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十一五规划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重点专项规划

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十一五规划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重点专项规划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十一五规划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重点专项规划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九五”、“十五”期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工作,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坚持建设与保护并重,保护与治理并举,通过努力,有效避免了“重建设,轻保护”、“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了较好的水平。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强调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省委、省政府也提出“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战略思想和污染生态环境的项目坚决不搞的指导原则,这为*省“十一五”及到2020年的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年,*省提前一年完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其中的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规划指标也基本完成,这为我们站在新起点上,科学、合理地编制*省“十一五”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重点专项规划奠定了基础。

本规划是*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十一五”及到2020年全省在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方面纲领性的指导文件。本规划从总结“十五”全省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工作的主要成绩着手,分析了“十一五”全省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了指导思想、原则和发展目标以及重点建设的领域,明确了保证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

本规划规划期为*年--2010年,展望2020年。

一、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基础条件

(一)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主要成就

“十五”期间,尤其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上下围绕实现在中部地区崛起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贯彻落实“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指导思想,在经济建设取得突破性发展的同时,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事业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到目前为止,*省的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了较好的水平,总体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生态破坏加剧的势头得到初步控制,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一些区域和部分城市环境质量开始好转,良好的生态环境对全省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可以说青山绿水是*目前最大的金山银山。

生态建设方面,在大面积造林绿化的同时,重点实施了长江防护林工程、珠江防护林工程、平原绿化工程、绿色通道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退田还湖工程、封山育林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工程等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在不同地域建设具有不同特色的自然保护区、保护小区和森林公园,森林覆盖率稳定在全国第二的水平。大力推广“猪-沼-果(鱼、菜)”农村生态发展模式,建设沼气工程,有效地改善了农村的生态环境,减缓了森林植被的破坏。截至*年底,全省森林覆盖率为60.05%,活立木蓄积量达到35357.23万立方米,森林质量有所提高,树种结构调整初见成效,阔叶林和针阔混交林面积比例比2000年增加了3个百分点;建成各类自然保护区128处、保护小区5000余个、森林公园74处,其中自然保护区实际保护面积80.7万公顷,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4.84%。建设鄱阳湖和东江源两个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和章江源、贡江源和新余仙女湖3个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总面积达282.2万公顷,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6.9%。加强流域管理及小流域的水土保持,开展了水土保持预防监督与监测,建设了7000处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程,实施了退耕还林11.7万公顷,保护天然林246.7万公顷,改造人工针叶林48万公顷,新建人工草地8万公顷,草地改良15.7万公顷,退耕地人工种草6.7万公顷;完成坡改梯面积7.2万公顷,水土流失恶化的趋势初步得到遏制;建设25个生态示范(试点)市县,占全省市县区总数的24.77%,面积达9.66万平方公里,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57.9%;全省现有天然、人工湿地面积365万公顷,通过退田还湖、移民建镇和平退围堤等工程,湿地得到了较好的保护;建设省级生态农业示范县11个,沼气用户发展到100多万户,“猪-沼-果(鱼、菜)”生态农业生产模式得到广泛推广。

环境保护方面,积极开展重点污染源的整治活动,加大执法力度,取缔关停了一批死灰复燃的“十五小”企业和新“五小”企业。加强了工业园区的环境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污染防治能力得到了加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大力建设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开展固体废弃物、医疗废弃物、危险废弃物的处理工作,环境质量逐渐改善。截至*年底,全省11个设区市中有8个设区市的环境空气质量达到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比2000年增加2个;107个地表水省控监测断面中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的比率为75.2%,比2000年提高了26.5个百分点;全省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水质基本能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全省酸雨频率为61.5%,比2000年降低了3.5个百分点,全省11个设区市中有6个城市区域噪声小于55分贝,比2000年增加1个,有6个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小于70分贝,比2000年减少2个。全省工业废气、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化学需氧量、氨氮、工业固体废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3971.69亿标立方米、51.91万吨、22.83万吨、35.42万吨、45.37万吨、3.28万吨、11.73万吨。控制指标除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外,其余均达到“十五”计划控制目标。

(二)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生态环境建设取得很大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全省经济相对欠发达,存在总量不大,结构不优、经济增长方式粗放、产业竞争不强、经济增长质量不高等问题,生态环境总体还比较脆弱,环境容量有限,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存在威胁着全省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隐患。

“十一五”期间,*省经济建设将持续快速发展,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也将加快,经济建设对自然资源的需求和开发强度将进一步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带来的压力也将增大,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会更加尖锐,生态环境问题将更显突出,成为关系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随着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将成为制约经济发展、影响人们健康的突出问题。

1、森林植被生态功能减弱,水土流失严重

由于长期以来不合理的采伐和经营,原生植被遭到严重破坏,虽然经过多年的人工造林,全省森林覆盖率保持较高的水平,但树种组成简单,林分结构单一,森林植被质量不高。在全省乔木林面积中,水土涵养能力低下的人工针叶林占75.4%,高覆盖率、低功能的矛盾突出,森林生态功能低下。全省现有林地面积中,残次林面积占21.2%,生态公益林面积仅占林分面积的4.5%;林下植被覆盖率低,森林的防灾、御灾能力较弱;湿地功能退化。全省现有水土流失面积近3.5万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五分之一,全省年土壤侵蚀总量达到2亿多吨。水土流失导致土层变薄,土壤沙化,地力衰退,耕地面积减少,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加剧了群众生活的贫困,使人地矛盾突出。同时,水土流失致使江河湖库泥沙严重淤积,影响了江湖行洪蓄洪能力。

2、环境保护和治理任务艰巨,农村面源污染比较严重

部分地方城市基础设施落后,特别是城市环保设施如生活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置等等措施,起步晚,欠帐多,大气、水污染比较严重;工业污染治理资金匮乏,治理率低,酸雨和机动车尾气污染严重;在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乱采滥挖等掠夺式生产方式,加上采、选设备和技术比较落后等原因,在造成矿产资源大量浪费的同时,对植被的破坏以及开采中产生的废水、废渣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非常严重;有些地方在招商引资、承接沿海产业梯度转移过程中,忽视生态环境保护,引进了一些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的项目。为了追求高产和防治病虫害,许多农户不适当地大量施用化肥、地膜和高毒农药,造成了生态环境污染,危害着人们的身体健康。在畜牧业迅速发展的同时,牲畜粪便造成的农村面源污染也呈现出加重的趋势,许多大中型畜禽养殖场缺乏处理能力,将粪便倒入河流或随意堆放,粪便进入水体或渗入浅层地下水后,造成较为严重的污染。大面积的干旱和洪涝灾害、危险废物、电子垃圾、微量持久性有毒有害污染物、外来物种入侵等生态环境问题日益严重。

3、工业化、城市化带来的生态环境、资源压力增大

随着全省工业化和城市化速度的加快,全省人口、物质及能量迅速和高度集中,大规模地改变了土地、大气、水体的性质以及资源、能源的供求状况,在不同程度地带来农用地数量减少的同时,还加剧了住房紧张、交通拥挤、公共服务设施不足、电力紧张和城市环境污染等一系列城市生态环境问题,威胁城镇居民的生存条件和生活质量,导致全省城市生态环境压力增大;不少污染物转移和扩散至城市周边的郊区或农村,影响当地的环境和农业生产。*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常规能源十分贫乏,涉及到省内主导产业的一些矿产资源也严重不足,保证程度不高,少数地方存在乱采滥掘现象,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人均耕地减少,土地后备资源数量有限,开发利用难度大、耕地占补平衡任务艰巨,人地矛盾日趋突出。由于天然阔叶林面积减少、林分质量下降,以及农药、化肥的不合理使用造成各种水体和土壤污染加重,导致野生动植物生存空间日益缩小,同时对野生动植物进行不合理的开发利用,致使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明显下降,不少受国家保护的珍稀动植物濒临灭绝。

4、全民生态环境意识和政府环境整治的综合能力有待提高

全省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考核、奖惩机制不健全,责任难以落实,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的改革相对滞后;引导、鼓励、支持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的机制不完善。地方政府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现象依然存在;相关部门之间缺乏有效协调,综合决策机制有待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能力建设滞后,环境监理、监测手段和执法能力相对落后,突发性事故的应急救护能力薄弱。全省环保高新技术研究及其产业化尽管有一定的发展,但与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实际需求相比,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未能充分发挥已有的科技优势,并对环境整治形成有力的技术支撑;全省环保产业没有形成规模效益,难以提高市场占有率。

*省在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是经济快速增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是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省三面环山、一面临江,生态系统相对独立,大部分自然资源相对丰富。随着经济结构的优化、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产业的升级换代、工业化与城镇化步伐的加快、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这些问题势必会得到一定的缓解。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有利于推行清洁生产、合理配置资源,减轻经济增长对环境和资源的压力;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与发展有利于增加环境保护投入;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将为城乡环境的改善提供条件和保障;居民消费需求升级对生态环境改善的需求十分强烈,全民生态环境意识不断提高有利于规划的实施;经济的快速发展为生态环境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持,环境科技和环保产业的发展给生态环境建设提供了新的动力和技术支撑。

二、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总体构想

“十一五”及以后的一段时期是*省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时期,随着全省总体经济实力的加强以及基础设施建设条件的改善,*省的后发优势将进一步显现。“十五”期间的经济发展成果将为“十一五”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巨大的动力和保障。为顺利实现*在中部地区崛起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十一五”及到2020年,*省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工作要站在更高的起点上,更加注重处理好经济建设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更加注重处理好当前、局部同长远、全局的关系,更加注重处理好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更加注重处理好自然资源利用同自然资源保护的关系。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省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从实际出发,在发展中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紧紧围绕全省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面临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努力将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经济增长优势,通过经济发展来促进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逐步实现经济发展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促进全省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十一五”*省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的原则。把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生态环境效用水平作为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关系,在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同时,努力形成合理的产业结构、城市布局和人口规模,降低资源和能源消耗,减轻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对生态环境的压力,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2、统筹规划的原则。紧紧抓住重点地区、重点流域以及关系重大的重点环境问题,遵循自然规律和社会经济条件,统筹规划,因地制宜,讲求实效,量力而行,先易后难,集中有限的财力、物力,力争在短期内取得看得到的成效。

3、防治结合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决制止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建设项目,着力防止新上项目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同时,治理原有污染源。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在强化环境污染“末端治理”的同时,由现在的“末端治理”为主逐步转向源头和全过程控制,强化源头预防,避免出现新的环境破坏和污染,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清洁生产,实现废弃物排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4、科技先导的原则。充分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的作用,依靠科技进步,建立科技支撑体系,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工艺,开发、推广改善生态、保护环境的先进适用技术,大幅度提升生态农业和环保产业的整体水平。提高解决当前和未来生态环境方面重大问题的能力,积极开发和应用污染治理技术、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和清洁生产技术,提高环境无害化和生态建设水平,提高科学技术进步对生态环境建设的贡献率。

5、多元投入的原则。一方面争取国家支持,主动参与国际合作,逐步增加各级政府对公益性生态环境事业的投入,另一方面,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机制相结合。要从传统的政府规制型为主向政府引导下的市场社会型为主转变,在政府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的同时,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和市民参与生态环境建设。

6、资源节约的原则。在经济建设中,充分考虑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利用资源放在优先位置,抓好节煤、节水、节电、节油和降低重要原材料消耗的工作,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循环利用率和无害化处理率。在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调整引进转移产业中,鼓励建设环境友好和资源友好型项目,注重节约和集约利用各类自然资源,促使企业在节约利用资源的同时提高自身经济效益,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7、公众参与的原则。加强舆论宣传和监督,鼓励公众参与,共同承担生态环境义务,增强公众主动参与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意识和积极性,倡导绿色消费方式。

8、强化执法的原则。在完善现有法规、规章的基础上,重点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着力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大力推动全省环境监测与环境监理机构的标准化建设,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三)规划目标

*省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总体目标为: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在经济保持快速增长的同时,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生态环境指标总体保持在全国领先水平,力争大部分指标有所改善,把*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生态强省。

1、近期目标(*-2010年)

到“十一五”末,全省完全控制住人为因素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森林质量进一步提高,树种、林龄结构得到明显改善,水土流失面积大幅度减少,全省地表水环境,尤其是饮用水源质量和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明显的改善,固体废弃物大部分实现无害化和资源化,主要城市的环保基础设施基本建成并满足日常实际需要。全省主要生态环境指标在全国名列前茅。初步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山川秀美的生态经济省雏形。

到2010年,全省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主要指标分别为:

----森林覆盖率达到62%,活立木蓄积量达5.0亿立方米

----阔叶及针阔混交林面积占35%以上,近、成、过熟林面积占25%以上

----自然保护区数量达180处,保护小区数量达到10000个,保护区面积达到国土面积的8%;森林公园数量达100处,总面积80万公顷

----全省60%的自然湿地得到有效保护

----氨氮、氮氧化物、颗粒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年水平上。全省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比*年减少5.1%,由45.7万吨减少到43.4万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在*年基础上削减7%,由*年的61.3万吨减少到57万吨,其中火电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不超过19.9万吨。

----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水、废气排放达标率分别达到85%

----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基本得到安全处理或处置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0%,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30%

----城市人均绿地面积达8平方米

----11个设区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

----地表水省控断面满足Ⅲ类水质标准的比例大于80%

----11个设区市的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率达到80%

----11个设区市的声环境达到功能区要求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超过60%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

----在五大水系源头及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建设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得到有效发挥

----沼气用户增加50万户

----单位生产总值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度下降,环境保护投资达到全省生产总值的1.5-2%

2、远期目标(2010-2020年)

在实现近期目标的基础上,大约再用10年时间,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全省基本建立起符合生态强省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的生态环境系统,主要生态环境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三、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重点任务

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既要有近期的建设重点,又要有远期的奋斗目标,同时,要把全方位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起来。针对*省当前生态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未来的发展方向,按照全面治理、突出重点的原则,近期着重实施以下重点建设工程。

(一)绿色银行工程

坚持“山上办绿色银行”的指导思想,针对全省天然林面积小,林种单一,结构不合理,保持水土功能弱的现状,加强优良阔叶树种的选育和推广,封山育林,大力改造疏林地,尽快恢复林草植被,改变造林注重数量、忽视质量的状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护天然林,改造低产林,提高森林植被质量;着力抓好鄱阳湖流域、东江源头区域生态防护林建设,建设平原绿化、退耕还林工程。加快商品林基地建设步伐,建设速生丰产用材林为主的林业产业基地,确保提供各项生产用材需求量的90%,保护天然林资源;建设毛竹丰产林基地,提高品质和出材率,加大利用深度,重点培植发展毛竹加工龙头企业8-10家,提高现有毛竹林经济效益、做大做强毛竹产业;建设油茶丰产林基地,新造一批高产优良无性系油茶林,建成一批具有地方优势,品种优、质量高、效益好的优质油茶丰产林基地,重点培植发展油茶加工龙头企业4-5家,做大做强油茶产业;建设林木种苗花卉基地,不断改善和提高苗木花卉产品的质量和效益,重视和加强优良野生观赏植物品种的引种、育种和开发利用,促使花卉和园林树种多样化;建设森林食品、森林蔬菜、森林药材等特色林业基地,在现有木本粮油、保健饮料等成果的技术开发、转化基础上,依托市场,重点开发绿色野生淀粉、绿色山野菜、旅游休闲食品、食用菌、竹类食品、竹类饮料等;大力发展林果业,赣南地区以发展脐橙、甜柚为主,赣中地区以发展南丰蜜桔、柑为主,适量发展早熟甜柚、无核红桔、遂川金柑、早熟梨、板栗、桃、李等,赣北地区以发展早熟梨为主,适量发展温州蜜柑早熟品种、特早熟品种,发展猕猴桃、柿、板栗、枣、桃、李、草莓等树种;实施扶强限劣战略,鼓励和支持以森林资源精深加工为重点的产业,延长产业链,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多次增值。

(二)碧水蓝天工程

全面启动主要河流和湖泊污染预防和治理工程,禁止城镇工业和生活污水未经处理而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加大投入,实施污水集中处理工程,解决城镇工业和生活污水对水环境的污染问题。全省11个设区市和一半以上县级城市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施农村面源污染控制工程,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状况;对目前污染严重的河流、湖泊要制定治理计划,限期完成治理任务,清理、限制水上餐饮业;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各地要对辖区内的饮用水源区制定严格的保护措施,保证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完善城市、城镇水源保护区建设,11个设区市全部建成10万吨以上自来水厂;推进县城供水工程建设,中心城市供水管网得到全面改造,扩大县城新区特别是工业园区供水管网覆盖面,所有县城全部建成供水设施,全省新增城市日供水能力200万吨。以改善和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节约使用现有能源,大力开发新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调整能源结构,鼓励太阳能、风能、地热、生物能等新型环保能源的开发和利用,进一步改善城市能源结构;控制新增燃煤,鼓励使用优质煤及替代品,强制推广燃煤固硫技术等清洁煤技术,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减轻大气污染,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实施全省城市气化工程,包括城市天然气气化工程和推广洁净能源工程;抓住西气东输的有利时机,改善全省城市工业和生活燃料结构。加大机动车尾气治理,全省机动车尾气基本实现强制性的达标排放。取缔城市露天排挡,加强餐饮业的油烟排放治理;在城区建筑施工现场开展文明工地活动,有效控制建筑扬尘;提高城市道路硬化率,加强裸露地面的绿化工作,城区主要道路实行洒水清扫,强化建筑工地粉尘管理,减少城市扬尘。

(三)生态家园工程

按照建设生态园林城镇的要求,在城镇化进程中,大力发展城市林业,推进城市绿化美化,精心打造一批花园城市、园林城市和生态城镇。在城市生态绿地建设方面,加强对已有的城市公园和历史人文景观的建设和保护,加强对新区建设与旧城改造的管理,新建一批城市公园,合理安排居民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和风景绿地等,提高绿地质量;提倡立体绿化,充分开发绿化空间,采用墙面绿化、屋顶绿化、阳台绿化等多种方法增加绿化面积。规划建设城镇防护林带、环村(镇)林带,保护林地与保护水体、湿地、农田景观相结合,严禁随意侵占和破坏;加强城市森林资源保护与生态公益林建设。建设绿色通道工程,通过植树造林,对境内铁路、公路沿线、江河两岸以及旅游点进行绿化、美化,使其成为绿色景观带;不断改善人居环境质量,充分利用现有条件,把居住环境的改善与生态环境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建设规划布局合理、环境质量优良、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生态和谐、居住条件舒适的生态型社区和住宅小区,推广对人体无毒的绿色建材,尽可能减少小区内水泥等硬质地面的面积,提高小区内的绿化覆盖面积,为居民提供方便、舒适、健康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在农村积极发展农村环境优美乡镇,建设生态型村庄。

(四)循环经济示范工程

按照循环经济“资源--产品--再生资源--再生产品”的物质循环流动的理论,先期在资源综合利用、废弃物再生利用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三大重点领域实施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努力实现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的最大化和废弃物最小(少)化,进而在国民经济各个领域推广,逐步实现整个社会的大循环,推进循环经济建设。积极引导、组织全省企业依靠科技进步,充分利用新技术、新工艺,在政策、技术开发、科研设计、产品生产、经营销售、信息服务、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建设等方面,注重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和保护自然资源,促进环保产业发展;在开发新技术、新产品的同时,要积极争取外援和充分利用国际金融机构的环保贷款,有针对性地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产品,努力提高全省环保产品的技术含量。建立比较完善的清洁生产管理体制和实施机制,在全省重点行业和重点城市开展清洁生产示范,促进清洁生产的深入开展。制定各项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和节约使用;加大矿产资源、水资源的深度开发和利用,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旧物资、废渣、废水(液)、废气、余热、余压等进行回收和合理利用;按照循环经济的原理,整合各类工业园区,在工业园内部合理规划物质、能量、废物循环线路;从企业产品生产小循环试点开始,推广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改进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在生产过程中降低物耗、能耗和环境污染,在企业内部构建节约减量、废物循环利用的小循环圈;在园区内部,实现主要污染物实施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进而建成一批企业内资源循环利用和企业间资源循环利用的生态工业园区。

(五)生态产业工程

按照建设生态经济区的要求,以实现农业资源可持续利用、提高群众生活水平为目标,结合资源、环境特点,不断探索总结适合经济发展的新的生态农业模式。进一步调整农业生态结构,大力发展立体种植、立体养殖,控制、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合理配置农业生物,防治农业生态环境污染。通过完善农田灌溉设施、推广节水农业和旱地模式化栽培技术示范、坡耕地和中低产田改造、营造薪炭林,大力推广“猪-沼-果(菜、鱼)”生态农业生产生活模式,科学施肥、推广农业病虫害综合防治、将农用地膜加以回收利用等措施,促进生态农业系统的建设。此外,加大科技推广力度,加快推进有机农业和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发展绿色食品产业化工程,利用*省特有的生态资源优势,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标准完善、管理规范的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体系,建设一批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重点发展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的绿色名特优农产品,实现品种优质化、生产集约化、产品安全化和管理科学化,形成农业环保一体化生产,并建立重点区域农业生态环境预防监测和保护体系,变“绿色壁垒”为绿色动力,扩大绿色农产品的出口。依托林区特有的水文、气候和自然景观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在不破坏森林资源和环境的前提下,经批准允许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以外和生态功能保护区核心区以外开展生态旅游。推动环保产业发展,开发生产“三废”处理和噪声控制设备,提高环保设备成套和系列化水平,积极发展环保中介服务;实施环保科技产业化推进工程,加快研究开发高新环保技术和产品,推进产业化进程,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审计和ISO14000标准认证,提高企业环境管理和参与国际竞争的水平。

(六)污染防治工程

加强工业污染防治,结合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加大环保执法和监管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关注和社会影响大的环境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完成重点污染源的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实现重点污染源全面达标;加快推进电镀、纺织印染、制革、化工、建材、冶炼、造纸、发酵等重点污染行业的“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工作,实施集中监管;加强固体废物的治理和综合利用,逐步实现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加快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加强城市噪声防治技术的研究和使用,在城市发展和亮化工程中逐步降低景观污染和光污染;遏制矿产资源过度开采,落实矿产资源开发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有效避免和减少矿产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逐步建立和完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监控体系;重视预防重金属污染。强化放射源安全监管,对放射源使用、运输、贮存和废弃处置安全实行统一监管,完善辐射安全资格许可证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竣工验收制度和放射源登记管理制度,实现监管部门信息共享,扩建和改造全省放射性废物库,加强放射性废物收贮和废物库管理。加强对在建核设施建造和核技术利用的监管,提高核设施安全监管能力,加大军工遗留放射性废物和退役铀矿环境治理的监管力度,建立全省核与辐射事故监测和预警系统。优化电磁辐射项目布局,最大限度降低电磁辐射对环境和人体影响,未履行环境保护手续的已建和已运行的广播电视发射塔、高压输变电等电磁辐射项目补办电磁辐射环评和环境保护验收。对物种入侵、细颗粒物、氮氧化物、电厂汞的排放、电子垃圾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新出现的生态环境问题加以重点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控制方案和控制时机,提出合理的控制目标和管理办法。

(七)生态保护工程

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生态经济学原理,合理组织、积极推进区域社会经济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建立良性循环的经济、社会和自然复合生态系统,确保在经济、社会发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同时,实现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生态环境的改善。尊重生态系统的自然规律,搞好东江源和鄱阳湖两个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的建设;为达到“让东江源区老百姓过上好日子,确保了香港和珠江三角洲地区饮用水安全”的目的,在东江源头区域严格控制各种资源的开发,坚持不懈地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实施生态林建设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矿山生态恢复工程、生态农业工程、防洪、饮水工程、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工程、生态旅游工程、生态移民工程和生态环境预防监测与信息管理体系建设工程等九大工程,力求使源区人民尽快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之路,促进东江源区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加大矿山、取土采石场的生态恢复力度,全面禁止河道无序采砂、采金。实施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工程,切实保护好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加大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的资金投入,所需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各级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责任,切实规范生物物种资源保护、采集、收集、驯养繁殖、科研、买卖、交换、进出口、出入境等活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和严肃查处各种涉及生物物种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加强对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监管。

(八)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工程

整合环保、农业、林业、水利、气象、测绘等部门及有关研究机构已有生态环境监测系统的优势,成立全省空间地理信息共享的协调机构,统一规划和管理,建立以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等技术为基础的全省生态环境信息网络共享平台;逐步完善全省生态环境信息资料数据库,实现数据共享,加快基础地理数据更新速度,为自然灾害防治和灾情评估、生态环境研究、资源利用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和预警等工作,提供快速、准确、动态的信息服务和决策咨询。进一步推动全省环境监理机构的标准化建设,初步完成省内主要河流国控断面自动监测网络建设,建设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网络,初步形成与省情相适应的监测手段、环境监理、信息系统和重大突发性灾害和事故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反应系统,为改善环境状况提供有效技术支持。大力加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省级生态农业示范县、园林式居住区、人居环境范例、生态示范社区、生态示范乡镇以及生态型住宅、绿色学校、绿色饭店等各类生态建设示范工作。以体制、科技和管理创新为动力,推动区域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强化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示范功能,使之成为率先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率先步入可持续发展轨道的示范区。

四、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保障措施

遵循*省“十一五”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为实现规划目标,要从组织、政策、社会、科技、监督等几方面给予支撑保障:

(一)组织保障

1、综合决策机制

进一步完善资源、生态、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科学咨询和综合决策机制,把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主要内容与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中,建立专家会审制度,在制定产业政策、中长期规划、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国土规划、部门专项规划、年度计划时,都要统筹考虑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工作,适时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听证制度;对主要污染物的排放继续实施总量控制,对新上项目严格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和“成本-效益”评估制度;完善生态环境信息制度,促进生态环境决策和管理的科学决策民主化。

2、目标责任制

各级政府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制定监督制约政府行政官员、环境执法者的地方性法规,建立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目标责任制、问责制、行政责任追究制和行政监察制度;摸索和建立新的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度,严格考核,定期检查和监督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目标责任书的完成情况,并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加强部门协调与配合,各有关部门明确责任和目标,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好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各项任务的实施,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公众参与、人大、政协监督、各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环境保护机制,保证各级政府和企业目标责任制的有效实施。

(二)政策保障

1、政府投入

逐年增加各级政府对公益性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项目的投资,将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投资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的正常支出科目,足额保证政府投资各类建设项目中的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程投资;采取灵活的方式,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方面的引导作用,积极争取国家投入,建立无偿和有偿扶持相结合的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政府投入机制;将生态建设与扶贫开发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封山育林、以工代赈”等政策,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农村能源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生产水平,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的基本生活困难,对一些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有计划、分阶段地实施移民开发,实现异地脱贫。

2、经济政策

制定、公布鼓励发展的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优先领域目录,运用价格、收费、信贷和税收等经济手段,引导各类资源要素按市场规则进行配置,提高环境污染型和浪费资源型产品进入市场的“门槛”,扶持绿色生态产业的发展,逐步完善税制,进一步增强税收对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宏观调控功能,降低守法成本,积极有序地引导和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较强的环保型企业。

3、投资渠道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督促企业按规定投入足够的资金用于污染防治,政府通过专项贷款或贴息等优惠政策扶持国有企业完成污染治理任务;深化生态环境投、融资体制改革,坚持国家、地方、集体、个人一起上,以政策推动和机制创新为重点,用足用活现有政策,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筹集建设资金,鼓励和吸引境外资金、民间资本投资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

4、生态环境补偿机制

制定以自然为本、有利于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环境经济政策,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建立和完善资源补偿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制度;探索深化排污费改革,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全面实施污染物总量收费制度,全面开征城镇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和危险物处置费。

(三)社会保障

1、宣传教育

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渠道宣传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知识,广泛动员公众参与生态环境建设,制定和实施全民环境教育计划,加强环境警示教育,设立青少年环境教育基地;加强农村居民的生态环境科普教育,逐步提高农民的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意识;减少一次性消费品的种类和数量,推广绿色和环保标志产品,引导公众养成利于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绿色消费习惯和方式。

2、公众参与

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公民、社会团体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努力提高全社会生态环境文明素质,对在环境整治和生态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加强环保法律、政策和技术咨询服务,鼓励非政府组织参与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政策研究和技术推广,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在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提高公众参与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扩大和保护社会公众享有的环境权益。

3、区域、国际合作

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生态环境治理的先进经验,探索新的区域生态经济发展的经验和模式,加强与周边省市及长江中下游省市在流域生态环境、资源合理利用保护等方面的协作,积极开展与联合国等国际机构及外国政府的交流和合作,采取更加优惠的投资导向政策,扩大引进国外资金和技术的力度和领域,鼓励外商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直接投资于先进环保设备制造、技术开发、信息服务、重大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治理工程,进一步推动全省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工作。

(四)科技保障

1、先进技术研究

加大环保科技投入,依靠科技进步,鼓励科技创新,围绕清洁工艺技术、清洁能源开发、清洁产品开发、污染防治技术、生态技术、循环经济等领域的技术、产品开发,集中力量开展科技攻关,力争研究、开发一批技术新,成本低,科技含量高,治理效果好的先进技术,提高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科技含量。

2、专门人才培养

围绕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重点领域,培养和选拔一批能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力的环保科技专家及各专业领域的学术或技术带头人,同时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专家,优化科研技术队伍结构,大力培养各类专门人才,充分发挥科技专家的咨询和技术支持作用;加强生态环境科技基地建设,支持相关领域重点实验室的发展,加强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增强科研攻关和技术创新能力。

3、技术服务

坚持研发与引进相结合,支持生态环境高新技术的研究与产业化,采取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把推行清洁生产工艺与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技术进步、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和加强企业管理结合起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同时加强生态环保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发挥各类科技中介机构的聚集、辐射和服务功能,大力开展生态环保技术贸易活动,推动成果转化。

(五)监督保障

1、执法能力

根据国家有关的政策、法律和法规,结合*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实际和管理需要,进一步完善地方配套法规和政府规章,重点提高执法队伍素质、执法水平和执法效率,强化监督管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完善排污申报登记和许可证制度,加强限期治理制度的实施,努力使企业的违法成本远远超过守法成本;开展对生态环境敏感地区建设项目的风险评价和后评估工作,开展政策环境评价、区域环境评价;加强生态环境监理能力建设,在重大生态环境整治行动中联合执法,提高现场执法能力和应对突发性生态环境事故的能力。

2、监管能力

应用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卫星定位系统等技术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系统,提高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监测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健全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包括河流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空气自动监测系统,酸雨监测系统、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监测系统、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生态监测点、城市噪声监测系统、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灾害应急监测系统,提升全省三级环境监管体系的现代化水平。

3、监督查办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宣传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报道和鼓励保护生态环境的先进典型,揭露和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鼓励公民、社会团体对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深入开展“环保赣江行活动”,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审计、监察部门加强对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工作的监督,及时跟踪、督办违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