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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服务公司员工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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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服务公司员工考核制度

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了加强管理,明确责任,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使公司的管理逐步规范化、制度化。特制订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所有的员工。

一、考核采取分数制,考核结果与总公司考核挂钩,采取末位淘汰制。

职工考核优秀、合格、基本合格的,原则上按个人发放基数的120%、100%、70%发放、考核不合格的,效益工资30%部分金额扣发。考核分每月统计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下一年不予聘任。

考核实行逐级考核制,形式为平时检查与抽查相结合,部门检查本公司检查,总公司检查以及上级各部门检查相结合。具体是公司在抽查中如发现问题时,属部主任、楼长直接工作范围内的,直接扣除考核分,不属直接工作范围内的,滨江校区扣除部主任、楼长考核分为30%50%,凤起校区扣除部主任、楼长考核分为30%50%,玉皇山校区扣除部主任、楼长考核分为20%40%,校本部扣除部主任、楼长考核分为10%60%,部主任在检查中发现问题,扣楼长考核分为总扣分数的30%,属楼长直接工作范围内的,直接扣除考核分,不属直接工作范围内的扣除比例与公司扣除比例相同,同时扣责任人(清卫工或值班员)。楼长兼生活指导老师在检查中发现问题,根据考核内容细则,扣责任人(清卫工或值班员)考核分。除直接扣除或奖励外,扣除或奖罚领班的考核分为总扣除或奖励分数的30%,扣除或奖励部主任的考核分为总扣除或奖励分数凤起校区客房30%、文一校区15%。如上级领导在检查中发现问题,扣部主任、楼长考核分考核结果与效益工资挂钩。

二、考核细则:

(一)上班时不挂服务证、不穿工作服、穿拖鞋、仪容不整扣2元,扣考核分1分/次。

(二)奖罚制度(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1、值班员

(1)值班人员态度不端正,不服从管理人员工作安排,没有完成常规工作扣5分并扣5元/次。

(2)在值班时间看报、看电视、干私活扣2元并扣2分/次。

(3)值班人员擅离工作岗位(不在岗5分钟以上)扣2元并扣2分/次。

(4)发现外来人员不经登记进入宿舍扣2元并扣2分/次。

(5)大件物品出门不登记,扣2元并扣2分。

(6)发现推销人员进入宿舍推销物品扣2元并扣2分/次。

(7)值班人员态度不端正与学生发生争吵,一经发现或投诉查实的扣5元并扣3分/次。

(8)发现男女生互串宿舍扣3分/次并扣5元。

(9)值班室卫生不合格扣2分/次并扣2元。

(10)值班人员在上岗时喝洒、抽烟、闲聊扣2分/次并扣2元。

(11)不按规定时间开、关灯扣5分/次并扣5元。

(12)遇突发性事件(包括学生生病、打架、失窃等情况)听之任之,不及时处理并报告楼长的扣5分/次并扣10元。

(13)留宿外来人员的扣2分/次并扣2元。

(14)没及时发现公共设施损坏或发现公共设施损坏没及时通知维修的扣2分/次并扣2元。

(15)值班人员能及时发现和制止一些突发性的事件,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一般加1--10分/次并奖10元—50元。

(16)做好事受到好评的(书面)加2分/次并奖25元。

2、清卫工

(1)清卫工态度不端正、不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扣5分/次并扣5元。

(2)清卫工与学生发生争吵扣3分/次并扣5元。

(3)走廊、楼梯有水迹垃圾杂物扣2分/次并扣2元。

(4)墙上有污迹扣2分/次并扣2元。

(5)扶手、门窗、玻璃有污迹、灰尘扣2分/次并扣2元。

(6)厕所间、盥洗间、水槽、墙壁、地面有黄锈、青苔、污物、污迹扣2分/次并扣2元。

(7)盥洗间、厕所发现有水笼头、水箱、照明设施等公用设施不及时(当天)报修扣2分/次。

(8)拖把、扫把等卫生用具不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扣2分/次并扣2元。

(9)上班时间为学生洗衣物扣2分/次并扣2元。

(10)不文明清扫、乱扔垃圾包扣5分/次并扣5元,致人伤者扣10分/次并扣10元,视情节轻重作相应的处理。

(11)在楼道内清理废品等物扣2分/次并扣2元。

(12)抽查学生对清卫工作的满意率在80%(含)以下扣5分/次并扣10元。

(13)有拾金不昧等好人好事给予一定的精神奖励及奖分1分--3分并奖10—50元。

(14)一个月卫生检查不扣分的奖5分/次并奖20—50元。

3、楼长兼生活指导老师

(1)学生公寓发生失窃、打架等恶性事件的扣2—5分,并扣10—30元。

(2)遇突发性事情没有及时上报的扣4分并扣20元。

(3)工作深入寝室,热爱学生,了解学生,是学生的师长和家长。否则扣5分并扣5-50元。

(4)新生入学前房间未分配、家具未配齐、卫生不整洁,床上用品、日常用品未发齐,发现一项扣考核分2分/次并扣10元。

(5)新生床上用品、日常用品的发放出现损失,除酌情赔偿外,扣考核分2分并扣10元。

(6)不及时组织新生了解公寓规章制度,整理内务扣考核分2分/次。

(7)每周检查寝室卫生次数少于2次的扣考核分3分并中扣15元。

(8)学生实际住宿与名单不符扣考核分2分并扣10元。

(9)未经部主任许可随意调换寝室的扣2分并扣10元。

(10)及时完成公司、部主任布置的工作,否则扣3分并扣15元。

(11)寝室内出现违章违纪情况及时通报部门主任及各系部门在查清事实后,1天之内,提出处理意见。否则扣考核分2分/次并扣10元。

(12)有擅离岗位,串岗情况发现一次扣2分并扣10元。

(13)公寓工作人员之间出现争吵、打架斗殴等有损公司形象的情况,扣考核分5分/次并扣30元。

(14)公寓的文化生活搞得丰富多彩,受到学生老师好评的加2--5分/次并奖10—50元。

(15)工作认真细致,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受到学生好评的加2—5争分/次并奖10—50元。

(16)在各项检查名列第一的加10分/次并奖100元。

4、部主任

(1)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实施管理规范和及时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服从部门领导分配的,否则扣考核分5分/次并扣25元。

(2)不及时安排本部门学生住宿的房间和床位的扣5分/次并扣25元。

(3)不及时办理学生的住宿、通校手续和学生住宿人数的登记造册工作扣4分/次并扣20元。

(4)不及时无误地发放学生床上用品、劳卫用品及运行费发放的扣4分/次并扣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