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地区村级档案管理细则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第一条村民委员会是政府最基层的组织,它所形成的档案是整个档案体系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研究地方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为发挥村级档案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完善档案管理体系,加强村级档案的管理工作,更好地为农业农村农民和社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档案局《乡镇档案工作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村级档案,是指村委会和其他组织、个人在村级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和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及其它形式的原始记录。
第三条村级档案应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据为已有。
第四条地、县、乡(镇)档案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村级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村级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村级档案工作纳入乡、镇人民政府建设规划、纳入文明建设目标、纳入乡镇工作考核范围,使村级档案工作与乡镇各项建设同步协调发展。
第五条村委会要加强对村级档案的管理工作,切实解决档案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第六条村委会应当明确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本村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地、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监督、配合各级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对村级档案人员的档案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应办妥档案移交手续。
第七条村委会应依法建立健全档案收集、保管、保密、借阅、鉴定及销毁等制度,并对开展落实的各项工作认真记载归档,使村级档案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
第八条归档的村级档案材料,应做到齐全完整、字迹工整。禁止使用圆珠笔、铅笔等字迹不耐久的书写材料。
第九条当年形成的村级档案应当在次年6月底以前整理、归档完毕。
第十条村级档案应按照档案整理的要求分类清楚、排列有序、整理规范,可暂不编写全宗号和保管期限。
第十一条条件较好的村,应设立档案室,暂无条件的村,至少要有档案柜,并做好防盗、防潮、防鼠、防火等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第十二条村级档案应配置符合规范的档案装具,并编制档案目录等检索工具。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地区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