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驻店药师注册管理规定

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驻店药师注册管理规定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驻店药师注册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驻店药师管理工作,根据*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人事厅联合颁布的《*省驻店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驻店药师实行注册制度。*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驻店药师注册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注册机构);*省人事厅对驻店药师注册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持有《驻店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经注册机构注册后,方可以驻店药师身份执业。

第四条驻店药师注册事项应当包括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执业类别为药学类、中药学类;执业范围为药品经营、药品使用。

第五条驻店药师只能在一个执业单位按照经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

第二章申请注册

第六条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人员取得《驻店药师资格证书》后即可向注册机构申请办理注册手续。

第七条申请驻店药师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驻店药师资格证书》;

(二)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驻店药师岗位工作;

(四)经执业单位同意。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到申请注册之日不满二年的;

(三)曾受过取消驻店药师资格处分不满二年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宜从事驻店药师有关工作的其它情形的。

第九条首次申请驻店药师注册,须填妥《驻店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附件1),向注册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驻店药师资格证书》;

(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三)近期大一寸黑白相片3张和大一寸彩色相片1张;

(四)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医院出具的本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五)拟执业单位开具的证明;

(六)拟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

第十条驻店药师注册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执业的,持证者须在有效期届满前2个月到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再次注册手续。超过注册有效期仍不办理再次注册的驻店药师,其《驻店药师资格证书》自动失效,不能再以驻店药师身份执业。

第十一条申请驻店药师再次注册者,须填妥《驻店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附件2),向注册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驻店药师资格证书》和胸卡;

(二)原执业单位开具的本人工作情况考核材料;

(三)《驻店药师继续教育证书》;

(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第三章注册与管理

第十二条注册机构应当自收到驻店药师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注册,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驻店药师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范围或执业单位的,须填妥《驻店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附件3),到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驻店药师资格证书》和胸卡;

(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三)近期大一寸黑白相片1张和大一寸彩色相片1张;

(四)拟变更执业单位开具的证明和该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

第十四条驻店药师在注册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注销注册:

(一)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受执业单位给予开除行政处分的;

(四)有不良执业记录,按*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

(五)因健康或其它原因不能从事驻店药师工作的。

注销注册由驻店药师执业单位在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并填妥《驻店药师注销注册登记表》(附件4)和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注册机构经核实后,给予办理注销注册,并收回《驻店药师资格证书》和胸卡。

第十五条注册机构每年应将驻店药师注册情况向*省人事厅备案,并定期在*药师网上公告。

第十六条*省人事厅发现备案的驻店药师中有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有权责令注册机构复查或予以纠正。

第十七条凡以骗取、转让、借用、伪造《驻店药师资格证书》、《驻店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等不正当手段进行注册的,一经发现,由注册机构收缴有关证书并注销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注册机构工作人员在注册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档上传者

相关期刊

家庭药师

省级期刊 审核时间1个月内

中山大学

中国药师

部级期刊 审核时间1个月内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国执业药师

部级期刊 审核时间1个月内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