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项目支出预算规定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第一条为推进部门预算改革,科学合理编制市级项目支出预算,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支出预算评审论证,是指预算编制过程中,市财政局组织对市级部门预算建议草案中的项目支出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等进行的评审论证。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要求财政资金支付的市级一、二类会议费、大型购置项目、基本建设及其他项目支出的评审论证。
第四条项目支出预算评审论证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共财政的原则。项目支出应属公共财政支出范围,体现保证政府公共支出的需求。
(二)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要求,结合市级各部门职责范围和发展重点,压缩一般,优先支持全市及市级部门的重点项目。
(三)科学合理的原则。在对申报项目进行充分可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以及财力可能,按照效益最大化和成本最小法的要求,科学分析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对项目实施的需求与可能程度。
(四)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决策程序化、民主化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地审核与评价,切实增强预算分配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项目支出可以实行评审论证:
(一)对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项目。
(二)要求财政投入资金数额较大的项目。
(三)专业性强、技术复杂的项目。
(四)市政府要求评审论证的项目。具体评审论证项目由市财政局确定。
第六条项目评审论证的主要内容:
(一)必要性。依据公共财政支出范围,结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和项目申报部门事业发展的实际需求,论证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二)可行性。以项目支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前提,对项目的设计(或操作)方案,财政承受能力,项目其他配套资金来源可靠性,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影响技术风险、财务风险等内容进行可行性论证。
(三)合理性。对项目的经济规模、资金结构、相关项目的协调配套、部门内部和部门之间平衡及其与现阶段发展水平是否相适应等内容进行论证。
第七条评审论证的项目,申报部门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项目的总体情况,包括申报部门和项目承办单位的主要职责、项目申报背景介绍和前景分析、项目相关配套方案情况等。
(二)项目实施的预期效益情况,包括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及对环境的影响等。
(三)项目的投资情况,包括投资总额、投资构成,以及资金筹措情况等。
(四)项目申报部门自行组织评审情况。
(五)与申报项目有关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项目评审论证由市财政局组织评审组以召开评审论证会的形式实施。
第九条评审组由有关专家和市财政局分管预算编制的局领导及有关处室负责同志等7名以上单数成员组成。邀请的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了解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熟悉申报项目所在领域的总体情况,掌握其技术及发展前景;
(二)在申报项目领域内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权威性,并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诚信度;
(三)有丰富的项目评估论证等方面的实践经验;
(四)与项目申报单位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具体项目评审组成员由市财政局在评审论证会举行前确定,并在论证会举行的3日前通知评审组成员本人。
第十条项目评审组成员应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以科学严谨、客观公正的态度参加评审论证工作,依照规定做出独立判断,自觉维护评审论证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第十一条市财政局在项目评审论证会举行的3日前将评审论证会举行时间、地点通知项目申报部门和局有关支出处室。评审论证项目的有关材料在评审论证会举行时交评审组成员。
第十二条项目评审论证会由评审组组长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市财政局简要介绍评审论证的项目内容、评审组成员及评审论证的有关事项;
(二)项目申报部门介绍项目的有关情况;
(三)市财政局有关支出处室介绍项目支出预算的初审情况;
(四)评审组成员就项目的有关问题向项目申报部门提出询问;
(五)项目申报部门对评审组的询问进行解答;
(六)项目申报部门退会,评审组成员进行讨论;
(七)评审组成员填写《项目支出预算评审论证意见书》(式样附后);
(八)评审组组长对项目评审论证会进行小结,宣布评审论证结果。
第十三条对达到或超过三分之二评审组成员“同意”的项目,作为备选项目支出,并结合财力可能审核确定是否列入年度预算。
第十四条市财政局在评审论证会结束后将评审组成员的意见收集整理,并拟写《项目支出评审论证意见通知书》(式样附后),于评审论证会举行后内反馈项目申报部门。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自编制20**年度预算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