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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县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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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县规划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县公民的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保障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促进依法治县,构建和谐金*,根据中共*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州“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州工作规划》的通知和*州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总体要求,围绕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服务中心工作,适应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各项事业的依法治理,保障全县社会政治稳定,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在法制的轨道上健康有序发展。

二、目标与任务

(一)目标

通过开展“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适应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适应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紧密结合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二)任务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努力提高全体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

二是深入学习宣传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要着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加强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促进经济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推进经济平稳持续更好更快发展。要积极开展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进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要深入开展文化、体育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为文化和体育事业发展提供系统的服务。

三是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加强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要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培养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观念,促进形成有利于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大力开展与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林、地流转、国有、集体企业改制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四是深入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围绕群众关切、反映强烈和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深入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等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打击规避招标、假招标、转包和违法分包为重点的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打击偷税、骗税、非法减免税为重点的税收征管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整顿出版物市场、文化娱乐市场、信息网络市场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五是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六是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治理。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鼓励公民积极参与公共管理,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公正司法,努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七是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要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在各行各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

三、对象和要求

(一)分层次、有重点地抓好普法工作

1、普法对象及重点。凡是县内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都是全县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对象,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是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

2、普法内容及要求。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都要认真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努力做到学法、用法、守法、护法。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要培养公务员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要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要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要努力培养青少年的爱国意识、守法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根据不同阶段学生的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设法制教育课,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要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充分利用各种阵地,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实施“为了明天”工程,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要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要着力培养和增强农民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使农民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

(二)有计划、分步骤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1、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和执法“四制”。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要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要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

2、健全完善监督机制,规范司法、执法行为。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和体系,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形成权力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政协和派、人民团体、人民群众以及新闻舆论等有机结合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推进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健康发展。

3、建立健全法律服务体系,不断规范、完善法律服务市场。要继续深化法律服务业体制改革,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全县法律服务队伍和法律服务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形成以公证、律师、仲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为主体的法律服务体系。

4、加强队伍建设,培育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行政执法队伍。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都必须重视司法、执法队伍建设,按照现行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对司法、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考核和培训,全面提高司法、行政执法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法律素质。

5、继续实施依法治理三大工程。一是大力开展依法治县、依法治乡镇、社区等地方依法治理。二是广泛深入地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在农村和社区,深入开展民主管理、依法治村活动,实行村(居)民自治,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在企业,要结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开展依法治企,用法律手段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积极开展依法治校,净化校园环境,用法律手段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三是大力开展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各部门各行业要从实际出发,确定各自重点治理的难点和问题,选准突破口,集中时间和力量,开展专项治理,不断提高依法治理的质量和社会效果,促进各行业的管理法治化。

(三)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监督制约及配套措施

1、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论证制度。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和培训规划,加强法制课程建设。

2、人大常委会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坚持对任命干部实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考试、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任命。

3、建立健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将公务员学法用法纳入公务员“十一五”培训的总体规划,确保公务员学法每年不得少于40学时,县普法办每年对公务员进行一次法律知识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年终考评不能定为称职的公务员,并将学法用法的考试考核情况作为公务员录用、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4、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发挥第一课堂主渠道作用,将法制教育列入课程,做到计划、课时、教材、教师四落实;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规范化,组织和引导学校开展依法治校活动。

5、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各主管部门要将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作为“十一五”期间企业领导人培训的重要内容,保证每年不少于40学时,坚持法制教育与诚信教育相结合,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6、要努力培养和增强农民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开展对农村村“两委”干部法制教育轮训活动,培养农村基层兼职法制干部。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健全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7、要建立社区居民学法制度,建立社区法制宣传橱窗,建立社区法律图书角,建设社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全面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

8、建立健全普法合格证制度。对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实行普法合格证制度,合格者任职上岗。合格证经考试合格后由县普法办颁发。

9、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责任制。县普法办要联合相关单位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制定出目标考核细则,县人民政府和各乡镇、县直各司法、行政单位要签订考核责任状。各乡镇、各部门要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责任内容。每年度县普法办要与县人大法工委、县综治办、县政府法制办、县委宣传部组成联合考核组,对各乡镇及县直各司法、行政单位进行严格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的内容,并不得授予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相关的荣誉称号。

四、步骤与方法

(一)步骤

全县“五五”普法、依法治县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2006年为宣传发动阶段。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好第五个五年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制定的规划要报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运用多种形式,广泛进行思想发动。大力宣传继续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意义、目的和要求,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投入“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3、组织征订和发行普法教材。由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征订,按照省、州要求,确保普法教材到位。

4、认真抓好普法骨干培训。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按照每百名普法对象配备1至2名法制宣讲员、依法治理督察员,充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进行专门培训,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培训县直和乡镇的法制宣讲员。

5、认真开展普法依法治理试点和联系点工作。各乡镇要确定一个行政机关、一个企业、一个村或居委会、一所学校和一个行业作为普法依法治理的试点和联系点,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全面开展打下基础。

2007年至2009年为全面实施阶段。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制定年度计划,分解任务,强化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要加强分类指导,督促落实。要通过召开不同类型的工作会议、经验交流会、现场会,举办“五五”普法知识竞赛,进行专项检查等活动,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规划任务的落实。

2010年为总结验收阶段。总结验收的具体实施方案,按州普法、依法治州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进行。总结验收工作结束后,对工作不力、完成情况差的单位及其负责人予以通报,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由县委、县政府予以表彰。

(二)方法

1、普治并举,整体推进。要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在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的内容和方式上不断创新,积极实践,加大普法工作力度。

2、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齐抓共管。各地要充分发挥地方、行业和部门的积极性,协调互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3、突出重点,抓好专项治理。对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分年度、分行业进行专项治理,通过开展法制教育和专项治理,促进社会各行业管理的规范化、法治化。

4、总结推广典型,加强分类指导。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要注重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充分发挥各类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同时,要根据不同部门、行业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确定目标,提出要求,强化措施,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5、利用多种途径,广泛深入宣传。以每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

五、组织领导及保障

(一)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要加强对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全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内容,精心部署,督促检查,狠抓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要大力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组织指导、协调交流、督促检查工作。

(二)要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制度化建设,因地制宜,采取切实措施,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落实到人,做到有部署、有检查,保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立由依法治理办公室牵头,人大法工委、政府法制办、政协法制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等部门参加的依法治理督查专班(小组),加强对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的依法治理(包括执法)工作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督办。

(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所需经费应予以保证,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足够的工作经费,并着力改善工作条件。县财政要按城镇人口每年人平0.5元、农业人口每年人平0.3元的标准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实行专款专用,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