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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政务信息工作是物价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各级物价部门和领导掌握情况,把握形势,正确决策,加强控制和管理,以及上下沟通,联系左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价格政务信息工作,提高政务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水平,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收集的主要途径和方法
领导的讲话、总结报告、主要的会议、调研活动、信访、新闻传媒、外地信息等均是收集信息的渠道。既可收集重大节日活动、特殊时期、正在发生、已经发生或将发生的动态信息,也可收集日常工作中综合的静态信息。
二、不同类型信息收集的重点
区分上级、同级和下级部门的关系,重点收集:
1、工作部署类,如计划、决策、安排等。
2、工作动态类,如重要的价格改革措施、政策的进展落实情况。
3、典型经验类,如带有方向性的新事物、成功的探索。
4、问题类,如各种负面的情况。
5、重要的领导言论类。
6、建议类,如具参考价值和可操作性的分析、预测、意见、对策。
三、特别注意收集的社会重要动态信息
1、领导关注的重点,群众关注的热点及价格改革、调控、管理和价格监督检查执法中的难点。
2、国家管理价格调整后的执行情况,社会对政府公布的价格方针政策措施的看法和出台后的反应。
3、市场突发性影响价格总水平变动或扰乱价格秩序的因素。
4、苗头性趋向性的社会情况,如抢购物资、市场垄断、哄抬物价等。
5、重大的自然灾害。
四、信息加工处理要求
信息的文字要浓缩、凝炼。信息的形式不拘,以短为主,说透为旨。结构可以灵活多样,内容主张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以定量分析为主,定性分析为辅,两者有机结合。
五、信息的报送
各县(市、区)物价局、本局各科(室、所)、价格认证中心要指定一名文字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信息采编报送工作,落实信息报送工作责任制。每月至少报送3条信息到市局办公室进行综合加工处理,分别报市委、市政府和省局,并编发《*物价》。
各县(市、区)物价局在紧急情况下直接向省局报送信息的,应同时报送市物价局。
信息的输送可以通过邮寄、传真、发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也可直接通过电脑联网输送。
六、信息工作领导
各级领导要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为信息员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创造必需的条件,加强对信息员的政治、业务培训,同信息员保持经常的联系,在工作和生活上给予必要的照顾。
七、信息报送情况考评奖励
实行信息报送登记打分制,每报送一条信息记1分,全年36条,36分为合格,被《*物价》采用1条记2分,被市委市政府《*信息》、《信息参考》和省局《广东价格政务信息》采用记3分,被省委省政府信息刊物采用记5分,获省局领导或市领导亲笔批示的每条追加2分。
每半年通报信息来稿和用稿情况,每年2月份由市物价局按全年得分高低评出上一年度“*市物价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市物价系统优秀政务信息员”,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