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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住宿公司监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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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住宿公司监控制度

为加强公司管理,使公司各项工作操作“有据、有理、有章、有效”,促进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监控网络:承总公司监控机构后住宿服务公司实行五级监控制,进行全面监控,

第二条监控范围:住宿服务公司所有员工都列入监控范围。

第三条监控原则: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

第四条若有违反条例规定的情况出现,除直接责任人外,各级负责人也应作相应处理,第一间接责任人扣直接责任人被扣金额的50%,第二间接责任人扣直接责任人被扣金额的25%,领导责任到经理。

一工作纪律

第五条上班时不按公司规定统一着装、不挂服务证,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六条上班时精神不振、仪容不整、穿拖鞋,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七条上班时看报、看电视、闲聊、干私活,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八条私自挪用公司未用易耗品或送与他人,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九条上班时吃早点、吃零食(嗑瓜子)、喝酒、打牌,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十条带小孩上班、未经允许带家属参加集体活动,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十一条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窜岗、无故不参加有关会议,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十二条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毁坏公司形象,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十三条未按手续办理请假或擅自换班,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十四条私自用公司洗衣机、热水淋浴器等,未办手续留宿客人于客房内,每次扣责任人

1分和10元。

二工作态度

第十五条工作态度不端正、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对领导交办的工作拖延或不办,每

次扣责任人2分和20元。

第十六条与学生或客人发生争吵事件,每次扣责任人2分和20元。

第十七条服务语言不规范(如接电话时未道“你好”开头等),每次扣责任人2分和20元。

第十八条违反承诺服务规定(如没有微笑服务),每次扣责任人2分和20元。

第十九条因个人情绪影响工作,每次扣责任人2分和20元。

三履行工作职责情况

Ⅴ.值班员

第二十条外来人员不经登记进入宿舍,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二十一条大件物品出门不登记,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二十二条推销人员(含学生)在宿舍里推销物品,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二十三条发现男女生互窜宿舍,每次扣责任人2分和20元。

第二十四条学生借钥匙不登记、不凭证件,备用钥匙缺少,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二十五条值班室卫生不合格,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二十六条不按规定时间开关灯、开关门,每次扣责任人3分和30元。

第二十七条留宿外来人员,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二十八条遇突发事件不及时处理汇报,每次扣1分和10元。

第二十九条公共设施未及时(2天内)报修,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三十条*学生迟归未经登记或关门后不阻止或不登记学生出宿舍,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

*10元。

第三十一条学生满意率未达标,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Ⅴ.清卫员

第三十二条走廊、楼梯有水迹、垃圾和杂物,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三十三条墙上、扶手、门窗有污迹,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三十四条厕所间、盥洗间、水槽有污物、污迹,地面有黄锈、青苔,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三十五条盥洗间、厕所发现有水龙头、水箱、照明设施等公用设施不及时(当天)报修,

*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三十六条拖把、扫帚等卫生用具不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三十七条不文明清扫、乱扔垃圾包,每次扣责任人2分和20元。

第三十八条在楼道里清理废品等物,每次扣责任人1分和10元。

第三十九条发现楼内有异常情况(如学生违规、传销等现象)不及时汇报,每次扣责任人

*1分和10元。

Ⅳ.楼长

第四十条*遇突发事件未及时处理、上报,每次扣责任人2分和20元。

第四十一条新生床上用品、日常用品的发放出现失误或损失,除酌情赔偿外,每次扣责任

*人2分和20元。

第四十二条对《公寓管理规章制度》不熟悉,不及时组织学生学习制度、整理内务,每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