔记,每年撰写一篇2000字以上的调查报告或理论文章。②主讲前必须精心准备,严禁简单应付或剽窃他人成果。每次主讲时间不少于90分钟;③遵守学习纪律,不得缺席、迟到和早退,

5、组织领导:成立机关学习领导小组,由机关总支书记任组长,其他支委为成员,具体负责组织安排学习活动和考核考评。

6、配套措施:①将机关学习纳入“四无”优质服务活动和不良行为警示制的考核考评范围,对未按要求落实者,相应扣分;②每年年末开展一次机关学习积极分子评选活动,并给予相应奖励;③鼓励干部、职工参加自学考试或成人教育的学习,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经领导批准每次考试可安排复习考试时间3-5天。其费用或奖励按财政、组织、人事部门的规定办理。

工作人员学习考核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转变学风、提高素质为重点,以集中学习和自学为主要方式,以定期检测为手段,切实调动全局干职工开展理论学习的自觉性,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水平,永葆先进荣誉,争创一流形象,为建设经济强县发挥积极作用。

二、基本原则

1、理论学习分学习考勤、心得体会、学习笔记、理论文章四部分,每季度进行一次。年终总考核,考核总分为100分。

2、百分学习分配原则为:学习纪律考核为25分,学习笔记考核30分,心得体会25分,理论文章20分。

三、具体办法

1、遵守局学习制度,按时参加局集中学习,凡需请假的必须向分管领导请假,不准无故退到、早退和缺席,做到上述标准的计25分,凡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迟到和早退每次扣1分,直到本项总分扣完为止。

2、按要求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按每次学习活动要求,笔记内容齐全,字迹工整,符合要求的计30分,每少一篇或达不到要求的扣3分,直到本项总分扣完为止。

3、认真撰写心得体会文章。按活动要求完成的记25分,每少一篇扣2分,篇幅达不到要求的扣1分,直到本项总分扣完为止。

4、认真写好理论文章。要经常阅读报刊杂志,不断积累知识,丰富思想,开阔视野,提高理论水平。按文章质量予以计分。

5、理论学习的考核工作由考核领导小组负责。

考勤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抓一流管理、建一流队伍、树一流形象、创一流业绩”的要求,切实增强全局工作人员的纪律观念和服务意识,促进民政正规化建设。

二、考勤办法

(一)建立日考勤制度

1、全局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持作息制度,不准旷工和上班(包括值班)迟到、早退。

2、班子成员及股室负责人每日须准时到办公室签到,股室成员须到股室负责人处签到,因外出公务或有其它情况不能到办公室签到者须事先电话联系说明去向。

(二)完善考勤办法,每天由本人填写考勤记实手册,其中下基层的须写明具体去向,并分月由所在股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核实。

(三)严格请假制度

1、所有工作人员办公时间因事临时外出必须分别向股、室负责人请假。

2、因事请假一天以内,一般工作人员由股室负责人批准,股室负责人由分管负责人批准,班子成员由局长批准。一天以上由各股室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同意并报局长审批。

3、病假须由医院出具证明,注明病假时间。

4、探亲及婚、丧假期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并按程序审批。

三、考核方式

实行百分制考核办法,每季度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发现每迟到、早退一次各扣0.5分,旷工一次扣1分,事假、病假按规定程序请假者不予扣分,总分扣完为止,年终进行汇总纳入共同目标考核。

卫生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改善全局卫生环境,提升民政局整体形象,特制定卫生工作制度。

一、责任区范围

1、公共区由卫生员负责,包括大小会议室、走廊、阳台、卫生间等。

2、各股室办公室卫生由股室负责,实行股室负责人负责制。

3、局领导办公室卫生由卫生员负责。

二、卫生要求

各股室和责任人要落实相应的卫生责任制度,对责任区域做到每天打扫,始终保持办公室和周围场地物品摆放整齐、整洁,门窗、玻璃干净明亮,办公资料摆放有序,地面墙面无明显污渍,卫生间清洁无污垢。

三、卫生检查

由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每周五下午统一进行检查,平时不定时督查,根据卫生状况内部通报,并对卫生工作做得好的股室及个人予以表扬,对做得不好的予以批评并要求及时改正。检查评定结果纳入对股室工作的考核。

财务管理制度

1、分管财务的领导及财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财经法纪和本局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政预决算,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管好用好本局各项资金。

2、本局财务由分管财务领导一支笔审批。

3、资金管理及结算规定:①严格资金管理,财务专管员要搞好本局的财政预决算及按照国家财经法纪和本局的财务管理制度,办事各项支出,并建立现金账,逐笔记载本局收支,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并定期到核算中心报账,及时补充备用金,财务专管员要保证本局现金与银行存款的安全,不得私自外借和挪作他用。②各类结算应有3人以上会同进行,都在票据上签名才能报批。③按照新《会计法》有关规定,财务管理员对不合理的开支、票据提出质疑,并按制度讲清道理,不予报销。同时向领导汇报,特殊情况时,由领导签批。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下列情况不予报销:1)、白条;2)、非正式税务发票和财务收据;3)、发票没有复写、直接用圆珠笔书写;4)、超过限额的发票;5)、发票大小写不符或已改动;6)、发票只有经手人签字,或只有领导签字;7)、单价、数量不全,或单价数量与合计不一致的发票;8)、货款名称不具体,如办公用品、文具、资料等;9)、其它按规定不能报销的票据和款项。④财务专管员必须每月向局长报送一份财务报表,以便领导及时掌握本局收支及财务状况。⑤实行民主理财,每月召开一次议财工作办公会议,半年度向办会会议报告一次预决算执行情况。

4、本局各种报销及补助均要按潭财行字9号文件规定办理,局长、复核人员、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下乡补助和通讯费用都按文件审批方可报销。

5、会议、接待、加班、慰问等活动的开支标准。会议、接待、加班等需要就餐的,一律归口办公室安排,具体标准如下:①本局主持召开的各种会议用餐,按人平15-20元标准执行,一般不招待烟、酒、槟榔、水果等。办公室来客招待,一律不发放整包香烟、槟榔。②接待市级以上党政领导按湘潭县公务接待标准执行,由负责接待的领导确定接待标准,市县来客,中餐一律不上酒水,严格控制陪餐人数。③本县范围内来本局办公事就餐,原则上按10-15元/人标准安排。④本局工作人员加班需要就餐的,一律按照每人5-10元标准安排(由分管负责人掌握)。⑤本局工作人员调动,由集体赠送纪念品,开支在200元/人左右。“三八”节、“六一”节、“建军节”、“重阳节”的慰问对象按100元/人的标准发放。⑥干部、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因病住院,由领导安排探望一次,开支在100元左右。⑦会议费、公务接待费、交通费及外出学习培训费等严格按照县潭办发1、2、3号文件执行,严格管理和结算。

6、办公室的办公用品、烟、酒、槟榔等物资一律实行批发采购,由专人管理,健全领发手续,并及时核对好库存,防止浪费和流失。

7、固定资产需登记明细账,做到账实相符。本局采购大型办公设施、添置或更新固定资产,需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采购。局各种资产的处理,按县国资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8、财务档案由财务专管员按会计档案的保存年限分别保存,查阅档案必须有2人以上。

9、坚持勤俭节约,热情周到。

关于严格规范和控制公务接待费、

会议费和外出学习考察费的规定

根据潭办发1、2、3号文件精神,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节约财政资金,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

1、办公室来客招待,一律不发放整包香烟、槟榔。

2、接待县内客人,按每人每餐10-15元标准安排在食堂就餐。

3、接待本县以外、处级以下客人,按每人每餐15-20元标准安排。

4、接待副厅级以上客人,按每人每餐20-40元标准安排,或由负责接待的领导确定标准。

5、市、县来客一律不上酒水,特殊情况及市以外的来客需用酒水的,必须报分管领导同意,且应确定标准和档次。

6、本局工作人员加班需要就餐的,一律按每人每餐5-10元标准安排。

7、需要安排住宿的,一律按接待标准安排。

8、办公室的烟、酒、槟榔等接待物资一律实行批发采购,由专人管理,健全领发手续,并及时核好库存,防止浪费和流失。

二、会议费的有关规定

1、局的工作会议不安排用餐。

2、全县性的小型会议,按每人每餐10-15元标准安排。

3、大型会议先做好预算,报告审批后,按有关程序做好相关工作。

4、会议用餐一般不上酒水、不发纪念品,需用酒水、纪念品的,必须报告批准。

三、外出学习考察的规定

1、从严控制外出参观学习考察活动,确因工作需要外出(出省、出境、出国)考察学习的,都必须按程序审批。

2、不办理申报手续擅自外出的,或已办理申报手续但未经批准外出的,其经费一律自负,并追究其责任。

关于认真做好汽车定点加油、定点维修的规定

根据潭改办发1、4、5号文件规定,为节约汽车油料和维修费用,提高修车质量,促进廉政建设,特作如下规定:

1、本局所有车辆都实行定点加油和定点维修,司机必须遵守定点加油和定点维修的有关规定。

2、本局所有车辆都定点在县政府采购办定点维修站修理,处理时司机必须到现场监修,确保修车质量。

3、本局所有车辆需在外修理的,必须报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

4、定点加油和定点维修的结算全部按县政府采购办和县公务消费改革办的规定办理。

财产及安全管理制度

1、局里的财产实行专账、专室、专人管理,并设立固定资产卡片,登记固定资产台账,添置固定财产必须及时报账过账,定期盘点,更换保管人员,必须由分管领导,财务人员对财产进行清理核对,造好移交清册,搞好交接手续。

2、购买办公用品由各股室根据需要报局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报经局长审核后统一购买,交保管员验收登记入库妥善保管,建立办公物资领用制度,由经领人对所领用物资进行登记签字,保管人员必须登记好办公用品数量的收入,发出明细账,并定期盘点,防止浪费。

3、节约用电、用水,做到随手关灯关水,下班前要切断电脑、空调、电热水器等电源。

4、增强安全消防意识,及时关好门窗,下班时锁好铁门,防止公私财物被盗和火灾发生。

5、公共财物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损坏,挪作私用和占为己有,闲置财产、损坏和报废财产必须由保管人报办公室主任和局长处理,建立修理、报废、核销手续。

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严格机关车辆管理,逐步使机关车辆管理工作正规化、规范化,确保调度有序,提高办事效率,降低运行成本,经局党组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

1、局机关所有机动车辆由局办公室实行归口管理,统一调度,驾驶员服从局办公室领导安排。

2、实行定人定车责任制。湘c54220由朱启信负责,湘c56912由朱粤军负责,湘c55458由贺海平负责,湘c57726由姜润负责。

3、坚持“车随司机走,司机跟车跑”的原则,未经批准,车辆一律不准交由他人驾驶,否则,因此造成经济损失的,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4、双休日、节假日和夜间无出车任务的车辆,一律停放在局机关院内,严禁车辆在外过夜、停放。

5、车辆用油严格按照县政府采购办制度执行,实行“统一管理、一车一卡、定点加油、定期公布”制度。严禁将油卡转作他用,严禁串车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调剂用油的,由局办公室通知驾驶员统一调剂,并在汽油发票上注明事由。

6、驾驶员每月底须将汽油发票按时交至局计财股。局计财股按车建立燃油台帐,据实登记加油数量,按季公布。

7、油卡充值须提前一星期由驾驶员通知局计财股。

二、使用

1、局机关机动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调度派车,实行出车公示,按月公布。

2、按照“三先三后”的原则用车,即:先领导后股室;先大事后一般;先预约后临时通知。优先保证局领导工作用车。

3、坚持先申请后派车的原则用车,用车提前一天向局办公室提出用车申请,并填写《用车申请单》后方得用车。

4、严禁驾驶员和股室、个人私自出车。未经批准私自出车的,在驾驶员当月出车补助中扣除50元,且谁出问题谁负责。特殊情况由局办公室临时调度,紧急情况出车的,应在事中或事后立即报告局办公室,并补填《用车申请单》。

5、特殊情况需要租车的,由用车单位和个人经请示局长批准后,方得由局办公室租车。

6、局全体机关干部职工每年可以申请一趟私事用车。私事用车在本市范围内由用车人填写《用车申请单》后,局办公室派车;本市范围之外,须经局长批准后方能用车。

三、维修

1、车辆维修严格按照县政府采购办制度进行。

2、车辆维修实行定点维修。定点维修厂家由局办公室对县政府采购办核定的维修厂家考察后,结合局车辆实际情况,确定1—2家维修厂家报局长批准后,实行定点维修。

3、车辆维修由驾驶员提出,局办公室填写《湘潭市公务用车维修报告单》后方得进行维修。车辆小修由局办公室审核同意后进行维修,超过500元的须经局长审批同意后方得进行维修。

3、车辆维修期间,该车驾驶必须现场监督,修好后在维修单上签名,修理厂按县政府采购车辆定点维修财务制度进行结算。

4、车辆修理后所有更换的零配件,驾驶员必须带回交由局办公室检验认可入库,年底一次性清理。

5、车辆维修项目及费用,由驾驶员督促维修厂家分车辆按月提供,由局办公室按季实行公布。

四、安全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2、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严禁司机酒后驾驶,不准在身体过度疲劳或患有疾病的情况下驾驶车辆。

3、驾驶员应爱车护车,保持车内、外整洁,平时做好车辆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严禁带故障出车。

4、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

5、车库和车辆按规定配备有效的防火器材。

6、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局办公室。

五、其他

1、因工作需要驾驶员每月补助电话费50元,保持通讯畅通,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关闭手机。如在紧急情况出现关机误事的,则扣除该驾驶员当月电话费。

2、驾驶员按照有关规定每年领取安全奖和劳保用品。

3、车辆发生的过路过桥费、停车费、洗车费由局办公室初审、局长审批签字,凭票方可报销。

4、本制度自200年月日起施行,原有关内部规定与本制度不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5、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安全保卫制度

一、切实加强干部职工的安全防范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二、办公室负责本局的日常安全保卫工作,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三、档案室、财务室、领导办公室等重点要害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四、各办公室不得存放有价证券、现金、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

五、各办公室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

六、办公大楼配备的各种消防器材和设施,任何股室和个人不得随意移动或挪作他用。

七、外来人员不得单独在办公室逗留。小孩不得在办公室玩耍打闹,以保持机关正常的办公秩序。

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一、组织领导及治安保卫责任

1、成立局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局的综治工作。

2、根据工作实际,确定制定有关治安安全规章制度并积极督促实施,不定期检查治安安全工作。

3、提出和反映安全保卫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及存在的实际情况,确定、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履行职责。

4、各股室由于制度不严,措施不力,疏于防范发生治安责任事故,一并追究分管领导和责任者的责任,并在年度内各项评比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加强防范,强化内部管理

1、各股室必须坚持通过干部职工对家属子女进行法制教育,治安安全常识教育,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使全体干部职工提高遵纪守法思想认识,增强治安防范意识,切实树立单位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使单位员工、家属子女自觉遵守内部安全管理制度,自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任何时候常备不懈,防患于未然。

2、各股室须把“防火、防盗、防治安灾害事故”的“三防”教育列为内部治安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方面,常抓不懈,抓出成效。

3、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或构成犯罪的要及时报公安、政法机关处理,不得息事宁人,不得遮盖护短,更不准放纵不管,任其发展,包庇放纵,一经查出,必将从重处罚。

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档案法》、《保密法》,档案人员要认真做好文书档案的收发、呈阅送批、整理、立卷归档、安全保密等工作。

2、所有文件、公函一律由办公室统一收文、登记、呈阅送批,领导批示后,及时送有关人员落实办理。各股室起草的领导讲话、会议材料、文稿和编印的《专报》、《快讯》、《通讯》等应及时送办公室整理归档。

3、按规定传阅的文件,一律在办公室阅后签字,任何人不得在文件夹中随意抽走文件,严禁将文件带回家中或公共场所,以防泄密。如需借阅文件、档案,必须办理借阅登记审批手续,并及时归还保密室。

4、档案人员对密级文件和内部资料要妥善管理,按规定范围发放并搞好登记,及时收回应清退的文件。

5、办公室的报刊及有关杂志由专人管理,及时装夹,局干部职工在办公室阅读报刊杂志后,应放回原处,不得随意拿走,保证报刊完整无损。

6、起草、签发文件、报告、材料等限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钢笔或毛笔书写,做到字迹清楚、文理通顺、格式规范准确、核签手续完备。

7、各种文件按月处理归卷,年终按档案整理要求整理归档。保护档案整洁,认真做好档案的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尘和防高温工作,严禁非档案管理人员进入档案室,严禁在档案室内抽烟。

8、档案室门、档案柜(箱)随开随关,人离落锁。

9、对档案室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10、外单位查阅本局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并有两人以上参加,查阅时严禁涂改圈划损坏,摘抄复制档案材料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11、查阅档案资料者有义务将利用效果反馈档案室。

保密制度

一、全局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保守国家秘密,同各种失密、泄密现象作坚决的斗争。

二、必须遵守下列保密守则:

1、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4、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事项;

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7、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8、不在普通电话、普通电报和普通邮件中,传达秘密事项和寄发秘密文件;

9、不携带秘密文件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三、所有文件、内部资料、内部刊物都要严格管理。参加会议带回的重要文件、资料,原则上应交档案室集中保存,工作需要时再办理借阅手续;秘密以上文件、资料的内容,原则上不得抄录和传达;秘密文件不得复制。

四、干部调动工作或离退休时,要将所保管的文件如数交还档案室,不得带走。

五、各股室应经常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造成文件失密、泄密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党支部“”制度

1、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2、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召开民主生活会,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批示和有关工作。

3、党支部委员会每季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研究党的建设问题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4、党小组会每季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每季进行一次党课教育。主要内容为系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和业务知识,组织观看党员电教片。

6、全体党员干部要按要求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民主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对班子的意见和建议,便于生活会上对照检查并制订整改措施。

2、围绕支部确定的主题,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3、会上应着重总结经验教训,检查工作,交流思想,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形成共识,加强团结,提高能力,改进工作的目的。

4、民主生活会参加对象为全体党员和预备党员。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应有计划、有步骤,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前应通知每个党员做好总结准备。

2、民主评议要以《党章》规定的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和党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内容,按照民主评议的环节分别评议。

3、民主评议活动中,党员要向支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议作个人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的总结汇报,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进行测评,也可组织部分群众代表参加测评。

4、民主评议结果向县直机关工委报告。

工会工作制度

1、工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

2、认真贯彻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

3、制定工会的各项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4、积极开展有益于干部职工身心健康的文艺、体育活动。

5、负责工会会费的收集及工会经费的管理。

6、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按期换届选举工作和日常会员发展工作。

7、做好工会档案管理工作。

8、推动有关妇女发展政策的落实,向有关部门反映妇女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代表妇女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推进男女平等。

9、组织本局妇女干部培训和交流等活动,增进妇女之间的友谊,加强交流,提高妇女的理论素养、知识水平和工作技能,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10、宣传、表彰本局妇女先进典型,定期向有关部门和上级联合会推荐妇女人才,推动妇女参政。

工会活动室管理制度

1、本室内所有设施为集体所有,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

2、本室乒乓球台供本局工会会员健身娱乐,在活动室娱乐时用,不得损坏。

3、保持室内卫生,不准带入瓜果、零食等物品,不得在室内吸烟,不得随地吐痰。靠背椅不得随意拿走,需要时,请与值班股室人员协商,并及时归还。打扫好卫生,关好门窗。

4、工会室的安全卫生由各股室轮流管理,管理人员由各股室自行确定。

(安排:一月份:办公室;二月份:计财股;三月份:农保办;四月份:退伍办;五月份:优抚股;六月份:婚登处;七月份:老龄办;八月份:民间组织管理局;九月份:社会救助工作管理局;十月份:社会股;十一月份:福利办;十二月份:基政股)

计算机管理制度

一、系统管理、

1、计算机系统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委托电脑公司专业人员,负责全局计算机系统的运行、协调、管理和维护工作。

2、民政局所有电脑的维护管理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各股室也必须指定计算机设备专管人员。设备专管人员应妥善保管计算机系统的有关文件、资料及数据,不得向无关人员提供计算机应用系统的软件、技术文档、操作手册、密码口令等。

3、计算机设备和软件安装由办公室根据县委办自动化办公建设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个别股室因工作需要必须另配计算机的,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批准后添置。

二、系统维护运行

1、每台计算机都应建立保养档案和维修档案,由维护人员定期做好登记,随时掌握设备运行情况,及时排除故障。操作人员应自觉接受维护人员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检查、监督。

2、计算机所在的工作室内应保持整洁。遇到雷电等恶劣气候或当工作环境受到粉尘、油水等污染时,不得开机。

3、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卸、移动计算机及其辅助设备。

三、安全保密

1、网络管理制度访问权限控制,由专人负责密码管理。

2、机要、秘密文件、资料和数据,不得上机处理。

3、加强对秘密数据存储介质(磁盘、打印纸等)的管理。对秘密数据存储介质的使用、借阅、复制、传送、携带、移交、保存、销毁等环节,均视同密级的文件进行管理,并主动接受保密的监督、检查。

4、计算机软件不得带到外单位使用,如确因工作需要,需经计算机系统管理人员同意,并作好登记,返回时必须经计算机管理人员进行病毒检查。

5、维护人员定期对各股室的计算机进行病毒检查。一旦发现病毒,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进行病毒清除处理。

6、禁止在机器上运行与工作无关的程序和游戏等软件。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并追究其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信访接待制度

一、为密切我局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和规范我局信访工作,根据《信访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群众来信来访由局办公室信访接待室工作人员负责办理,作好详细登记,根据来访者要求和来信内容提出处理意见,并回复当事人;重要信件送领导阅示;与各股室工作有关的,交有关股室处理;需由有关单位处理的,由办公室转交相关单位,并回复来信来访者。

三、局党政领导班子建立领导值班日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以轮流值班的形式,负责当天的重要来信来访。

四、领导信访接待日安排:

时间

值班领导

星期一

****

星期二

****

星期三

****

星期四

****

星期五

****

五、当天值班领导受理的信访件或上级机关、上级领导批办以及其他部门转办的信访件,由办公室负责做好登记并报主要领导批转。

六、对上级机关、上级领导转交办的信访事项,办结后由承办股室或具体承办人及时将办理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交主要领导审核后,由办公室报送给上级机关或上级领导。

七、各值班领导和信访接待工作人员在信访工作中要认真负责,依法办事,做到认真接待,详细记录,耐心解答,文明用语。若出现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失职、渎职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信访条例》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刑事法律责任。

民政局机关门卫制度

一、为切实做好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机关正常秩序,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门卫人员要随时提高警惕,加强责任心,积极主动做好门卫值班工作,不得擅离职守。同时要做好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特殊情况须经办公室批准,并确定临时值班人员后,方可准假。

三、门卫要坚持24小时值班,早上6:30开门,晚11:00锁门。内部人员外出应按时返回,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提前告知门卫,严禁翻越大门。

四、门卫人员必须坚持夜间巡逻查看,搞好“四防”,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确保机关安全。

五、外界人员出入应加询问(除正常上班外),不得放任自留,严禁闲杂人员进入。门卫应管好院内花木及设施,搞好院内卫生。

六、违反机关制度,损坏院内财物或夜间翻越门墙的,门卫人员应予以制止,由于门卫人员失职造成损失的(除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外)追究门卫人员的责任。

七、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