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城市经费管理制度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事务公开工作,规范局机关经费收支和城市维护经费拨付管理,管好用好机关行政经费和城市维护经费,根据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经费实行计划管理、定期公示办法。根据量入为出、分类控制原则,在市财政核定的经费总额之内,由职能部门提出费用开支预算,经计财处平衡汇总归类,拟订机关经费支出计划,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审议批准,按进度实施。每月后五天,计财处汇总实际支出情况,上网公示。其中单笔支出2000元及以上的公用经费支出逐笔明细列示。
二、机关经费支出原则上实行二人签证,财务主管领导审批,即经办人签字、证明人签字、局财务主管领导审批。局财务主管领导外出,由指定领导审批。
三、机关各项经费支出,按有关部门规定的开支标准执行。
四、城市维护经费支出按局长办公会议确定的计划执行。
五、下列费用支出,须事先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
1、城市维护经费支出计划安排与调整;
2、机关集体福利开支;
3、组织专项活动;
4、扶贫开支;
5、县市区补助支出(包括各类奖励)。
六、下列费用支出,须事先报请局财务主管领导同意
1、组织有关会议;
2、订阅报刊杂志、年鉴等书籍资料;
3、大额备用办公用品购置;
4、办公用固定资产购置;
5、参加各类学会、协会。
七、业务接待用餐,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并每月汇总报局财务主管领导。
八、下列项目支出,在计划总额之内,由局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后支付,每月汇总报局财务主管领导。
1、500元以下办公用品购置;
2、1000元以下办公设备维修及耗材购置;
3、驾驶员补贴、清卫人员费用、值班费用;
4、机关用食堂餐券、饮用水票购置;
5、汽车养路费、保险金、外地小额购汽油费、“四自”公路费、500元以下汽车小额维修费;
6、行政法规购置费;
7、承办会议时的文件打印、复印费用。
九、下列项目支出,由局计划财务处处长审核签字后支付。
1、计划内养护经费、建设经费、设备购置经费拨款;
2、代管经费拨款;
3、已书面报告并经主管领导批准的专项支出;
4、其他急需支付的零星正常性费用。
十、本制度负责由局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
十一、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