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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实践科学发展观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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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实践科学发展观条例

根据教育局党委相关精神,保证学习实践活动做到人员、学习时间落实,学习收到实效,学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特制定如下学习制度:

一、按照区教育局党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党支部制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意见和学习计划,学习活动由学校党支部具体组织实施。

二、支部集中学习和党员自学制度

1、建立学习台帐,即党支部学习实践活动会议记录本、全体党员学习笔记本和党员学习签到册。

2、集中学习时间每周不少于1次。每次学习前要将学习内容、时间及时通知学习人员。集中学习要有材料、有记录、有签到、有笔记、有心得。

3、采取学校领导亲自上辅导课、专家辅导、观看录像、做经验交流、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提高学习成效。

4、党员要利用业余时间主动自学,根据《邓小平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学习科学发展观简明读本》、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等文献为主要内容,要求自学完通读篇目和制定研读篇目,做好读书笔记。

5、学习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联系各自工作岗位,以理论指导实践,以实践验证理论。促进学校优质和谐主动发展。

三、学习笔记制度

1、统一使用教育局下发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笔记本》,做到党员人手一册,书写字迹要工整。

2、学习笔记不少于3000字,心得体会每人1——2篇,要学以致用,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熟练掌握并运用科学发展观解决问题。

3、定期组织笔记抽查、展评和优秀体会文章评选活动,调动学习积极性。

四、讨论交流制度

1、依托学校科学发展网络博客阵地、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开辟学习实践活动专栏,及时登载党员个人的学习心得、理论文章等,促进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2、认真组织开展理论研讨会和心得交流会,对重大理论问题开展座谈讨论,增强学习的互动性和感染力。

3、每次集中讨论都要对发言人、发言内容等情况进行记录。

五、学习考勤制度

1、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有事须提前向领导小组请假。

2、党员集中学习参学率必须达到98%以上。

3、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定期对党员的考勤情况进行通报。对参学率低的党员或无正当理由旷课的党员,要严肃批评教育。

六、补课制度

1、对因工作需要确实不能参加学习的党员,要及时补课。对缺课的党员,安排适当时间进行补课。党支部负责对缺课党员进行补课的同志要认真履行职责,耐心详细讲解补课内容。

2、党支部对党员补课情况要进行记录备案。

七、考核奖惩制度

1、通过定期不定期检查党员学习记录,加大学习督查力度。

2、通过理论考试和举办知识竞赛等形式,检验党员的学习效果,并分别作出评定。

3、对学习积极、成绩突出的党员予以表彰,特别优秀的要作为典型加以宣传;对学习拖沓、成绩不及格的,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