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民政局信息宣传制度

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民政局信息宣传制度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民政局信息宣传制度

各办局及有关单位:

为提高信息工作质量,发挥信息的重要作用,规范信息的采集、加工、处理、报送、编发等工作,根据省市有关信息工作的规定,特制定开发区信息工作制度。

一、信息宣传工作责任制

各办、局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进一步健全“一把手”为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信息员为直接责任人的信息宣传工作机制。要紧紧围绕开发区中心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善于总结经验、把握新动态、发现新问题,及时、足额、保质地报送工作经验、工作中的问题、重要社情民意等方面信息,为开发区党委管委会科学决策当好参谋。办公室要根据开发区实际合理确定各单位及每月信息报送任务,并做好信息的催报、通报和考核等工作。

二、紧急信息报送责任制

报送紧急信息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应急处理措施及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各办、局及有关单位要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进一步加强快速反应机制建设,真正把责任落实到个人,确保紧急信息及时上报。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文件(永委办[20*]110号)要求,凡是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社会动态,紧急灾情、疫情以及其他重要紧急情况的紧急信息,要在事件发生45分钟内书面上报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上班期间:*、*,传真*;非上班期间:*、*)、开发区分管领导和有关办、局,同时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认真做好续报工作。各办局及有关单位向上级领导机关或主管业务部门报送紧急信息,应及时与开发区办公室沟通。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要在收到紧急信息15分钟内上报市委办、市府办及有关部门。紧急信息报送实行分级负责制,哪一级发生迟报、漏报、瞒报,就追究哪一级的责任。

三、分级审核集中编报制度

办公室是开发区信息工作的管理机构,具体负责信息的审核、编发、报送等工作,要根据信息内容等情况确定在内部OA网上或在外网上或向上级信息网页或信息刊物报送或在开发区报上刊登等处理办法。对比较重要或敏感的信息,须经报送单位分管领导审定签发后,再送办公室审核。

四、信息队伍建设制度

各办局及有关单位要配足配强信息宣传队伍,真正把政治素质强,业务过硬,热爱信息宣传工作的同志充实到信息宣传队伍中来,做到每个科(室、区)都有一名信息员。信息员原则上要由科室负责人担任。

各办局要高度重视紧急信息报送队伍建设,要确定1名以上紧急信息报送人员。各办局重点科(室、区)的紧急信息报送人员配备要求如下:办公室的综合科1名;社会发展局三个责任区、政法办公室和信访信息报送人员各1名;经济发展局的安监科和劳动保障科、规划建设建设分局的环保科和综合监察科各1名。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有关的报送人员要快速、准确、有效报送紧急信息。

办公室要根据信息工作情况确定若干名开发区骨干信息员,定期不定期召集信息员进行工作交流。

五、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制度

信息工作列入各办、局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为促进信息宣传工作的有效开展,实行信息工作补贴与稿酬奖励制度。

(一)信息工作补贴制度

按月考核信息报送任务。信息员按月完成信息报送任务的补贴20元,未完成任务的不予补贴;各办局按月完成本单位信息报送任务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补贴20元,未完成任务的不予补贴。

按年度考核全年信息报送任务。信息员全年12个月都完成信息报送任务的,补贴300元,否则不予补贴。各办、局全年12个月都完成本单位信息报送任务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补贴300元,全体工作人员补贴200元,否则不予补贴。管委会领导根据办公室全年信息报送任务完成情况发放信息工作补贴。

实行紧急信息报送一票否决制。若开发区因迟报、漏报、瞒报紧急信息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涉及到的有关办局及信息员,不发放当月信息工作补贴,不发放全年信息工作补贴。

国土所、派出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室信息工作补贴只发放信息工作分管领导和信息员,开发区报工作人员按照《经济开发区宣传信息报道工作责任书》规定执行。

(二)信息、调研稿酬制度

实行信息稿酬制度,分值与稿酬相挂钩,每分值为20元。被内部OA网或外网采用的信息每条记0.25分。经办公室转报被上级部门采用的信息,以市“两办”记分为参考依据,按一定比例计算得分,得分归撰稿人。市委办信息调研科的记分按照20%比例计算得分,市府办信息科的记分按50%比例计算得分。紧急信息被上级部门采用的,按照应得分值的1.5倍计算得分。在开发区管委会及各办、局每年组织的调研活动中,获得一等奖的记6分,二等奖的记4分,三等奖的记2分。开发区管委会及各办、局也可根据调研课题难易程度适当调节分值或直接确定奖励金额。

各办局及有关单位主要领导按照本单位信息员所得稿酬平均数予以奖励。管委会领导根据办公室信息员所得稿酬平均数予以奖励。国土所、派出所、安监所信息工作补贴只发放信息工作分管领导和信息员,开发区报工作人员按照《经济开发区宣传信息报道工作责任书》规定执行。

(三)新闻报道奖励制度

实行新闻报道奖励制度,根据采用的媒体级别和撰稿人所得稿酬情况予以加倍奖励。经永康市级、金华市级、省级等上级报刊或电视台、电台、杂志等媒体采用的,有关开发区管委会工作的新闻报道,分别按稿酬的4倍、8倍、16倍予以奖励;宣传开发区农村、企业的通讯报道和关于开发区工作的调研文章,分别按稿酬的2倍、4倍、8倍予以奖励。新闻报道要在发表后1月内上报开发区办公室,超过时间上报的不予奖励;上报时需携带发表件复印件和稿酬单等。开发区报工作人员按照《经济开发区宣传信息报道工作责任书》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