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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物价局、纠风办、工商局:
当前,面对市场价格结构性上涨过快以及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任务,保持食品、药品、交通运输、燃料、建材等生活必需品和救灾物资价格的稳定,是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价格、纠风及工商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进一步加强价格监管,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稳定的价格环境,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国家发改委的部署,紧紧围绕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向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的首要任务,坚持从服务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出发,进一步强化价格监管,加强价格执法,规范价格秩序,努力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二、工作目标
要围绕以下几个工作目标,做好价格监管工作。
(一)贯彻一个主题:规范经济秩序,创造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围绕两个防止: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向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这既是今年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又是价格监管的重要目标。
(三)加强三个服务:服务社会,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积极推进明码标价和价格诚信建设;服务群众,积极受理价格举报,用实际行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服务经济发展,加强价格监管,防止价格上涨的连续反应,加大查处力度,确保价格秩序稳定。
(四)突出四个重点:稳价格、安民生、保改革、促发展。稳价格,就是要着力促进市场价格稳定和秩序规范;安民生,就是要着力加强民生价格监管;保改革,就是要着力落实资源环境价格改革措施;促发展,就是要着力优化价格环境。四个重点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要把“稳价格”摆在工作首位、放在重中之重。
(五)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切实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主要包括开展市场价格检查和日常巡查,突出市场价格监管重点,防止价格上涨连续反应,积极推进明码标价和价格诚信建设。二是大力整顿规范价费秩序。组织开展惠农价费、电力价格、教育收费、医药价格、铁路运费、通信资费等专项检查。三是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主要在加强指导、全面推进、注重实效、培育特色、完善机制上下功夫。四是加强和改进价格举报工作。包括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加速举报网络平台建设,完善举报工作制度,提高举报工作质量。五是注重加强监督检查法制建设。大力开展《价格法》实施十周年学习宣传活动,依法行政,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六是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检查人员学习培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大监督检查宣传力度。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民生价格监管,规范垄断行业秩序。一是继续开展教育收费检查。“规范教育收费”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重要任务。今年义务教育免费政策由农村扩展到城市,要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工作;继续抓好高中择校生“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的落实,着力整治以“改制”为名乱收费;继续加强高等院校教育收费监管,提高收费透明度。二是继续开展医药价格检查。重点检查药品销售价格、医疗器械销售加价率、医疗服务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全面推行医药价格公示制度和住院费用“一日清”制度。三是整治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严肃查处违反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双限房价格、廉租房租金政策的行为。四是开展对脱硫电价、差别电价执行情况的检查。严肃查处不执行淘汰类、限制类企业用电加价的行为,违反规定擅自给予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的行为。严肃查处发电企业违反规定停运脱硫装置、骗取脱硫加价收入的行为。
(二)加强市场价格监管,防范市场价格异动。促进市场价格稳定和秩序规范是市场价格监管的重中之重,一是继续对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市场巡查。尤其是粮、油、肉蛋奶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管不可掉以轻心。同时对抗震救灾期间,我省辖区内生产和销售过渡安置房用彩涂板及其上游产品的价格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利用救灾之机串通涨价、牟取暴利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要充分发挥价格举报的窗口作用,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趋势性价格问题。完善价格应急机制和应急预案,确保人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抗震救灾物资的供应和价格稳定。二是突出价格监管重点。要提高价格监管的针对性,加强对与人民群众衣、食、住、行、用密切相关的商品或服务,尤其是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奶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液化气、抗震救灾物资等紧缺消费品的价格监管;要加强对重要节假日,奥运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市场价格的监管。加强日常巡查,尤其重点关注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企业、商品的价格变动,对生产、经营者不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以及散布谣言、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切实将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落实到位。同时要建立巡回检查制度,奥运会前后,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要对各旅游景点旅游市场的价格和收费进行巡回检查,确保奥运前后旅游市场的价格秩序稳定。各市要畅通对鲜活农产品、抗震救灾物资运输的绿色通道。三是制止搭车涨价、跟风涨价行为。对社会广泛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多发领域,继续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加强经营者价格诚信建设,完善明码标价制度,推行明码实价试点,净化消费环境和经营环境。
(三)提醒督促有关企业加强价格自律。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提醒督促相关生产、经营企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增强价格诚信意识,加强价格自律,维护重要商品出厂和销售价格的基本稳定。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价格稳定的重要性,充分认识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重要意义,要对市场价格监管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具体安排。要迅速行动起来,必要时可以组成联合检查组,加大市场巡查和执法力度,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各项价格政策落实到位。
(二)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价格政策,引导生产、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在合理范围内,合理制定价格。要向群众广泛宣传价格干预措施,引导消费者形成理性的心理预期。对不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随意乱涨价的价格违法行为,要严厉查处,公开曝光。
(三)发挥窗口作用,加强举报工作。要保证12358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同时,认真学习政策,耐心做好释疑解惑工作,力求群众对各项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理解和支持。做好应对随时可能出现突发事件的准备,做到拉得出,打得胜。
(四)加强部门联动,提高工作效果。建立健全执法联动机制是整合执法资源的必然要求,也是形成监管合力的有效途径。物价、监察、纠风、工商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衔接工作,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果。
(五)按时上报价格监管工作情况。各市要指派专人负责,每月月底向省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报告本市检查安排、市场价格秩序以及查处案件情况,重要情况必须随时上报,省局也将随时通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