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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邮政企业管理,提高通信质量和服务质量,严格规范管理制度,使各项业务健康有序的发展,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办法。请各部门、班组按此办法认真、严格地考核到每个职工,实行奖惩兑现。
一、考核方式
由人事、财务、市场部等部门组成考核小组,按考核办法逐月不定期的进行检查(抽查),了解全局邮政生产过程,包括资金票款安全、上下班制度、服务质量、交接验收、处理规格、业务收入、报表时限等存在的问题,凡是检查、了解发现的问题一律实行扣款制,在当月生产奖金中考核扣罚,如当月不够在下月生产奖金中补扣。
二、考核内容
(一)、通信纪律、通信质量
1、总包损失(丢失、损毁)每发生一袋(15日内完整找回的不作损失,造成延误的按延误处理;有进无出作损失处理)查清责任后,对责任人扣款500元。
2、给据邮件损失每发生一件(内容同上),查清责任后,对责任人扣款100元。
3、邮件总包延误(不分进出口;总包邮件应发未发;丢失后在15日内无损找回,已造成延误的按延误处理),对责任人处以每袋每天50元的扣款。
4、邮件(含给据、平常邮件)延误,不分进出口;邮件应发未发,应封未封,应投未投,错投,信箱应开未开,错分错发,邮件未及时(节假日除外)正确传递投交给收件人的情况按延误处理,对责任人按给据邮件每件扣款5元,平常邮件每件扣款2元。如造成州局检查罚款的由责任承担按州局罚款全部金额。
5、私拆、隐匿、毁弃邮件报刊,每发现一次(无论多少),对责任人扣款300元以上,并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6、对乡邮投递员不按规定时间出归班(以乡邮投递员排单考核为依据)的,每少出一班扣款200元。
7、市内报刊投递,当天到达的所有报纸(除有证明自取的和节假日除外),第二天必须投递完,杂志第三天必须投递完,否则视为延误处理,报纸延误每份每天扣款0.5元,杂志每本每天1元。
8、以用户查询或申告为依据,丢失(含交接不清,未签字,无据可查)杂志每本扣款10元,报纸一份2元(扣款不包括报刊标定价)。
9、分拣封发与邮车、营业与分拣封发、投递与分拣封发、报刊分发与投递等之间必须严格执行“三项基本制度”,认真执行当面交接签收,明确责任,以便事后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0、机要文件总包积压延误,发生一袋每天对责任人扣款300元。
11、机要文件失密、丢损,对责任人处以每件3000元的扣款。
12、邮件全程时限和邮件处理规格根据州局监督岗抽查通报情况为准,综合合格率分别低于州局规定而被罚款时,罚款金额全部由营业及相关责任人承担。
13、对发生通信质量问题(如丢失、损毁、积压、延误、被冒领等)未及时向局领导报告或隐瞒不报的一次扣款200元,情节较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二)、规章制度
1、各类邮件必须认真执行催领和清退等相关规定,并做到处理手续齐全,加盖章戳清晰,如处理不全、不清造成邮件、资金安全受影响的,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扣款10至20元。
2、检查中发与有违反重要空白凭证管理规定,不按所需量核发,容易造成邮件(资金)安全事故或造成引起赔偿事件的,每发现一处(次)扣款50至300元。
3、各相关责任部门的负责人对所属人员的有关邮件、资金安全进行检查督促,并有文字记载可查,否则,发生一切案件对相关负责人扣款50至100元。
4、对违反支票印鉴分管,支票使用、超额取款、超额留存现金,不按要求及时上缴业务收入,不按要求使用及管理金库等涉及到资金安全方面的重要规章制度的,发现一次扣款100至1000元,发生案件的赔偿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各级管理监控(含营业复核、事后监督、汇兑检查、质量检查、会计出纳、邮政视查、电子稽查等)人员不按要求认真履行各自的监控检查职责,应当发现的问题未发现的每次对责任人扣款20至100元。
6、班组(支局)基础管理资料及各种登记统计表(簿)不齐全和内容不完整的每一种或一处扣款10至30元。
7、各种邮政业务、财务、统计报表及必须按时准时向相关部门上报;因漏报或迟报造成罚款的,相关人员承担全部罚款金额。
8、无故不参加局上各类公益活动一次扣款20元。迟到、早退、请事假不参加者一次扣款10元,请病假不考核(病假必须有医院证明或住院证明、医药发票,否则按事假处理)。
(三)、服务质量
1、营业投递和对外服务的部门,内部用户意见函满意度达不到85分的,分别对相关班组或个人每少一分扣款50元。
2、城市投递必须执行“四川省邮政投递规范化服务检查评定标准”,发生用户投诉的每人次扣款100元。
3、由于服务态度和质量问题,与用户争吵,造成用户有理由申告每发生一次对当事人扣款100元,被新闻媒体曝光,给企业形象和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每发生一次对责任人扣款500元。
4、部门之间以及各工作环节之间发生推诿、扯皮,影响生产和经营的对责任人处以100元以上扣款。
5、生产场所所用的各种机器设备不爱护而人为损坏,造成不能正常营业的每发生一次对责任人扣款200元,并承担维修机器设备的全部费用。
6、服务环境脏、乱、差,用品用具杂乱无序,堆放无关东西,每发现一次扣款10元。
7、上班时间做私活、溜班、串岗、吃东西、聚集闲聊、大声喧哗、会客、打毛线,带无关人员到工作场所,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扣款10元。
8、上岗不穿规定的工作服装,未佩带工号牌,未备足针、线、笔、浆糊等,每发现一项对责任人扣款10元。
9、无关人员翻阅邮件、报刊发现一次扣款10元,翻阅涉及用户秘密的储蓄凭证等业务单册,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100元。
10、投递现场、投递桌、分拣格、批信台等乱堆放无关的物品,不清洁等每次扣相关人员10元。
11、投递对待用户不热情、诚恳、亲切、礼貌,邮件未妥投到收件人手中,发现有捎、转、带的每次扣款20元,如造成相关责任及经济损失由责任人全部承担。
12、专递邮件必须做到“门对门、桌对桌”服务或按用户指定的地址投递,未做到的每发现一次扣款30元。
13、投递人员擅自停投邮件报刊每发现一次扣款50元,(非节假日无用户自取书面证明而不予投递的,视为擅自停投)。
14、拒绝办理各类邮政开办业务,发现一次扣款100元。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发现未执行者一次扣款50元。
(四)、安全生产
1、凡发生汽车、摩托车安全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不论责任和事故大小,责任人承担发生额减去保险公司赔偿后的差额部分的35%的经济损失。
2、凡发生其它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承担发生额的100%,并处以500至5000元的扣款。
3、由于负有监督检查职责的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失职,管理不严,检查不到位,规章制度不落实等原因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相关管理人员和责任人追究监控责任外,并处以50至500元扣款。
(五)、劳动经律、精神文明
1、违反劳动经律,工作不尽职尽责,互相协作配合不好的,不服从指挥调度的,每次扣款20元
2、违反车辆管理规定,未经领导同意公车私用的每次扣款50元,摩托车私自借给他人使用的每次扣款50元。
3、不遵纪守法,有打架、斗殴、赌博、吸毒、、等丑恶现象或有损害企业利益、名誉等行为的每发生一次扣款100至1000元。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计划外生育的,除按相关规定处罚外,对责任人每次扣款4000元。
三、其它规定
1、凡检查时发现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数据不准确,不按规定办事,造成后果的,每次扣责任人50至200元款。
2、各对口部门上报的邮件量、统计数据、平常未执行逐日登记、填写表格,造成被州局罚款时,将对责任部门按州局的罚款加倍处罚。
3、以上考核仅属企业内部考核,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各级政府规定的,除按本办法进行处罚外,还要根据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四、本办法从2009年7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