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商务局建设制度

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商务局建设制度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商务局建设制度

为贯彻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进一步完善机关管理、监督机制,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工作效能,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特制定局机关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失职追究制、同岗替代制等七项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一)市商务局总体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3.拟定全市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规定,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4.分析国际经贸形势和我市进出口状况,提出总量发展、结构调整的建议;申报管理国家和省级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利用外资的各项促进资金以及市级外贸发展基金;

5.组织和指导境内外交易会、洽谈会等大型贸易促进活动;协调国际货物运输;组织实施区域经贸合作;

6.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负责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申报和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加工贸易工作;指导全市各类进出口商品工作;

7.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和省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管理涉及国内外出口管制的相关事务;

8.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9.宏观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资情况,拟定利用外资投资政策和规定;指导和管理全市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依法核准权限范围内的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转报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章程工作;指导和促进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和进出口贸易工作;

10.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国家和省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执行国家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申报、初审市内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管理;

11.归口管理全市经贸外事活动;指导全市商贸领域内信息网络、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建设;指导和联系有关协会、学会、进出口商会和贸促会工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岗位责任制

局长:宁伟,主持局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商贸科和贸促会。

副局长:张官群,分管外经科、贸管科、市场科和直属企业。

局长宁伟和副局长张官群实行“A”角、“B”角岗位责任人。

纪检组长:芮文隆,负责局纪检监察工作、协管党群工作。

(三)各科室和各岗位主要职责以及“A”角、“B”角责任人。

1.办公室

主要职责:协助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各科室工作关系;制定施行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负责机关岗位目标责任制的考核;起草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机关文电处理、劳动、人事、档案、信访、信息、督查、保卫、保密、外联、接待、宣传、妇女、普法以及日常行政事务管理;负责编报局机关财务报表,办理局机关人员出国政审;负责机关政治业务学习、职工教育、职称评聘、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等。

主任:毛朝霞,主持室全面工作,协调局机关内外关系,负责机关机要、档案、公章、介绍信的保管,负责机关制度、有关文件的起草和行政管理,负责承办各种会议的接待和服务,搜集各种会议文字材料及财务管理,承办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督促、检查本科室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副主任:周志刚,协助主任工作,负责承办起草有关新闻公报、信息、简报等文字工作及档案的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打字员:刘晓翎,负责局机关的文件打印、收发;做好出纳工作和总务工作。

驾驶员:确保领导的安全用车和本局车辆维护管理。

办公室设A、B岗(驾驶员、出纳除外)岗位责任人因出差、开会、培训、请假等原因离岗,工作由周志刚同志代替,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行。

2.外经科

主要职责:研究全市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及规章制度;协助指导援外项目的实施;归口管理全市经贸外事工作;初审全市有关经贸团组出访,办理全市邀请境外经贸人员来访工作;配合国家商务部,省商务厅做好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参与调查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实施的歧视性政策、法律法规及其做法并进行蹉商;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承担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涉及我市案件的产业损害调查,建立产业损害预警机制。

科长:王义兵,主持科全面工作,负责外经、外事、公平贸易等工作。

“AB”角制:“A”角王义兵;“B”角鲍陈林。

业务员:鲍陈林,负责商务统计工作。

“AB”角制:“A”角鲍陈林;“B”角王义兵。

3.贸管科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对外贸易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全市各类企业自营进出口权的登记工作;组织和指导各类企业参加各种对外经贸交易会、展览会、洽谈会等活动;推广和运用各种贸易新方式(含电子商务);负责进口产品广告宣传工作;负责指定经营产品进出口商品商标注册的有关事务;负责申报、管理国家和省鼓励出口的各项外经贸扶持资金;负责全市加工贸易工作。联系贸促会和各进出口商会工作。宏观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工作;依法核准权限范围内的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及变更;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和管理全市投资促进、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工作;负责全市出口产品技术更新改造、研发等项目的申报;管理技术、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和技术引进工作;指导和促进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和进出口贸易工作。

科长:刘军,主持科全面工作,负责外资、外贸、会展、促进政策等工作。

“AB”角制:“A”角刘军;“B”角刁海华。

副科长:刁海华,协助科长工作,承办对外贸易、加工贸易、会展、促进政策、配额等工作,联系贸促会和各进出口商会。

“AB”角制:“A”角刁海华;“B”角刘军。

科员:黄邦明,承办外资、出口产品技术更新改造和研发项目申报、出口产品广告宣传和商标注册,推广和运用各种贸易新方式(含电子商务)等工作。

“AB”角制:“A”角黄邦明;“B”角刁海华。

业务员:黄建平,承办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我局窗口工作。

4.市场科

主要职责:指导全市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起草、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规章和标准,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有关工作;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规范城市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协助有关部门指导重要商品批发市场建设,参与重要商品的市场管理;负责全市生猪定点屠宰、茧丝绸、废旧车辆折解、旧汽车交易市场管理工作;指导散装水泥推广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科长:高和超,主持科全面工作,负责本科室人员业务分工和检查督促;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有关工作;参与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综合检查工作,做好“三绿工程”办公室工作;负责旧机动车交易、报废汽车拆解市场监管工作;商业网点规划、市场营销、展销、展示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生猪活体储备等资格审查和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散装水泥推广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协调指导各县市区做好蚕茧收烘工作,承担市茧丝绸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AB”角制:“A”角高和超;“B”角凌军。

业务员:凌军,协助科长做好科室工作,具体做好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报废汽车拆解工作;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协助有关部门指导国内期货市场的发展;做好市场运行监测预警机制及其它报表工作;组织和指导企业的市场营销和展销、展示工作和科内务工作,按时完成科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AB”角制:“A”角凌军;“B”角高和超。

5.商贸科

主要职责:研究拟订现代流通服务业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工贸结合、内外贸结合的政策措施,推广先进流通技术;贯彻执行规范流通秩序和市场规则的法规、政策;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负责重要商品市场流通秩序的规范整顿工作;研究拟订发展连琐经营、物流配送、特许经营、内贸制等现代流通方式的政策和措施;负责商品流通、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组织对旧货、典当、拍卖、展览业的资格审核上报和监督管理;负责成品油等管理工作。

科长:方学义,主持科全面工作,负责本科人员业务分工和检查督促;负责组织拟订商贸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实施行业管理,协调解决运行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负责重要商品市场流通秩序的规范整顿工作;研究拟订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的政策措施;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负责组织对旧货、典当、拍卖业的资格审查和监督管理,负责成品油行业的管理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AB”角制:A角方学义;B角刘桂林。

副科长:刘桂林,配合科长工作;参与拟订商贸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实施行业管理,协调解决运行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开展重要商品市场流通秩序的规范整顿工作;研究拟订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的政策措施;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具体负责成品油行业的日常管理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AB”角制:A角刘桂林;B角王清玲。

业务员:王清玲,负责科文书档案的整理和管理;负责商贸行业统计工作;处理科内务工作。

“AB”角制:A角王清玲;B角刘桂林。

二、首问负责制

(一)本局对首位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上门询问的工作人员称为首问人。

(二)首问人对属于本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及时办理的,应按“一次性告知”的要求,耐心作出解释,并告之办理要求。

(三)首问人对不属于本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当具体经办人不在时,首问人应先予受理,并记下诉求人的联系电话,再交经办人办理;对属于本局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人应主动告知或引导诉求人到有关经办科室,经办科室无人时,应告知经办科室和经办人的联系电话;对不属于本局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人应告知承办部门。

(四)首问人对管理服务对象电话咨询的,也按上述原则给予答复。属于举报投诉的,应将反映的事项、举报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等要素准确记录在册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五)首问人应对诉求人热情接待,文明服务。

三、一次性告知制

(一)本局规定对来我局办事(含电话咨询)的管理服务对象实行一次性告知。

(二)对管理服务对象诉求的办理事项,经办人应当场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补正的手续和材料;诉求人按照告知的要求补正后,经办人员应按时予以办理。

(三)对需一次性告知的事项,除电话咨询可用口头形式告知外,其他一律以书面形式告,并存档备查。

(四)如遇管理服务对象诉求事项涉及多个部门,或不了解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材料,或对相关法律、法规不明确等特殊情况,经办人应及时告之、解答或帮助咨询,使其知悉有关情况,不允许一推了之。

四、服务承诺制

(一)我局对以下14项行政服务项目作出如下承诺:

序号项目

名称审批(初审)依据承办科室办事程序审报材料承诺内容

1出国(境)经经贸团组初初审省商务厅文件外经科受理上报1、申请表,申请报告;2、外方邀请函;3、身份证复印件;4、特别规定其它材料半个工作日

2境外投资初审《关于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核准事项的规定》商务部2004年第16号外经科受理上报1、申请表;2、境外企业章程及协议和合同;3、外汇主管部门出具资金来源泉审查意见;驻外经济商务参赞处意见;4、国内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格或资质证明;5、法律法规及国务院规定要求的其它文件。一个工作日

3配额、许可证及其它特殊商品进出口初审《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外商投资企业自动进口许口证管理实施细则》《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进口管理规定贸管科初审→转报省商务厅1、申请表;2、货物进口或出口合同;3、批准证书;4、营业执照;5、根据有关管理办法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需要时另行通知)。一个工作日

4加工贸易审批《加工贸易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审批管理暂行办法》贸管科企业上网录入→审批→领证1、生产能力证明报批:营业执照、银行帐号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验资报告;2、加工贸易合同报批:企业网上申报并提供进出口合同复印件;3、娈更(延期)报批:变更(延期)合同、变更(延期)申请报告、加工贸易手册。一个工作日

5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企业法实施条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外资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及有关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规定或办法。贸管科受理→审核→批复→发批准证书1、申请书;2、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独资企业免提交合同);3、外商投资企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独资企业无需批复);4、营业执照或其它开业证明的复印件,以个人名义投资的需出具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5、投资者所在地的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外商投资企业董事身份证复印件;7、审批部门认为必要的其它补充文件。二个工作日

6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审批《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调整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有关规定及程序的通知》《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贸管科受理→审核→批复→发批准证书1、企业变更项目的申请书;2、董事会于变更项目及修改合同、章程的决议;3、投资各方法人代表签署的合同、章程修改书;4、其它具体变更事项所需材料。一个工作日

7典当企业设立许可初审《典当管理办法》商贸科申请人向所在地县级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合格的专文报市商务局进行初审1、所在地县级商务行政主管部门的请示;2、设立申请(应当载明拟设立典当行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额、经营范围等内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3、典当行章程、出资协议及出资承诺书;4、典当行业务规则、内部管理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5、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6、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个人股东、拟任法定代表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7、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现事务所出具的法人股东近期财务审计报告及出资能力证明、法人股东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8、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9、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行核准的通知书》。五个工作日

8拍卖企业设立许可初审《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商贸科申请人向所在地县级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合格的专文报市商务局进行初审1、所在地县级商务行政主管部门预审合格并同意设立的请示;2、符合我市拍卖业发展规划且载明经营范围的申请报告;3、公司章程,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要求的拍卖业务规则;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通知书》;5、投资人协议原件,各投资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投资人无违反法律、违章行为的证书文件;6、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证明,并附有银行进帐单;7、拟任法定代表人简历和有效身份证明;8、三名以上拍卖从业人员资格证明及与经营范围主营业务相关联的专职或兼职从业人员的资质证明,其中至少应有一名经注册的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经中国拍卖行业协调审批后的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变更注册单位审批表原件、复印件(原件验证后退还);9、符合经营条件的固定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使用使用权的有效证明。五个工作日

9成品油仓储零售经营资格许可初审《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意见》商贸科申请人向所在地县级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合格的专文报市商务局进行初审1、所在地县级商务行政主管部门的请示;2、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3、省厅另行规定需提供的其他材料五个工作日

10茧丝绸产业化项目资金申报初审《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仳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市场科申请人向所在地县级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合格的专文报市报市商务局进行初审按文件规定需提供的材料一个工作日

11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初审上报《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庙宇行政许可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市场科申请人向所在地县级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合格的专文报市商务局进行初审按文件规定需提供的材料五个工作日

12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07号市场科申请人向所在地县级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合格的专文报市商务局进行初审按文件规定需提供的材料五个工作日

13生猪定点屠宰《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38号市场科申请人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合格的专文报省商务厅批准后反馈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监管按文件规定需提供的材料五个工作日

14一般原产地证书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填报说明》贸促会送审原产地证书→审查签证一般原产地证书一个工

作日

(二)我局对以上承诺已采取在办公楼一楼大厅设置公示栏向社会予以公开。

(三)我局将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履诺行为的监督检查,认真受理举报投诉,严肃查处违诺行为。

五.限时办结制

(一)我局在《服务承诺制》中已对所承办的各项具体服务项目的办理时限及要求作了明确规定。

(二)对管理服务对象要求办理的事项,在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我局及其经办人员应当即予以受理,并出具收件回执单,写明所收材料名称、页数、办结取件时间及经办人。我局及其经办人员要在承诺期内将事项办结。

(三)管理服务对象诉求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和刁难。如确需延时办理,经办人应报分管领导审批,并告知诉求人延时办理的理由。

(四)我局向下级部署工作、征求意见或会签文件等事宜,应当天办结,局机关工作人员对领导交办的工作,应在领导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领导。

六.失职追究制

(一)为严肃法纪,确保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提高工作效率,我局对失职、渎职行为实行追究制。

(二)失职、渎职的种类:

1、不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认真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造成影响或损失的;

2、对分管范围内的工作人员管理不力、对违纪违规问题长期失察或放任不管的;

3、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事故或国家、集体财务被盗窃、诈骗、浪费等损失的;

4、作风拖拉、推诿扯皮、办事不力、效率低下,造成国家、集体和个人经济损失的;

5、擅离岗位,耽误工作并产生不良后果的;

6、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三)对失职、渎职行为的追究及办理

1、局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但未造成损失或情节轻微的,给予诫勉教育或效能告诫;

2、局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造成损失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3、局机关工作人员因严重失职造成国家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在追究局机关工作人员失职行为的同时,还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七.同岗替代制

(一)我局已在《岗位责任制》中对A、B岗的设立及职责、要求作出明确规定。

(二)某一岗位的工作人员因故离岗时,直接领导应及时指定相同或相似岗位的工作人员代行其职务,避免造成工作延误。

(三)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确需短时间离开岗位的,须事先报直接领导同意;属“窗口”单位的,直接领导应指定人员代办其业务。

(四)工作人员因开会、出差、请假或其他原因需离岗一天以上的,应在离岗前向直接领导汇报正在办理和待办的事项,并与直接领导指定的待岗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五)局主要领导不在岗时,应指定一名副职代行其职责。

(六)代岗人员应认真履行所代岗位职责,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业务,不得借故推诿、留置、拖延。在岗人员因履行职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以上七项制度从*年七月一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