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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目标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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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目标考核制度

20*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重要一年,是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宏观调控各项政策深入贯彻落实之年,也是我县奋力推进“3357”发展战略的关键一年。为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下*的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经办公会研究,特制定各部门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一、各部门工作目标考核分值

(一)办公室(100分)

1、承办好局长办公会议(12分);2、协助督查督办领导交办的任务及办公会决议(12分);3、组织完成党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12分);4、做好各类文电的处理(8分);5、组织完成上级下*的目标管理及信息报送任务(12分);6、完成上级下*的扶贫、三村建设、新农村建设工作任务(10分);7、搞好安全、计划生育、机要、精神文明、卫生等工作(8分);8、完成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和管理工作(10分);9、完成机关对外接待及其他日常事务管理工作(8分);10、搞好政务公开工作(4分);11、搞好车辆管理工作(4分)。

(二)政工股(100分)

1、完成系统干部、职工人事管理工作(15分);2、完成系统编制、劳动工资工作(15分);3、组织开展本系统相关教育培训工作(15分);4、搞好本系统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13分);5、完成好系统体制改革工作(12分);6、抓好退休老干部工作(12分);7、完成信息报送2篇(6分);8、完成领导交办任务及其他阶段性工作(12分)。

(三)财务室(100分)

1、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12分);2、严格依据《收费许可证》审核业务收费,严格执行费用报销有关制度(12分);3、按规定管好用好财政专项资金(12分);4、坚持支出审批制度(10分);5、对各所的收支情况进行季度抽查,对出纳库存现金进行盘点(12分);6、帐款相符,无错帐错款(8分);7、保证库存现金、票据和有价证券安全(8分);8、及时核算、缴纳职工保险等各种费用(8分);9、争取财政资金的及时到位(8分);10、完成领导交办任务及其他阶段性工作(10分)。

(四)纪检监察室(100分)

1、上级和局领导交办案件的结案率*100%(11分);2、违纪违规案件查办率和按期结案率*100%(11分);3、搞好行政效能监察工作(10分);4、进一步督促落实农村居民建自住房“零”收费政策(12分);5、监督检查各所财务收支情况(11分);6、抓好土地、矿权审批、出让、转让及工程招投标等行为的监督工作(8分);7、搞好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0分);8、监督各部门考勤制度执行情况并落实奖惩(6分);9、搞好综合治理工作(8分);10、完成信息报送2篇(6分);11、完成领导交办任务及其他阶段性工作(7分)。

(五)信访办(100分)

1、组织实施局制定的《信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信访过错责任追究制》(20分);2、上级和局领导交办信访案件的查率100%,办结率*90%以上(13分);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结率*100%(13分);4、市、县长热线办结率为100%(13分);5、一般信访案查办率*100%,结案率*95%以上(13分);6、建立县、乡信访网络(10分);7、完成信息报送2篇(9分);8、完成领导交办任务及其他阶段性工作(9分)。

(六)法规股(100分)

1、规范系统依法行政秩序,加大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管力度(16分);2、切实做好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特别是大案要案的规范查办工作的指导(16分);3、严把案件质量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16分);4、加大纵向、横向的衔接力度,抓好案件的移送和备案工作(14分);5、积极推进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工作(15分);6、完成信息报送2篇(10分);7、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及其它阶段性工作(13分)。

(七)、利用股(100分)

1、扎实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从严控制总量,盘活存量,节约挖潜。对乡镇土地利用实行目标管理(15分);2、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和出让最低标准(12分);3、优化房地产市场土地供应结构,抓好中低价位、中小户型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土地供应(10分);4、严把供地关口,经营性用地一律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商品住宅用地做到100%拍卖出让;组织完成市、县下*土地经营各项任务(15分);5、认真做好统计报表,建立供地台帐(8分);6、及时组织妥善解决遗留问题(8分);7、加强地价评估管理,严格实行地价评估结果备案制(6分);8、加强土地二、三级市场管理,规范土地市场(6分);9、进一步简化用地审批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7分);10、完成信息报送2篇(4分);11、完成领导交办任务及其他阶段性工作(9分)。

(八)矿管股(100分)

1、认真贯彻资源整合的相关政策,组织实施独立扩能矿井和煤炭资源整合矿井及采矿许可证登记上报工作(15分);2、坚持市场化配置矿产资源。编制完成全县采矿权有偿出让计划,严格执行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有偿出让制度(15分);3、搞好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管理工作(12分);4、搞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工作,年检现场抽查率不得低于30%(10分);5、实现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72万元(15分);6、继续抓好矿产资源开采登记、延续、变更、注销及采矿权转让审批工作(15分);7、抓好矿政管理信息建设工作(4分);8、完成信息报送2篇(4分);9、完成领导交办任务及其他阶段性工作(10分)。

(九)耕保股(100分)

1、进一步落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各项措施,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和节约资源的责任考核体系,确保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9278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74005公顷(15分);2、做好征地协调工作,加强征地报件工作,组织好化工产业区内各项目用地、九节滩电站、气矿、堰坝100KV输变电工程、电力铁塔、移动基站、联通基站等项目征地报件上报手续(14分);3、完成襄渝二线铁路正线内协议的签订,规范完善正线外临时用地的手续,兑现拆迁赔偿金额(12分);4、规范化工园区内临时用地管理,积极为化工园区服务(8分);5、上报一批城市建设用地,满足城市建设的需要(12分);6、完善全县非煤矿山企业用地手续,规范矿业土地管理秩序(8分);7、上报一批农房用地农用地转用手续,支持新农村建设(9分);8、解决好重点建设工程征地遗留问题(9分);9、完成信息报送2篇(6分);10、完成领导交办任务及其他阶段性工作(7分)。

(十)规划股(100分)

1、加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进度(18分);2、加大规划宣传工作,坚持规划先行制度(10分);3、抓好化工产业集中发展区的规划调整并及时上报审批,做好基本农田的调整补划(12分);4、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14分);5、严格执行《*县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程序》,保障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项目用地(14分);6、积极争取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年度计划指标,建立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上报台帐和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批准(实施)台帐(12分);7、完成信息报送2篇(10分);8、完成领导交办任务及其他阶段性工作(10分)。

(十一)地籍股(地政中心)(100分)

1、启动第二轮全国土地调查工作(12分);2、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10分);3、强化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规范登记行为(8分);4、加大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力度(8分);5、准确、及时完成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工作(10分);6、搞好地籍登记遗留问题处理(8分);7、做好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工作(8分);8、全面完成城镇地籍测绘及建库工作(10分);9、做好资料档案移交工作(10分);10、完成信息报送2篇(8分);11、完成领导交办任务及其他阶段性工作(8分)。

(十二)地环股(地环站)(100分)

1、全面完成红层找水打井工程(15分);2、汛前代县政府完成20*年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地质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工作(8分);3、切实加强地质灾害汛期值班,全面落实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灾情速报和险情巡查等各项制度(10分);4、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积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工作(10分);5、加大地热和矿泉水的监管力度,努力实现地质环境良性循环(6分);6、开展定期地质环境、地质灾害巡查工作(8分);7、规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程序,代县政府草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紧急通知》(6分);8、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规划工作(10分);9、加大对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纠纷的调处力度(6分);10、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的宣传普及(5分);11、完成信息报送4篇(4分);12、完成领导交办任务及其他阶段性工作(4分)。

(十三)土地收购储备中心(100分)

1、加大收购储备制度宣传工作(15分);2、协调完善土地收购储备基金制度(15分);3、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型的土地储备制度和市场主导型的土地供应制度(20分);4、协调完善储备土地的规划工作(13分);5、建立健全土地收购储备库(14分);6、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好闲置土地处理工作(12分);7、完成信息报送2篇(10分);8、完成领导交办任务及其他阶段性工作(11分)。

(十四)执法监察大队(100分)

1、坚持“预防为主,事前防范和事后查处相结合”的方针,继续推行动态巡查责任制(15分);2、建立健全和完善制度,继续坚持大案、要案、难案集体会审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和执法监察责任制(15分);3、加强与公安、法院、纪检、监察、工商和水、电、气等部门密切协作,重点查处城郊结合部、重点场镇及占用基本农田的土地违法案件,发现一起,坚决制止一起(20分);4、强制执行反映大、危害严重的典型违法用地案件(10分);5、巩固矿业秩序治理整顿成果,严防各类违法违规现象反弹(10分);6、严肃查处煤炭企业超层越界开采行为及非煤矿山企业无证开采等违法行为(15分);7、完成信息报送10篇(7分);8、完成领导交办任务及其他阶段性工作(8分)。

(十五)土地矿权交易中心(100分)

1、进一步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12分);2、搞好土地资源市场交易工作(18分);3、搞好矿产资源市场交易工作(18分);4、及时交易信息,活跃土地、矿权交易市场(15分);5、加强土地使用权、矿权的转让管理(12分);6、完成信息报送10篇(13分);7、完成领导交办任务及其他阶段性工作(12分)。

(十六)地租征收队(100分)

1、加大征收宣传工作力度(30分);2、继续开展乡镇地租征收工作(30分);3、完成信息报送2篇(15分);4、完成领导交办任务及其他阶段性工作(25分)。

(十七)统征中心(100分)

1、认真作好翠屏山宏源鑫以及襄渝二线的拆迁工作,努力完善II号南北干道剩余的拆迁补偿工作,扎实开展信用联社用地的拆迁补偿工作,搞好九节滩电站的征地拆迁补偿工作,协助搞好西气东送工程项目的准备工作(20分);2、抓好2006年征地拆迁后续工作,特别是化工产业集中发展区拆迁后续工作,完成安置房修建工作(18分);3、完成化工产业集中发展区新入驻项目拆迁安置任务(15分);4、督促恒通大厦、巨全双语学校以及阀门厂安置房的修建工作,督促县中安置房办理两证手续(10分);5、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统一征地补偿标准,拓宽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严格实行“两公告一登记”制度,强化征地实施监管,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和安置工作(10分);6、继续加大力度做好小城镇建设用地的补偿和拆迁工作(8分);7、做好征地补偿台帐和征地资料阅卷归档工作(8分);8、完成信息报送2篇(5分);9、完成领导交办任务及其他阶段性工作(6分)。

(十八)整理中心(100分)

1、完成“金土地工程”(石梯磴子河)实施并验收工作,实现整理土地1万亩,新增耕地0.12万亩(20分);2、完成金垭项目、九岭等(二)个乡镇项目、渡市等(二)个乡镇项目的实施工作并验收(13分);3、争取五四乡省投资项目申报立项工作(7分);4、完善石桥愉活寨占补平衡项目资料(9分);5、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申报一个占补平衡项目(8分);6、完成06年申报的已批准立项的5个土地开发项目实施和验收工作(10分);7、在全县范围内落实1000亩荒草地开发点申报立项工作(7分);8、完成旧宅基地复垦300亩,及时上报农田水利建设资料(6分);9、完善2006年项目的后续工作:完成麻柳项目工程整改及验收资料,完成龙会和桥湾项目验收工作,完成陈家跑马坪项目整改验收工作(10分);10、完成信息报送2篇(5分);11、完成领导交办任务及其他阶段性工作(5分)。

(十九)测绘队(100分)

1、完成化工园区、九节滩电站、城镇地籍调查、规划修编、土地开发整理等重点项目测绘和基础测绘任务(50分);2、加强对土地测量规范、图式等的学习,探索各类测绘软硬件的应用,提高工作效率(20分);3、在矿产测绘、地下管线测绘等相关领域拓展业务(5分);4、进一步加强测绘主动服务和成果资料的质量管理(10分);5、完成信息报送1篇(5分);6、完成领导交办任务及其他阶段性工作(10分)。

(二十)金遗办(100分)

1、努力做好群众宣传解释工作,确保社会稳定(20分);2、向政府争取资金,按规定对金盘子库区抽水设施、水井、人行道、码头等尚未补偿部分进行补偿(30分);3、按照有关规定处置库区“9.5”、“7.8”洪灾形成的垮塌和D级危房的相关事宜(25分);4、完成信息报送1篇(15分);5、完成领导交办任务及其他阶段性工作(10分)。

(二十一)失地办

1、继续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社会稳定(20分);2、对全县失地无业农民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并逐个妥善解决(30分);3、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失地无业农民的相关保险制度(25分);4、完成信息报送2篇(15分);5、完成领导交办任务及其他阶段性工作(10分)。

(二十二)各支部(党建工作)(100分)

完成争创全省基层党建示范县工作分解目标任务(20分);2、落实好“”制度(10分);3、搞好民主生活会制度(10分);4、开展好党员先锋工程(10分);5、抓好党员示范行动(10分);6、抓好党员分类管理(10分);7、搞好新党员发展工作(10分);8、完成信息报送2篇(10分);9、完成领导交办任务及其他阶段性工作(10分)。

(二十三)各基层管理所(800分)

1、切实做好非业务工作(100分)

(1)按时按要求上报相关资料(8分),每迟报、漏报一次扣1分。

(2)每月向局办公室至少报送工作信息一篇(5分),每迟报、漏报一次扣1分。

(3)全年完成并报送调研文章2篇(4分),每差一篇扣1.5分。

(4)按要求搞好档案工作(8分)。

(5)能认真宣传、学习、贯彻《会计法》、《发票管理办法》,熟悉国家的有关财经制度,认真遵循“增收节支、厉行节约”的原则,执行本单位的报销制度、审核权限等规定(6分)。

(6)收取各项费用必须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规定的项目标准亮证收费,不得自立收费项目,提高和降低收费标准,以自制收费票据收费(6分),发现一次扣1分。

(7)按规定收取的费用,必须及时全额上缴入库,每月底将收费情况制成表格上报局领导和相关股室,与所领发票一起交财务室审核签定(6分),每少报一次扣1分。

(8)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不得截留、坐支、挪用所收款项,严禁私设小金库、帐外帐(6分),否则一票否决。

(9)收费票据由财务室统一领取,统一管理,专人负责,不准以白条作为收费依据,严禁弄虚作假,开鸳鸯发票,使用票据必须准确,专票专用,不得混淆交叉使用,票据必须写明收费项目、面积、计算单位、收费标准,做到大小写金额一致,不得涂改、刮、擦(6分),每发现一次扣1分。

(10)支出票据必须合理、合法(6分),支付中心审核出不规范票据一次扣1分;发现职工福利、奖资无符合规定的文件一次扣1分。

(11)按规定的程序、时间交帐(6分),每晚交一次扣1分,程序不对每次扣1分。

(12)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帐精细、清楚、无涂改,交帐票据粘贴整齐、分类明确(6分),反之扣1-5分。

(13)现金不出现赤字,且余额不能过大(8分)。

(14)12月底前缴齐2002年以来新进人员养老保险费用(9分)。

(15)完成局领导交办任务,配合局股室做好相关工作(10分)。

2、认真贯彻落实严格土地管理和宏观调控的各项政策,转变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200分)

(1)20*年全县乡镇计划供地共102亩,预计实现价款1000万元,收益300万元。具体分配到各所如下:麻柳3亩,大树34亩,亭子2亩,石桥5亩,石梯1亩,赵家5亩,渡市2亩,碑庙1亩,河市40亩,百节3亩,管村1亩,堡子4亩。

以上下*给各所的国有土地供应计划,供地面积原则上不准突破,收益原则上应完成(20分)。未完成上述目标的酌情扣分。

(2)按时报送年初计划、供地计划、台帐(季报,年报)、年终供地计划的执行情况(10分)。不报的每项扣5分,不按时上报或上报不合格的酌情扣分。

(3)报批用地手续符合国家供地政策;资料齐全、真实;依法按程序办理用地手续,拟报审批的用地手续中没有已实施用地行为后办理用地手续的现象(10分)。

(4)做好辖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调查登记工作,对辖区内的用地单位逐一调查,掌握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状况(12分),少调查一宗扣一分。

(5)通过调查登记表建立好土地储备台帐,做到数据清楚、资料详实,并上报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每季度上报一次变化后的情况(10分),少报一次扣3分。

(6)建立储备土地数据库。根据土地储备台帐对各地块的情况分别落实好相关技术指标,完成图件、基本情况的收集和储备土地的等级评定工作并逐一编号入库(10分),完成一宗得5分。

(7)拟定土地储备计划。充分了解辖区内场镇的发展方向,根据辖区的总体规划情况做好集体土地的征收计划工作。全面掌握辖区内各单位有处置土地意向的情况,做好土地储备的收回收购计划工作(15分,有书面计划每宗得5分)。

(8)严格执行川府发[2000]49号文件规定“国有存量土地、闲置土地和新征建设用地必须逐宗备案并进入土地储备库,凡未入库的不得进入供地程序”(10分),出现一宗该项不得分。

(9)推行国有土地“净地”出让(成交一宗加10分)。

(10)积极做好土地租金征收工作(10分)。

(11)完成所辖村、社征地基本情况的调查,并及时上报(12分)。

(12)完成好所辖区征地后两公告的张贴工作(10分)。

(13)配合县局完成重点工程征地协议的签订及相关事宜(15分)。

(14)注重规划修编工作质量(15分)。经县局检查发现一处差错扣1分,差错率在5%以上的返工,扣5分;上级检查一处差错扣1.5分,要求返工的,该项不得分。保证规划修编工作时间(10分)。按通知要求每延误一天的扣0.5分,影响县局上报的加扣5分,影响市局上报的该项不得分。

(15)搞好农房规划审批工作:质量保证(6分),经县局抽查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划扣0.5分,占基本农田的该项不得分。时间保证(4分),要求每季度第二月15日前报审批表,每延误5天扣1分,超过第三月10日县局不予受理该季度农房审批。

(16)抓好规划审查工作(5分)。搞好个人居民点违法占地规划审查、矿山用地规划审查,每出现一处错误扣0.5分,如果不符合规划瞒报的加扣1分,瞒报占用基本农田的该项不得分。

(17)搞好规划调整工作(6分)。建设用地调出、基本农田调入执行不力的每延误一天扣2分,拒不执行建设用地调出、基本农田调入的该项不得分。

(18)基本农田保护工作(32分)

①保护标志齐全。对毁坏的,要投入专项经费重新树立基本农田保护碑;对脱漆掉字的,要重新粉刷上漆贴砖,书写碑文。每个乡、镇至少有一块保护碑,*巴公路、巴彭公路、210国道沿线有县政府的保护碑(7分)。

②档案立卷归档。对各类统计表、规划图、工作报告要按专业档案归档要求,整理、立卷、归档(7分)。

③完善保护制度。协调各乡镇、村、社成立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小组,逐级印发保护公告及村规民约等规范性文件,完善保护及管理的各项制度(6分)。

④强化责任。乡镇、村、社、农户逐级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进一步强化各级保护基本农田的责任,签订率*100%(6分)。

⑤认真贯彻《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推行动态巡查责任制,不断加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力度和对违规占用基本农田的打击力度,确保本所辖区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6分)。

(19)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15分)

①坚持“三到场”,严格管理,要件齐全(3分)。

②在农房审批环节实行“零收费”,同时不得向农民收取工本费(8分)。

③严格执行年度计划指标,积极上报农房农用地转用资料,在年度指标内审批,不得突破(4分)。

3、强化执法监察工作(100分)

(1)执法监察队伍建设(6分)

①深入学习贯彻《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等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效果好(3分)。

②执法监察人员培训上岗,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3分)。

(2)落实监察制度(18分)。

①建立巡查台帐、搞好巡查网络图、做好巡查记录(10分)。

②建立协查机制(4分)。

③建立错案追究责任制度(4分)。

(3)案件查处职能(20分)

①采取有效措施,发案率呈下降趋势(3分)。

②对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及时立案制止,立案、制止率*到100%(3分)。

③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结案率*90%以上(2分)。

④卷宗内容完整、格式规范(2分)。

⑤依法处理群众来访案件,并登记造册(2分)。

⑥对查处的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及时报告备案(3分)。

⑦认真办理上级督办案件,并及时报送处理结果(3分)。

⑧办案人员态度认真,不循私情,处罚、查封、扣押按规定进行(2分)。

(4)监督检查职能(28分)

①对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行为进行监督检查(4分)。

②对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行为进行监督检查(4分)。

③对建设用地行为进行监督检查(4分)。

④对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进行监督检查(4分)。

⑤对矿产资源开采行为进行监督检查(4分)。

⑥对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4分)。

⑦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行为进行监督检查(4分)。

(5)执法成效(16分)

①自身坚持依法行政,无违法管地、批地行为(4分)。

②执法监察信息网络完善并切实发挥作用(3分)。

③开展土地、矿产执法检查活动,注重经验积累(3分)。

④协调政府及相关部门关系,重视、支持执法监察工作(3分)。

⑤执法监察工作有创新,有典型,执法成效显著(3分)。

(6)根据本地区违法案件的特点,分析成因,并提出加强和改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措施、建议(4分)。

4、继续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和地灾防治工作(100分)

(1)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必须在1-2天内及时编制防御预案(10分)。

(2)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在1-3天内及时发放“两卡”(10分)。

(3)督促辖区内建设用地单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矿山企业进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10分)。

(4)地质灾害隐患点防御预案及“两卡”在2-15天内交地环站存档(10分)。

(5)按要求加强地灾巡查和值班工作(10分)。

(6)矿产资源补偿费按局下*预征计划征收入库(10分)。经县局对年终结算结果审核,每漏征1个矿山企业扣2分;未足额征收的,每个矿山企业扣0.5分。

(7)健全矿山企业生产台帐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台帐(10分)。未建立的不得分,每差一项扣0.5分。

(8)建立矿山企业采矿登记档案(10分)。未建矿权档案的不得分,每差一个矿山企业档案扣1分。

(9)组织辖区内矿山企业按时完成年检、年报工作(10分)。每个矿山企业差一项扣0.5分。

(10)严厉打击非法采矿活动,杜绝越界、无证采矿(记10分)。凡被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发现越界一起扣2分;发现无证采煤,一票否决;发现非煤无证开采一起扣1分。

5、扎实推进惠民行动(100分)

(1)全面完成*国土资[20*]9号文件下*的旧宅基地整理工作任务(15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2)配合整理中心做好“金土地工程”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工作(20分)。项目不涉及的所得全分。

(3)配合完成红层找水打井工程任务(20分)。不涉及的所得全分。

(4)坚决落实被征地农户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要求(7分)。

(5)认真落实征地“两公告一登记”、告知、确认、听证等制度,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诉求权(7分)。

(6)积极配合做好征地补偿工作,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和安置工作(7分)。

(7)加强对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分配、使用的监督,从源头上防止损害农民合法权益(8分)。

(8)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年”活动,妥善处理农村土地征收、权属纠纷等信访问题及群体性事件(10分)。

(9)配合做好金盘子遗留问题处置工作(6分),不涉及的所得全分。

6、切实抓好各项基础工作(100分)

(1)地籍管理人员80%以上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定期参加业务培训,土地登记人员持证上岗,工作态度认真,社会群众满意,无投诉现象发生(10分)。

(2)土地登记与确权(30分)。

①受理土地登记申请的文件资料齐全,手续完备(5分)。

②权属审核准确无误,土地登记资料齐全(5分)。

③登记资料各栏目填写内容完整、准确、规范(5分)。

④无因土地登记错登、漏登引起的败诉案件(5分)。

⑤界址点、线的标定准确合理,指界、认界手续完备,界标设立准确无误(5分)。

⑥核发土地证书手续齐全(5分)。

(3)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12分)

①土地变更调查的野外调查技术、变更图斑的面积量算等符合技术要求,外业调查汇总表填写规范(4分)。

②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实地、图、数三者一致(4分)。

③按要求及时上报土地变更调查成果,材料完整,规范;土地变更调查报告能够正确分析土地利用变化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对策(4分)。

(4)及时解决处理地籍遗留问题(8分)

(5)宣传工作(40分)

①强化宣传工作组织领导(8分)。

宣传机构、人员落实,网络健全(3分);认真研究策划,及早部署安排(2分);贯彻落实上级宣传工作安排(3分)。

②搞好日常性国土资源宣传(20分)。

国土资源重要节日及集中宣传(2分);本级电台、电视台上刊播国土资源宣传稿件不少于3篇(2分);上级电台、电视台上刊播宣传稿件不少于2篇(4分);在《中国国土资源报》、《国土资源导报》或国土资源部直属行业媒体刊稿不少于1篇(5分);在本级报刊、电台、电视台曝光查处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不少于1起(2分);建立宣传档案制作宣传活动影集或光盘(3分);做好《国土资源报》《国土资源导报》征订工作(3分);

③抓好重要国土资源宣传活动(12分)。

负责人亲自参加宣传活动(2分);宣传形式多样,在5种以上(2分);宣传内容针对性强(2分);积极开展联合宣传活动(3分);及时报送宣传总结及发表刊物(3分)。

④超目标完成宣传稿件,每超目标一篇加0.5分,以此类推。超目标在国家级行业及省级社会性报刊上发表,超一篇加3分,以此类推;宣传活动受县级以上表彰加3分。

二、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考核主要对象为: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基层管理所负责人为目标总负责人,对分管领导请示汇报日常目标管理工作,对局长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的目标管理工作。

(二)考评办法

1、考核内容为下*给各单位的工作目标。

2、根据下*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计分。机关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实行百分制考核;各所实行700分制考核。党风廉政建设纪检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及信访、维稳工作考核办法以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为准,考核结果一并计入对各单位的考核总分。

3、年终由局目标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评各部门的目标工作,并提出考评意见报局长办公会议审定。

(三)奖惩办法

年终局党委、行政将设综合目标奖和单项工作奖,对目标任务完成较好的单位给予奖励;同时也将对考核结果较差的单位予以惩处。具体奖惩办法以年终局长办公会议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