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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集体月度评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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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集体月度评议方案

一、班集体月度考评办法

(一)班集体月度考评工作在学校学生工作处统一部署下,采取量化管理、分级考评的办法,即按照《班集体月度考评标准》内容,由院(部)考评小组逐项考核,上报学校考评小组审定。

(二)成立学校和院(部)班集体考评小组。

1、学校考评小组。组长:团委副书记;副组长:学工处学生科负责人、学生会主席、督导会主席;成员:团委、学生会各部长。

2、院(部)考评小组。组长:团总支书记;副组长:党建常务主任、学生会主席;成员: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长,党建学生副主任。

(三)考评内容:

1、班级管理(30分);

2、宿舍管理(30分);

3、班团建设(40分);

4、加分。

(四)考评时间:每月1日至月底。

(五)考评程序:

1、院(部)考评小组每周做好日常考核记录,每月下旬向班级任课老师和宿管老师征求意见,查阅团干、班干、党建对象的考勤和社区学生品行表现情况,查阅班级管理记录,以及各种通报资料,月底前后对照《班集体月度考评标准》逐项打分。

2、院(部)考评小组根据各班级打分排序,评出10%的先进班集体(90分以上),20%的表扬班集体(80分以上),以及批评班集体(60分以下),并于每月5日上报学校考评小组。

3、学校考评小组将各院(部)上报的月度考评结果进行审核汇总,于每月8日左右发出通报。内容:先进、表扬、批评班级的名称、班主任、团支书、班长姓名。同时对旷课、外宿等违规违纪的团干、班干(含寝室长)和党建对象分别向院(部)学工办、党建小组提出批评教育和撤换(销)建议。

(六)、班集体月度考评既作为每学期团委创先评优和每学年学校评奖评优、减免学费和勤工助学的依据,同时也作为班主任月度考核的参考依据。

二、班集体月度考评标准

(一)班级管理30分

1、教室文明卫生(3分),以团委检查为依据。受表扬的为3分;受批评的为0分。其余的为1分;

2、学生到课率(6分),以教学通报和院(部)检查为据。低于80%的一次扣3分。

3、每月召开一次主题班会(3分),以院(部)检查为据。召开并效果好为3分;召开效果一般为2分;未召开为0分。

4、每周召开一次班会(4分),以院(部)检查为据。召开一次为1分。

5、刊出黑板报(3分),以团委检查为据。受表扬的为3分;受批评的为0分;其余的为2分。

6、积极参加学校院(部)活动(3分),以院(部)检查为据。缺一次扣1分;少于规定人数一次扣1分。

7、校园、教室学生违纪(主动申报除外)(4分),以处分文件为据。严重警告以下一人/次扣2分;记过以上一人/次扣4分。

8、校园、教室学生违规通报批评(4分),以学工处和院(部)检查为据。一人/次扣1分。

(二)宿舍管理30分

1、寝室文明卫生(4分),以宿管科、院(部)检查为据。班级寝室中“文明寝室”间数少于60%的扣1分,少于50%的扣2分,少于40%的扣3分。

2、寝室安全有序(5分),以宿管科、院(部)检查为据。火警一次扣2分;寝室内斗殴、经商、养宠物、内盗等违规行为一人/次扣1分。

3、学生在上课时间滞留寝室(4分),以宿管科、院(部)检查为据。二人/次扣1分。

4、及时通报处理寝室纠纷和问题(4分),以宿管科、院(部)检查为据。未通报处理一人/次扣2分;不及时一人/次扣1分。

5、私自调换寝室(主动报告除外)(4分),以宿管科和院(部)检查为据。一人/次扣1分。

6、宿舍学生违纪(主动报告除外)(4分),以处分文件为据。严重警告以下一人/次扣2分;记过以上一人/次扣4分。

7、宿舍学生违规通报批评(5分),以学工处和院(部)检查为据。一人/次扣1分。

(三)班团建设40分

1、建立班级管理制度(3分),以院(部)检查为据。建立并落实为3分;建立未落实为1分;未建立为0分。

2、明确团干、班干职责(3分),以院(部)检查为据。明确并落实为3分;明确未落实为1分;未明确为0分。

3、班委、团支部月度工作计划(3分),以院(部)检查为据。有计划效果好为3分;有计划效果一般为1分;无计划为0分。

4、班级管理记录(3分),以院(部)检查为据。有记录并规范为3分;有记录不规范为1分;无记录为0分。

5、团干班干表率作用(5分),以院(部)检查为据。旷课、外宿等违规一人/次扣1分。

6、党建成员先进性(5分),以院(部)检查为据。表现差一人/次扣1分。

7、完成缴费任务(4分),以学工处、院(部)检查为据。按规定扣分。

8、完成交办任务(4分),院(部)依据完成任务情况给分。

9、良好的班风、学风(5分),以任课老师、宿管员评价为据。好5分;中3分;一般2分;差0分。

10、班级团结和谐安全(5分),学工办、团总支依据班级状况给分,表现差不给分。

四、加分

1、班级、学生受到院(部)、处室表扬、表彰(以文件为据),一班次、一人次加1分。

2、班级、学生受到学校、市级、厅级表扬、表彰(以文件为据,不含“三好学生”等常规评先),一班次、一人次加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