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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人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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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人才制度

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构建人才智力优势,建设一支与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的人才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人才工作、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人才强县战略是实现我县早日跻身全国百强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保证

1、人才问题是关系我县实现大发展的关键所在。在国际国内的竞争中,人才已成为竞争取胜的关键因素,并且日益成为推动科技和经济发展最重要的动力。要实现我县早日跻身全国百强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人才是关键。为此,必须把人才工作纳入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大力开发和利用人才资源,走人才强县之路。近几年来,我县在人才工作方面做出了不懈的努力,也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绩。但是,人才总量不足,人才整体素质不高,人才结构和分布不够合理,人才引进机制不够活,人才流失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现有人才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等问题依然是制约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全县上下必须充分认识到人才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努力使我县人才工作迈上新台阶。

2、新时期、新阶段人才工作的根本任务是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积极用活现有人才,加快培养和引进急需人才。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充分开发县域内外两种人才资源,紧紧抓住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三大环节,大力加强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这三大人才队伍建设,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新局面。力争到2010年全县人才总量达到2.9万人,年均增长速度保持在7.8%以上。使人才的拥有量、分布结构、总体水平、使用效益以及整体素质等方面有明显的提高,人才结构调整与经济结构调整基本相适应,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才管理制度及完备的人才市场体系。

二、以人力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加强人才培养工作

3、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坚持“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的标准,不拘一格选人才。树立大教育、大培训的观念,重点培养人才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改革教育培训的机制、内容和方法。根据各类人才特点,研究制定我县人才资源能力建设标准。鼓励各类人才特别是中青年人才积极参加政治理论、经济、法律和有关专业技术培训,鼓励考取各类国际、国内执业资格,提高思想道德、理论素质和学历层次,提升能力水平。

4、整合教育资源、优化国民教育体系。以社会经济需求为导向,整合我县的教育资源,大力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创新,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进一步统筹城乡教育,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加快筹建*第一中学,力争2010年在校高中生达2.96万人。力争建成1所大专院校,提升我县中高等教育的办学层次和质量。要高度重视职业技术教育,创办一所职业技术学校(院),使之成为我县实用技术人才的培训基地。

5、创新培训模式、大力推进终身教育。大力推进教育培训的社会化,加快发展成人教育、社区教育、现代远程教育,建立覆盖全县的教育培训信息网,形成网络化、社会化、自主化的终身教育体系。按照中央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的要求,抓好三支人才队伍的继续教育工作。鼓励在职学习、完善带薪学习和经费保障制度。制定科学规范的继续教育培训评估和监督办法,加快对我县现有培训资源的整合和评估,确定培训机构,作为我县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基地。进一步完善培训机构市场准入制度。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城市”活动,建立学习型社会,鼓励岗位成才。

6、扩大培养范围、重视培养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要把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的培养纳入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改革和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培养适应我县产业发展需要的产业技能人才。有条件的单位还可以采取与高校联合办学、定点培训等办法,大力培养我县高技能人才。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好技师社会化考评工作。

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主要以乡村干部和优秀乡土人士为重点。要尽快摸清现状,制定符合*实际的《农村实用人才选拔管理办法》,力争建立1000名农村实用人才库。职业技术学校、县委党校、乡(镇)党校、各种农业技术培训机构要发挥主渠道作用,要采取电化教育等方式大力开展科技下乡活动,通过“农科教结合”建设一批乡(镇)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加强农业示范基地建设,使其成为农村实用人才的实践基地和技术传播基地。

三、积极吸引各类人才,全面改善人才数量及结构

7、加强人才载体建设。着力增强芦林工业园区、月兔集团的人才吸纳能力和产业聚集能力,利用工业园区招商引资项目,聚集人才,吸引人才,搭建人才创业平台;积极争取国内外著名大学、大型企业、科研院所、知名中介机构来我县设立分支机构、研发中心、合作办学和投资兴业。在国内外举办招才引智推介会,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留学人员,给予优惠政策,提供优质服务,构建*人才高地。

8、营造浓厚的舆论环境。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舆论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电台等宣传媒体,开设专栏,介绍在经济建设中涌现的优秀人才的典型事迹,报道人才工作及人才队伍建设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表彰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科技标兵,宣传*在人才培养、吸引、使用、激励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使全社会关注人才工作,参与人才工作,形成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人才的良好社会环境。

9、创新人才引进方式。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所在,但求有为”的思路,进一步完善人才、智力、项目相结合的柔性引进机制。鼓励企事业单位采取咨询、讲学、兼职、短期聘用、技术合作、人才租赁等方式灵活引进国内外人才智力,在投融资、项目立项、奖励等各个方面实行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拔尖人才短期承担重大课题,帮助解决重大技术难题或进行合作研究。试行“户口不迁,关系不转,来去自由”的人才工作证制度。畅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政府人事部门牵头设立“一站式”人才引进服务窗口,实行人才引进限时办理制度,逐步推行网上办理各项审批手续。

10、完善人才引进政策。要对全县现有的人才政策措施进行清理,该废止的立即停止执行,须进一步修改的及时修改完善,需要重新制定的抓紧研究制定,逐步形成一个配套完善,相互衔接,符合实际,富有竞争力的人才体系。具体措施是:(1)对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学位,符合我县产业结构、人才结构调整方向,用人单位急需的各类优秀人才要实行开放性的人才引进政策。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其以上毕业生和紧缺专业专科毕业生来*择业,其户口可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统一办理(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应在公安部门建立人事人员集体户口),人事档案由其户口所在地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并提供两年的免费人事。(2)党政机关可以采用聘用制的方式,引进学士学位以上的人才,不受编制限制,聘用期间,享受机关工作人员同等待遇。事业单位引进学士、硕士和中级职称(含有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不受编制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限制。引进后做出突出贡献的,可破格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和通过绿色通道随时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称。(3)对辞职、或因要求流动被解除劳动关系后来我县工作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县以上学科带头人,经人事部门核准后,可予办理重新建档手续,恢复原有身份,工龄连续计算,社保连续办理。(4)对企事业单位引进的硕士、博士和副高职称(含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可享受一定的项目资金资助和安家费,从人才专项资金中给予每名硕士每年2000元、每名博士每年3000元的补贴。工资待遇由单位与其协商决定,可采取年薪制或按贡献比例提取。(5)对引进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高以上职称(含有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或鉴定为*县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发给《*县高层次人才优待卡》,实行一卡通制度,凭此卡享受配偶工作安置、子女就学、免费住房等优惠政策。

四、坚持改革创新,努力形成科学的人才评价和使用激励机制

11、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更新人才评价标准,对有特殊专长、特殊贡献人员的评价,应打破学历、资历、职称、身份的限制。建立以业绩为依据,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各类人才评价指标体系。

党政人才的评价重在群众认可。研究建立党政人才素质评价和实绩评价体系,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评价重在市场和出资人认可。建立信誉较高,科学性较强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估推荐中心,探索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研究制定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在职称评聘中,突出创新意识,坚持重业绩、重能力的原则,推行评聘分开。改变现行职称聘用一聘定终身的状况,对不称职的要高职低聘或改聘其它工作。要加快执业资格制度建设。同时,要把农村实用人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中的人才纳入职称评定范围。

12、建立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导向的选人用人机制。以扩大民主、加强监督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不断提高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完善选任制,改进委任制,规范考任制,推行聘任制。严格执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逐步推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建立和完善干部正常退出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和调任制度,积极推行竞争上岗和绩效考核。积极探索试行公务员聘用制,对专业技术要求高的公务员特殊职位,实行简化录用程序或采取其它测试方法的录用办法。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拓宽选拔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视野,加强经理人的职业化建设,对经理人实行董事会聘任制和契约化管理。

13、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以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深入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政事职责分开、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监管的要求建立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的用人制度。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分类管理:专业技术岗位实行竞聘制,管理岗位试行职员制,工勤岗位实行等级制,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改变行政领导单一的委任制。逐步引入直接聘任、招标聘任、推选聘任等多种任用方式;规范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酬、合同管理等环节,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扩大实行人事制的范围,并逐步过渡到全员。积极探索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尽快出台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事业单位职工个人养老保险政策,切实解决人才流动的后顾之忧,确保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14、建立和完善分配激励制度、加大人才奖励表彰力度。完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建立技术、专利等知识产权入股制度和技术创新人员持股制度,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允许各类人才以专利、发明、技术、资金、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办法,并给予政策保障;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不影响本职工作,不侵害国家、单位和他人知识产权的前提下,允许兼职兼薪;允许和鼓励企事业单位高薪聘用拔尖人才,有条件的可实行年薪制。已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且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可享受所在单位中级和高级职称同等待遇。逐步推行公务员社会补贴制度改革,实现福利货币化。按照有关条例和干部管理权限的规定,进一步推进公务员担任非领导职务,调动工作积极性。

县财政每年安排人才发展资金、人才奖励资金各10万元,共20万元,今后随财政状况逐步增加。用于资助、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包括引进境外、海外智力),奖励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特殊贡献的各类人才。设立*县杰出人才奖,为我县人才的最高奖项,每二年评选表彰一次。重奖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优秀人才,同时对在各行各业作出较大贡献的优秀人才也给予表彰奖励。定期评选表彰一批重才爱才的先进单位和个人。鼓励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对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显着成绩的人才,根据其贡献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设立县拔尖人才专项津贴制度,企事业单位可以有针对性地实施灵活多样的特殊人才津贴,如内部学科(技术)带头人津贴、技术骨干津贴、特殊人才津贴等。

五、建立开放有序的人才市场体系,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

15、建立开放有序的人才市场体系。要加大对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市场的投入和培育,加快人才市场建设,筹建*人才市场,加快培育涵盖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新技术人才、技能人才、技术和成果转化、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等专业性人才市场。力争2005年在我县初步建立以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市场为主导的信息化程度较高、能够辐射周边市、县的区域性人才市场。并逐步建立起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吸纳民间资本参与的多元化股权结构的市场体系。按照管办分离、政事分开的原则,推进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制的体制改革。鼓励人才中介机构强强联合,向专业化、产业化、信息化发展。

16、推进人才开发信息化建设。努力办好*信息网站,与国内外大中城市、高等院校人才网站链接,建立人才信息网络。大力开展网上人才交流业务。要分门别类完善建立多个国内外人才信息库、专家信息库,整合人才信息资源,改进人才信息传递方式,逐步建立全市联网的人才信息系统,构建人才资源共享信息平台。推进人事档案信息化进程,探索建立人才业绩档案制度,逐步实现人才“流动、竞聘、职称评定、网上查询”一卡通。

17、健全人才市场运行机制、加强人才市场管理。探索建立社会化的人事档案公共管理服务系统。消除人才市场的体制性障碍,促进县内外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的联网贯通。建立户籍准入制度,消除大中专毕业生市场化择业障碍。制定《*县人才市场管理办法》和《*县劳力力市场管理办法》,完善人才中介机构准入制度,尽快建立人才市场执法机构,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努力形成政府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三方面有机结合的人才市场监管机制,严格规范各类人才市场和人才市场中介组织的运作行为。同时,完善劳动人事仲裁制度,妥善处理人才流动过程中的劳动人事纠纷,维护人才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抓紧建立人才队伍动态变化预测机制,制定重要人才流动实施办法,确保重要人才资源的安全。

六、突出重点,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18、加强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认真落实好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考察预告、差额考察、任前公示、试用期制及中办发[2004]13号《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五个法规文件,加强对干部工作中亟待解决而难度又较大的问题的调研,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实现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目标。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动态管理和淘汰机制。有计划地组织党政领导干部参加岗位培训和在职进修,鼓励年轻领导干部攻读在职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每年选送一批优秀中青年领导干部带任务、带课题到发达地区跟班学习,到国内著名院校进修深造和出国培训,以提高其驾驭市场经济能力和按国际惯例管理社会事务的本领。每年从党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中选拔一批年轻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到经济部门或企业挂职锻炼,以增长其才干。

19、加强优秀企业家队伍建设。全社会要营造一种有利于企业家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为企业家提供宽松的创业环境。要贯彻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构建以经营业绩为核心的多元分配体系。结合我县开放型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实际,重点抓好食品、纸业、矿产资源开采和深加工、服装等重点工业领域和高新技术企业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发挥组织人事部门在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中的服务协调作用,通过工商联、行业协会等组织形式,每年有针对性地邀请一些企业家或专家学者开设专题讲座,有重点地选送一批优秀企业管理人员到高等院校培训或到发达地区、规模企业学习,有计划地组织部分经营管理后备人才参加县重点工程、参与市场调研和经营决策活动,不断提高企业管理人才的科学决策能力、市场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

20、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是形成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要改革完善享受特殊津贴专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继续实施县级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到2010年,争取培养1—2名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市级重点学科、企业技术中心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每年遴选1—2名青年课题主持人到国内外著名大学、科研机构研修。举办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研修班,加强学术交流工作。在科研立项、学术梯队扶助资金和学术交流、成果转化、领导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等方面,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实行政策倾斜。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七、推进人才资源整体开发,促进人才工作协调发展

21、重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工作。消除体制障碍,在政治上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一视同仁。在培养选拔、政府奖励、职称评定、专家评选、人事、科研成果评审、项目申报、教育培训、社会保障、人才落户、家属子女安置等方面享受同等政策待遇。要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纳入整个人才发展规划。要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才特别是民营企业家的培养力度,县委党校要把对民营企业家的培训作为一项重要任务。

22、加强紧缺人才队伍建设。抓紧培养和引进熟悉国际经贸规则和经济运行的国际型、专业型和复合型人才,当前特别要注重培养和引进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计算机、外语、对外经贸、经济管理、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环保及师范、医学、法律本科学历以上的人才,尽可能提供政策倾斜。

23、加大对现有人才的培养和开发力度,全面推进人才资源整体开发。要采取有效措施盘活用好现有人才资源,切实避免现有人才的流失、闲置和浪费。要推进党政、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之间、不同所有制单位之间人才的合理流动。坚持人才全面开发,实现多层次、各类别、多职业、各年龄段人才队伍的协调发展。切实抓好青年人才、妇女人才、乡土人才、少数民族人才、党外人才等群体人才的开发工作。注重发挥老科技工作者的作用。要关心社会闲散人才,为他创造人尽其才的条件。

八、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努力开创人才工作新局面

24、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各单位要把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制定政策,营造环境,整合力量,提供服务等方面加强宏观管理。按照建立党的干部工作和人才工作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的运行机制的要求,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要成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人才工作机构,认真开展人才队伍现状调查,并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出发,以实用性、指导性、超前性为原则,抓紧制定出人才资源开发战略和《人才需求专业目录》、《紧缺人才培养目录》等系列人才开发目录。加强人才法制化建设,逐步形成人才工作的法律法规体系。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工商联等群众团体在人才工作中的作用。加强对人才工作的理论研究,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工作水平。

25、大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要牢固树立人才投入是效益最大的投入观念,不断加大对人才工作的投入。要切实保障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县政府将按经济增长的幅度逐步增加人才经费的投入。加快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用人单位投入为主体,社会各方出资为补充的多元化人才开发投入机制。健全高层次人才快速服务反应机制,开展一站式全方位综合服务。发挥专家在重大决策中的参谋咨询作用,各级决策机构对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要充分听取专家、学者意见,逐步实行社会听证和专家咨询制度。建立人才联系制度,县委、县政府领导每人联系一名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经常听取意见和建议。定期开展高级人才体检,组织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境内外短期休养。

26、加大对人才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力度。要根据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建立人才工作和人才环境的监测评估体系。将人才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经常性督促检查并定期进行考核,组织、人事部门每年对各单位人才工作考核一次。在考核后,按照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要求,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的人才意识以及在发现人才、培养人才、集聚人才、使用人才、服务人才等方面的绩效作为重要考核内容。要采取责任追究制,防止重要人才流失。对因主要领导不够重视,未能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从而导致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流失严重的部门、单位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是关系到现代化建设大局和未来发展的大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全县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人才工作的文件精神和本《决定》,将人才强县战略落到实处,抓出实效,为*早日跻身全国百强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