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政府扶持外资企业发展制度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外商投资企业(下简称企业)经受严峻考验和挑战,为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扶持企业健康发展,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保持外资经济稳步增长,进一步落实镇委“扶”、“稳”、“放”工作思路,以“保稳定、促增长”为工作目标,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第二章稳定企业扎根发展
第二条健全企业协调机制。积极开展“亲商、安商、助商”主题实践活动,建立领导班子、职能部门和村组干部定期联系企业制度,镇、村、组抽调工作人员成立企业服务小组,通过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调查问卷和“一对一”联系等多种形式,详细了解企业在研发、生产、经营、销售等方面的运作情况,及时为企业解决难题,根据企业发展意向给予相应指导和帮扶。
第三条完善政策宣传机制。及时捕捉新政策,汇编成册,以《经贸信息》形式发至协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邮箱,及时传达给企业;在*政府网站开辟外经专栏,及时最新加工贸易政策,方便企业查阅;不定期举办政策宣讲会,邀请上级领导和有关专家对新近的政策进行解读,引导企业用好用足相关政策;召开工商企业协调会,向企业宣讲市镇优惠政策措施,进一步增强企业扎根发展信心。
第四条建立企业融资机制。设立政府担保专项基金。为更好落实《东莞市重点中小工业企业和加工贸易企业融资支持计划》,镇财政设立“企业专项融资基金”,主要用于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补贴。积极促进企业融资。对土地、厂房属私人拥有但挂靠集体的,加强与银行沟通协调,争取通过银行解决融资问题。盘活企业物业资产。鼓励和支持企业补齐现有物业相关证件,帮助其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完善现有物业相关法律手续,增加有效抵押和质押。为企业融资提供优质服务。继续搭建银企对话平台,简化贷款手续和审批环节,在市民办事中心开辟企业融资专柜,为企业融资提供“一站式”、“一条龙”服务。
第五条建立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机制。由镇、村、组抽调人员成立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服务小组,全面排查清理企业行政收费行为,规范和统一收费标准;继续推行“一费制”,视宏观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和企业实际经营情况作适当调整。
第六条建立规范行政行为机制。控制各类专项检查次数,镇内部门到企业检查必须经过镇政府批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标准、程序和权限,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对企业“吃、拿、卡、要”;对于海关、检验检疫局、缉私分局、税务等上级部门查厂,由外经办安排一名副主任以上人员陪同,协调解决相关事宜。
第七条建立企业聘用本地人就业奖励机制。协助企业扩张本地人脉网络,增强企业植根性。鼓励和支持企业增设本地人就业岗位,择优录用本地人从事“职业经理人”工作,开辟本地人就业车间,对每年聘用10名以上本地人任职“职业经理人”和吸纳50名本地人就业的企业予以公开表彰并给予奖励。
第八条完善培训教育机制。由镇财政全额支持,镇外经办联合协会及相关部门根据企业需要,不定期举办企业主、高管、技工、普工等人员培训班,定期对企业“六大员”进行培训教育,提高企业主驾驭企业能力,增强员工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为企业的发展壮大发挥应有作用。
第九条健全化解企业劳资矛盾机制。成立由镇职能部门、村、组干部组成的劳资纠纷专项协调领导小组,制定应急预案;工会、劳动、司法等部门深入企业,对《劳动合同法》进行宣传解读,提高企业主和工人法律意识,引导其正确理解、合理运用《劳动合同法》,健全用工制度,防止因过度维权而引发劳资矛盾;工会、劳动部门和基层劳动服务站要深入企业,全面排查缓和劳资双方对立因素,及时调解劳资纠纷,防止矛盾升级,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
第十条健全企业风险管理机制。成立由镇职能部门、村、组干部组成的企业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制定预警和应急预案,定期对企业进行统计排查,调查摸底,做好现有企业经营状况的比较分析,全面排查高风险企业,根据金融海啸影响程度和当前经营状况分为ABC三类,进行分类管理:对于影响小,经营良好,资金周转正常的A类企业,鼓励其增资扩产和转型升级;对于受到一定程度影响,资金周转暂有困难,但有发展潜力的B类企业,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协助其解决实际问题;对于影响比较严重,资金紧缺,发展前景不明朗的C类企业,加强服务,加强管理,防范风险。
第三章提升企业发展能力
第十一条用好用足用活各项扶持鼓励政策。抽调精干业务人员全程代办相关手续,协助企业争取市产业转型基金、开拓国际市场资金等各项扶持政策。对于效益好、发展好、符合申报条件的诚信经营企业,帮助其获得A类及AA类管理企业资格,确保企业享受出口区域免检、进口货物免检、免收货物保证金等便利和优惠。
第十二条继续推行500万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对企业引进先进、环保生产设备,设立研发机构、企业总部、创立自主品牌、开展内销、积极参展、申请专利认证等给予资金奖励;优化500万企业转型升级资金的使用方法,扩大资助范围,增加资助额度,简化申领程序,缩短审批周期,提高资金使用质量和效率。
第十三条做好50家优质企业的扶强扶优工作。重新筛选50家优质企业,制定具体的帮扶政策措施,完善领导班子联系重点企业制度,继续推行“绿色通道”、“直通车”服务,在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品牌打造、引进人才等方面实行政策倾斜。
第十四条积极做好企业转型升级服务工作。整合现有企业资源,鼓励和扶持加工贸易企业主动适应国家政策调整,引导企业设备升级、员工素质升级,推动“三来一补”企业不停产转型为“三资”企业,促进一批加工贸易企业就地转型升级。
第十五条鼓励和支持企业扩大内销业务。引导企业用好加工贸易内销“快速通道”政策;加强与海关沟通协调,协助拥有进口料件、设备开展内、外销业务的企业办理内销业务手续;鼓励支持开展转厂业务的企业直接转为民营企业;表彰并奖励积极扩大内销市场企业:对当年开展内销业务、纳税总额达100-200万元(含100万)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纳税总额达200-300万元(含200万)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纳税总额达300万以上(含300万)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
第十六条积极推动企业参展。以电博会、广交会、高交会为平台,每届电博会争取10个优质展位免费提供给优质企业使用,积极为企业原价争取广交会和高交会优质展位和办理通行证;对企业参展给予展位费30%的资金补助,境内展会单次最高资助2万元,每家企业每年累计最高资助6万元;境外展会单次最高资助3万元,每家企业每年累计最高资助9万元;并进一步简化参会资金补助的申领手续,帮助企业提高知名度,寻求合作伙伴扩大生存空间。
第十七条促进外资企业与民营企业合作。选择一批有实力、有扩张能力的民营企业作为主要载体,促成与外资企业的合资合作,加强企业之间的行业信息交流;协助民营企业申报进出口经营权,鼓励外资企业购买国内设备和原材料、开拓国内市场,推进外资企业与民营企业实现镇内订单对接和业务互通。
第十八条加强协会建设。建立健全会长分工、探访会员、服务会员、发展会员、部门联谊、协会交流、培训会员、家庭活动、服务社会、宣传推广、会务计划、财务公开等12项制度并开展好相关活动,增强协会凝聚力,发挥企业转型升级核心作用。同时,在每年予以协会10万元活动经费补助的基础上,推出一年一项的20万优秀协会奖,评比标准与会员企业增资扩产、新项目引进等指标直接挂钩。
第十九条积极筹建行业协会。加快组建模具、玩具、电子等行业协会,对当年成立的行业协会给予10万元组建资金支持;对已组建的行业协会每年给予10万元活动资金补助,用于为会员企业提供信息技术交流、职业培训和外出考察学习、开拓国内外市场等服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和企业中坚力量作用,实现整个行业的转型升级。
第四章促进项目投资拉动
第二十条鼓励现有企业增资扩产。引导在外落户企业回乡投资;支持现有企业增加规模,加大投入,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生产效益和产品附加值;制定增资扩产企业优惠政策和鼓励措施,对增资扩产企业在错峰用电时优先照顾,在政府贴息融资支持中优先安排;对当年增加投资达500万美元以上(含500万美元)的企业,经验资后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对当年增加投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含1000万美元),经验资后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第二十一条促进现有产业链的连接和延伸。全面普查摸底,掌握和分析本镇产业链现状和存在问题,依托现有产业优势,明确产业链招商重点,科学编制产业链招商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制定产业链招商实施方案和指标体系,将招商责任和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镇、村、组;制定扶持产业链招商优惠政策,在土地、融资等方面给予一定优惠,对本地人从事配套产业生产给予更多优惠和倾斜;充分利用现有企业的信息渠道和关系网,通过以商引商,以外引外、以民引外等多种渠道,有效灵活开展产业链招商,积极引进一批电子、五金、塑胶、模具等支柱产业的上下游配套企业,特别是关键工序企业,集聚上下游产品、降低综合配套成本,全面提升产业附加值和竞争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第二十二条发展“中国镇”特色产业。进一步完善石崇制造业中心园区功能,明确园区产业定位,加大园区包装、宣传和推介力度,开展园区招商工作,引进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本镇产业发展规划,投资密度大、产业关联紧、拉动作用强的优质项目。重点引进中国传统服饰、节庆礼品产业,引进精密五金、光电节能、计量仪器、仪表、汽车配件、IT电子玩具、制帽等产业,增强发展后劲。
第二十三条提升招商引资的实效性。突出上级部门推荐招商。加强与市外经贸局引进大项目办公室、市贸促会、松山湖经济贸易发展局等招商对口部门联系,积极寻求上级部门的帮助和支持,及时获取第一手招商信息,争取引进一批优质大项目。突出定点定向招商。主动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建立和完善重要客户资源库,明确招商重点,选择对接性强的区域、产业、企业开展招商,重点在深圳、广州、香港、台湾、日韩、新加坡、长三角、环渤海等地开展宣传推介招商活动。突出会展招商,积极参加境内、境外大型会展,以此为平台宣传*,推介项目,结识客商,对接洽谈。突出协会招商。积极支持外商协会、台商协会、行业协会与镇外的商会组织加强交流联谊,通过“走出去”和“引进来”,邀请他们来*或在其他重点城市召开客商联谊会、项目推介会,充分发挥协会的招商引资桥梁纽带作用。突出助商引资。服务好现有企业,积极开展企业联谊交流会,增进友情,以情引商,发挥已入驻客商的示范带动作用,宣传和推介*投资环境,形成以外引外、以商招商的投资带动效应。
第二十四条完善招商引资奖励机制。建立年度量化考核加分和奖金激励制度,对成功引进当年投资总额500万美元以上或世界500强外资企业的团体和个人,分对象予以不同奖励:对职能部门和单位在年度量化考核中每宗给予加5分奖励,同时每宗给予5万元办公经费奖励(外经、经贸系统除外);社会中介和个人每宗给予项目当年实际投资总额或首期实际投资额的1%作为奖金,单个项目的总奖金以100万元为上限;现有企业每宗给予免收三个月综合服务费作为奖励,并在年终进行公开表彰。
第二十五条积极破解项目落户瓶颈。为优质大项目实行特事特办,开辟“绿色通道”;推进集中联合会审办公制度,提高办事效率,缩短项目落户建设投产周期,确保优质项目早日投产、早出效益。
第五章优化企业营商环境
第二十六条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加大固定资产投放,加强城市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创建国家卫生镇和省教育名镇,打造“宜商、宜工、宜居”城市环境;加大市场经济秩序治理,加强企业周边卫生治安环境综合管理,为企业营造一个平安、和谐、有序的生产经营环境。
第二十七条完善企业服务配套设施。完善镇市民办事中心建设,加快石崇和村(社区)办事大厅的建设;在镇内引进一批现代物流、服务外包、中介服务、信用担保、信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功能、综合性服务。
第二十八条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镇、村、组三级外经队伍人员配置,选派一批高学历、有能力、有活力的年轻干部充实外经团队,实行村、组外经干部报备制度,完善架构,上下联动,提高外经队伍的战斗力;明确人员分工和功能分组,完善岗位设置,建立健全各项管理服务制度和考评制度,打造阳光、高效廉洁的外经团队;加强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外经干部业务素质和对外公关交流能力。
第二十九条积极提高行政办事效能。建立职能部门与企业网上联系通道,引进EBPS(外经综合业务处理系统),提高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优化审批流程,推行无纸化办公,实现合同网上审批和资源共享,提高办事效率;推进部门联合审批和企业投诉机制,实现网上咨询、查询、申请、审批、公示、投诉、监督,提高行政审批透明度和审批效率;建立办事窗口限时服务制度,对单证齐全的业务保证即时办理;规范部门收费行为,实行“一个窗口、一个标准、一个收费”全覆盖。
第三十条构建服务企业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首问制责任等机关六项制度和限时、预约、上门、贴身服务制及新增企业回访、增资扩产企业回访服务机制;为企业在信息咨询、人才招聘、政策指导、业务办理等方面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增强企业投资发展信心。
第三十一条继续做好“亲工、安工、助工”工作。落实市招才引智有关政策,按规定解决外来人才的入户、参保、子女入学等问题,增加企业人才入户和其子女入读公办学校指标,确保人才顺利引进。加快新莞人廉租公寓建设,做好企业工人春运往返工作,为新莞人做好“十件实事”,不断丰富新莞人业余文化生活,营造良好用工环境,为企业吸纳和留住人才提供有利条件。
第三十二条本《意见》适用于*镇辖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由镇外经办负责解释,自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