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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局(简称市国库支付局),*市会计核算中心(简称市会计核算中心)与其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是市财政局管理的具有行政职能的副处级事业单位。市国库支付局根据授权,负责市本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和部门预算执行监督工作,以及部分市直预算单位的会计集中核算工作。
一、职能调整
(一)强化的职能:按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强化国库集中支付职能,执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改革单位资金拨付方式,减少资金流经环节。
(二)新增的职能:监督管理经市财政局批准的单位零余额帐户及特设专户。
(三)划出的职能: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会计核算职能。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国库支付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经纪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实施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和部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工作。
(二)负责单位部门预算指标和用款额度的控制工作,监督国库集中支付单位和会计集中核算单位部门预算的执行。
(三)参与研究制定国库集中支付相关制度,办理财政直接支付零余额账户和授权支付零余额账户的支付业务;负责监督管理经市财政局批准的单位零余额帐户及特设专户。
(四)根据财政批复的分月用款计划和额度,核对部门预算指标,具体办理财政直接支付的审核和拨付。
(五)负责办理国库集中支付单位的财政授权支付业务;负责及时给国库集中支付单位提供月度对账报表;负责在过渡时期(1-2年内)与国库集中支付单位实行“平行记账”。
(六)汇总并及时向财政部门提供财政资金支付和清算日、旬、月报信息。
(七)负责为集中核算单位提供月度、季度会计报表和年度决算及相关资料,负责集中核算单位会计资料整理立卷、归档和保管工作。
(八)协助各集中核算单位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依法审核会计集中核算单位的各项财务收支;协助市财政局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
(九)负责财政预算内、外总会计支出明细帐的核算;负责及时与财政、人民银行、银行、预算单位核对资金增减变动和结余情况。
(十)负责对没有合格财务人员或不能完成网上操作的市直集中支付单位实行记账和网上操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局(市会计核算中心)内设7个职能科室,机构级别均为副科级:
(一)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字综合、机要、保密、信访、档案、机关后勤、财务、基建、接待及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和创建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以及党务、宣传、纪检、监察、群团工作。
(二)审核一科
负责管理行政政法部门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工作;负责登记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受理预算单位直接支付申请;负责审核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和财政授权支付业务;负责单位部门预算指标和用款额度的控制工作,监督预算单位执行部门预算;负责与预算单位做好对账工作;定期汇总全部集中支付单位财务信息,对市本级集中支付制度实施情况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
(三)审核二科
负责管理科教、文卫、经济建设部门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工作;负责登记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受理预算单位直接支付申请;负责审核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和财政授权支付业务;负责单位部门预算指标和用款额度的控制工作,监督预算单位执行部门预算;负责与预算单位做好对账工作。
(四)审核三科
负责管理社保、农业、企业、综合、外经部门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工作;负责登记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受理预算单位直接支付申请;负责审核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和财政授权支付业务;负责单位部门预算指标和用款额度的控制工作,监督预算单位执行部门预算;负责与预算单位做好对账工作。
(五)支付科
负责办理财政直接支付;负责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清算信息的出具、传递工作;负责财政预算内、外总会计支出明细帐的核算,并按财政部门规定上报有关数据与信息;负责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相关单位、银行之间的对账工作,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凭证;负责集中核算单位的资金结算工作;监督国库集中支付银行执行协议;监督管理经市财政局批准的单位零余额账户、特设专户等银行账户。
(六)核算科
负责严格按财政、财务有关规章制度,做好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相关报账业务审核把关和会计核算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内部会计核算流程,执行统一的报账规定,为财政和核算单位提供数据查询、业务查询和财务会计账簿、报表;对柜组人员会计核算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负责局机关会计电算化网络系统安全;协助做好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负责指导实施记账工作。
(七)监督科
负责建立健全本局内部稽核与内部审核制度,并具体实施;负责对本局内部支付凭证、支付依据、审核内容、账务处理、支付程序进行监督检查,受理预算单位、银行和收款人的投诉;负责柜组业务考评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市国库支付局(市会计核算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2名。其人员编制结构为:局长(主任)1名(副处级),副局长(副主任)2名(正科级),正科级纪检员1名,总会计师1名(正科级);正副科长职数13名(其中副科级领导职数7名);其他工作人员24名(含后勤服务人员2名)。
五、其他事项
市国库支付局原核定47名编制,划转3名编制到市委办公室,划转1名编制到市政府办公室,划转1名编制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调整后,核定市国库支付局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