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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送中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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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送中心制度

一、配送工作的要求

1、根据行业公司要求,确保所需物资质量。

由于配送工作点多、面广,各行业公司的要求又不尽相同,因而了解各行业公司对所需物质的要求,是确保配送工作质量的关键。、

2、掌握市场信息,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配送中心应收集业务信息,建立配送工作的业务档案。采购人员更应掌握市场信息,了解市场供应情况,按照货比三家的要求,在取得供货单位的报价、规格标准、供货时间、供货方式、优惠条件等信息资料后,按“价格合理、质量可靠、信誉和服务良好“的要求进行综合分析比较,确立供求关系,以最合理的价格,采购到符合质量标准的原料、物品。

3、根据经营情况确定采购数量、降低配送成本。

任何原料或物品,特别是库存物品都是资金的占用。各行业为公司要实现目标利润,必须从原料、物品的采购开始进行严格的成本控制。不从实际出发,过多地采购原料、物品、必然会导致库存量过大。过多的物资贮存,不仅会造成物资积压,增加资金占用,还会增加仓储的管理费用,甚至引起物资的变质损耗。因为必须从实际出发,确定采购数量。

4、确定合理的库存量。

原料与物品的贮存是保证各行业为公司经营活动得以正常进行的物质基础,确定合理的库存量,是配送中心仓储管理的一个重要任务。

确定库存量要考虑以下因素:

(1)原料及物品的使用情况;

(2)仓储条件;

(3)原料及物品的物理化学特性;

(4)供应商关于最低订购的要求;

(5)采购周期。

5、加强仓库的卫生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

由于卫生工作和安全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会造成进仓物资的损失,增加经营成本,影响经济效益,因此必须十分重视做好仓库的卫生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

(1)仓库卫生应定期打扫,注意通风防潮,经常检查库房温度和湿度,防止物资霉变;

(2)食品原料仓库要加强防虫防鼠、防蝇措施,杜绝虫害和鼠害;

(3)贵重原料和物品应和一般物资分库贮存,所有的库房钥匙必须由专人管理;

(4)仓库保管应由专人负责,发料时间和次数应作出规定,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出入仓库;

(5)仓库要加强消防工作,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禁止携带火种进入仓库,禁止在库区使用明火;

6、视教育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配送中心应加强日常的思想工作,定期开展政治业务学习,做到:

(1)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总公司的规章制度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做到忠诚、积极、廉洁奉公、不谋私利、坚持原则;

(3)熟悉各行业公司所需的原料物品和商品知识,掌握物品采购工作的程序和采购物品的基本技能;

(4)熟悉采购物品到货的验收制度和验收程序,掌握验收的方法;

(5)熟悉仓库管理制度和相关的业务知识,掌握库存物品的保管养护方法,以及发货出库的程序;

(6)了解财务基本知识,掌握记帐方法,具有一般财务核算的能力;

(7)熟悉经济合同法、能依法进行业务洽谈,签订合同,做到购货合同条款完整、合法有效、保证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配送中心员工只有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才能相互沟通,密切配合,做好公司的供应保障工作。

二、物品采购规定

1、配送中心是后勤发展总公司负责采购工作的专业职能部门,总公司内所需各类物品均由配送中心负责统一集中采购。

2、所有对外采购业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令、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通过正常的渠道和正当的方式实施采购。凡数量多,金额大的批量采购必须采用招投标方式,依法签订定购合同。

3、批量采购项目,必须在进行市场调查、掌握市场行情、作好准备的基础上,再选择三家以上的供应厂商进行业务洽谈,择优确定供应商,核定价格与质量要求。供应厂商的优惠、折扣、赠送、回扣等必须归总公司所有,并在合同中注明。

4、必须遵循“品种规格对路、价格合理、品质优良、数量适当、交货及时”的采购原则选择供应商,严格执行采购工作程序根据核定的价格和质量要求,做好采购进货工作。

5、对技术性较强或有特殊要求的采购项目,采购部门可请使用部门有关专业人员共同采购或授权使用部门有关专业人员采,并共同承担责任。

6、采购人员在对外业交往中收受的礼品、奖售品应填表登记后如数上交。供应厂商按其销售政策经手的回扣;批量采购签订购销合同的,必须在合同中写明扣率、金额、支付方式、任何人不得为图私利将明扣改为赔扣,以保证在执行合同过程中饭店利益不受损害,凡直接采购中以现金方式支会付的回扣,必须如数上交。任何人不得私自截留或侵吞,不得私自留用礼品,严禁受贿索贿。

三、物品验收规定

1、入库物品到货后,由保管员验收,不得未经验收就入库;其他物品送往使用部门由使用部门指定的验收员验收。

2、必须依据各公司(或仓库)定单进行验收,凡与定单不符合的货物,一律拒收。

3、必须对单逐一核对到货物品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产地、单价、金额来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入库。

4、凡对单验收,发现数量、质量不符要求,要做好记录,并及时告知中心主管,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1)凡质量不符合要求,要求供应商立即调换合格商品再进行验收,否则,应予全部退货;

(2)凡临近保质期或有效期的物品,使用部门无法在保质期或有效期内使用完的,可拒绝验收;

(3)三无产品一律退回。

5、验收合格入库后分类整理,做好记录。

6、必须严格执行验收制度,做好验收工作。中心主管要监督与检查招待情况,并进行抽查,杜绝不合格物品流入,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四、仓库管理规定

1、必须根据耗用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确定仓库物品的储存结构,以利保证货物的供应。减少资金占用,防止浪费损失。

2、必须根据仓库的地理位置,设备条件和仓储物资的自然属性,做到布局合理,编号有序,领用方便。

3、必须按物品的包装形状、重量、数量、性能特点和储存时间,合理堆放进仓物品,以利保护仓储物品的质量。

4、物品进仓,必须抓住验收这一主要环节,严格把关;物品出仓,必须抓住验单、复核、点交三个主要环节,防止差错,分清责任。

5、必须建立货物盘点制度。按仓储物品理化特性确定便理储耗率。做好盘点工作和仓储损益的报批工作;

6、仓库管理必须做到:

(1)不同品种、规格、型号、等级、批次的物品分开堆放,不能混杂堆放;

(2)定量摆放,左右成行,上下成层,包装标志朝外便于检查点数;

(3)搞好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

(4)控制好仓库的温度;

(5)准确记载商品的入库时间,存仓物品先进先用,定期翻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做好仓库的消防工作和安全工作,确保仓储物资的安全;

8、不得为私人代保管物品,不得擅自为其他部门和单位代保管物品。

五、货物进出库管理规定

1、凡购进物品,一律经验收合格方可入库,任何人不得阻止或干扰验收工作的正常进行;

2、凡物品出仓,保管员要先核对要货单,核实品名、规格、数量后填写出库单,复核无误后发货;

3、严禁先出货后补手续,防止不必要的差错和损失;

4、发货时要单、货同行,当面点交,由收货人签字;

5、物品出库后,应同时记好库存商品明细帐,做到随发随记。

六、原材料核算规定

1、对货物的数量、单价、金额进行复核,以防止差错;

2、对货物的流向进行统计、复核、登帐并和进帐核对;

3、对货物的溢损要进行统计、核对、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4、对各类原材料的量进行统计,即统计进量、也统计用量,为规范采购提供数据,加速资金周转;

5、对车辆的运行里程每天进行登记,对车辆(单车)的耗油进行登记,以核算运行成本(包括养路费等);

6、对中心的所有费用开支进行登记,对应收差价进行登记,用以核算配送成本。

考勤规定

一、考勤范围:中心所有在册员工。

二、考勤原则:实事求是,认真负责。

三、考勤内容:上班制度,请假制度。

四、违章处理规定:

1、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违者每十分钟计一次,每次扣5元,累计三次作一天事假处理;

2、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做私事和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按迟到、早退同等处理,擅自离岗超过30分钟,作事假一天处理;

3、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参加总公司、中心的会议和学习,违者按迟到、早退处理;

五、病、事假扣奖规定:

1、病假:病假一天扣当月奖金的2%,当月累计病假超过7天(不含7天,不含节假日)扣当月奖金的全部,全年奖每天扣10元(扣完为止);

2、事假:事假一天扣当奖金的6%,当月累计事假超过4天(不含4天,不含节假日),扣当月奖金的全部,全年奖每天扣30元,扣完为止;

3、旷工:旷工一天扣除当月奖金,扣全年奖100元,旷工2天及以上者。作停岗处理;

4、其他:婚、丧、产、哺乳假等假期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请假规定:

1、病假:请病假必须持院卫生所或指定医院的有效证明,经中心领导同意后,并交代好有关工作方可准假。患急病可通过其他人或电话请假,上班后凭有效证明再补手续。

2、事假:原则上不准请假。如遇特殊情况要请假,应提交书面的请假条,说明原委,经中心领导批准,并交代好有关工作方可请假。一天内由主管领导批准,二天内由主管副总批准,三天内由总经理批准。

3、婚、丧、产、哺乳假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4、凡违反以上请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配送中心监控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明确责任、鼓励先进、规范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益,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劳动纪律

1、上班迟到早退,按考勤制度扣款,连续迟到早退加倍扣款;

2、未经有关领导同意,擅自换班调休的,每次扣当事人10元;

3、上班时间打牌、干私活的,每次扣当事人10元;

4、上班时间擅自离岗的,每次扣当事人10元;

5、擅自带小孩一同上班的,每次扣当事人10元;

6、擅带家属参加集体活动的除取消活动资格外,扣当事人10元;

7、无故不参加会议的,扣当事人10元;

8、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扣当事人10元,屡不服从加倍扣款,直到离岗;

9、不服从上级检查人员检查的,每次扣当事人10元;辱骂上级检查人员的从重处罚;

10、对领导交办的任务拖延不办的,每次扣当事人10元;

11、属本职工作却推委了事的,每次扣当事人10元;

12、工作时间不得饮酒,尤其是驾驶员,违者每次扣10元,因酒耽误工作的,加倍处罚;

13、违反考勤制度的,按该规定办理;

14、不得使用办公电话长时间打私话,违者每次扣10元;

15、同事间有矛盾,只准说不准动手,违者扣50元,并赔偿损失;

16、与各行业公司在工作中发处矛盾,只可说,不准吵架,更不允许动手,违者扣10-50元;

17、擅自公车私用,除追缴费用外,每次扣当事人10元。

二、采购管理

1、未将需求单位的所需物资按时、按量购回、送达而影响供应的,每次扣责任人50元;

2、因特殊情况,货物暂时无法购回,又未将情况及时向部门联系的,每次扣当事人10元;

3、配送货物出现腐烂变质的,全额赔偿并扣当事人10元;

4、配关货物出现质次价高,造成经济损失的酌情赔偿,并扣当事人10元;

5、在物资装卸中责任性不强,粗心大意造成物品损失或丢失的,酌情赔偿并扣当事人10元;

6、在物资配送中粗心大意,遗留所购物品再返回去取的,扣当事人10元;

7、在配送过程中,不坚持原则,违反规定收入情货,关系货的,每次扣当事人50元;

8、在配送过程中,利用工作之便向客户索要财物的,每次扣当事人50元;

9、私自截留回扣、礼品等,除追回所得外,每次扣当事人50元,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