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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非法行医屡禁不止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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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非法行医屡禁不止思考

药监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管过程中,经常发现个别药店非法行医现象。这些药店大多不具备门诊或医院的诊疗环境,卫生条件差,药械消毒措施不完备,缺少急救设施,容易造成细菌污染、传染病传播等医疗隐患,甚至引起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

非法行医的药店店员要么以导购员的身份出现,对待顾客,涉及处方药时不是索要处方,而是简单询问病情,盲目推介药品。有的药店要么请来医疗机构退休的医务人员,打着“专家”的旗号指导用药,或者挂着药师用药咨询台的牌子,明目张胆地为病人配处方药;要么打着免费体检的旗号,推销药品、保健品;要么干脆把药店开成门珍,注射、打吊瓶,来者不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明确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二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面对严刑峻法,为了什么药店非法行医为什么会屡禁不止呢?调查发现,其主要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由药店的生存状况造成的。药品市场放开后,申办药店的人大量增加,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对药店的数量和分布密度没有明确规定,因些出现了药店遍地开花的局面。激烈的市场竞争致使药店利润大幅缩水,只能微利经营。尤其农村合作医疗推广后,乡镇卫生院、卫生室普遍享受国家政策扶持,一方面药品价格相对下降,另一方面农民就医必须到指定医院才能报销,到药店买药的人越来越少,为了生存,有些药店打起了非法行医的歪主意。

2、由一些监管法规的不适应症造成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规定:“根据药品品种、规格、适应症、剂量及给药途径不同,对药品分别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进行管理。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局令第26号)第十八条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目前,处方药占药店总销售量的20%~30%,其中抗生素占处方药的一半以上。很多医院为了防止跑方,都采取了一些限制措施,病人把医院的处方带出来非常困难。同时,很多群众只所以选择到药店买药,主要是为了方便,凭处方销售后,群众明显感到不适,致使药店的销售量明显下降。为了应对这种情况,有些药店干脆请来一些所谓的“医师”或专家坐堂,打着咨询或导医的幌子,开处方,推销药品。

3、由利益驱动造成的。据了解,目前药品的利润很低,一般加价在10%左右,以中等规模的药店为例,去掉房租等各项费用,纯利润在600至3000多元不等,而一盒普通的消炎药,单纯销售不到10元,纯利润1元,如果改成打吊瓶,“销售”价扩大到50多元,纯利润至少在30多元,这也是个别药店敢冒风险非法行医的主要原因之所在。

4、由弱势群体的就医难决定的。目前普通群众收入不高,医院看病难、看病贵令许多群众望而生畏,去药店的病人,有的是为了节省去医院看病的挂号费,有的是被医院的B超、CT、生化全项的“常规检查”吓怕了,被医生的大处方吓怕了;有的是厌烦了医院里排不完的长队;在药店,病人不用挂号,也不用排队,无需做“常规检查”就能看病拿药,服务态度往往又比医院好,所以药店的生意日渐兴隆。至于在药店看病可能存在的风险,很多群众不了解,或者了解不多,多数存在侥幸心理,抱着无所谓的态度。

5、监管缺位造成的。药监部门管不了药店的非法行医,明知行医也无能为力;卫生部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进行执法,除了罚款,对屡教不改的药店也没有多少高招。同时,由于药品监管部门与卫生部门所管理的医疗企业存在着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二者联合执法困难很大。

为此要从根本上解决药店非法行医的问题,必须多管齐下,采取一些综合配套措施:

1、严格控制药店的数量。最好能对药店的密度、分布作出硬性规定,严把开办药店的关口,绝不可降低申办条件。宁缺勿滥,防止恶性竞争。

2、惠民政策要兼顾公平。合作医疗推广后,受政策扶持,农村医疗机构药价普遍降低,同时,农民必须到指点医疗机构就医方能报销等措施,限制了农民到药店购药,形成了不公平竞争,不利于农村药店的发展。如何让农村药店享受到农村合作医疗的阳光雨露,是国家必须审慎对待的问题。

3、合理解决凭处方购买处方药的问题。由于我们国家还没有实现医药分家,医疗机构为了跑方,都采取了很多限制措施,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解决群众凭处方购买处方的药的问题需要制订一些切实可行的措施。最好能设定五到七年的缓冲期,最终与医疗机构改革结合起来,不可一刀切,“逼”着药店造假或非法行医。

4、对药店非法行医进行釜底抽薪。完善城乡医疗体系,增加社区医疗网点,提高社区医疗服务水平,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消除滋生药店非法行医的土壤。

5、加大联合执法的力度。大部制改革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划归卫生部领导,这就为卫生与药监的联合执法创造了条件。最好能出台一些措施,以便于药监与卫生部门的联合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