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城乡人口与计生工作管理制度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为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管理工作,使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政策,大力宣传计划生育的有关法律法规,做到家喻户晓。
二、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突击抓,专门股室和工作班子具体抓,形成齐抓共管大格局。
三、在调整和出台与人口计生相关的政策时,主动征求人口计生部门意见,其政策措施有利于加强和促进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出台和实施普惠、优惠政策时,要有利于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并对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二女户予以优先照顾。
四、对局属各单位的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影响住建局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达标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单位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进行问责。
五、各施工企业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县住建局与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并核查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所签合同中的计划生育条款。建设项目施工队负责人要承担计划生育管理职责,确保无计划外生育。严格对安监员配合做好建筑施工工地计生工作的考核,查验本辖区内各建筑施工工地育龄妇女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将名册通报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督促施工单位项目部每季度组织育龄妇女到当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人口计生部门进行孕情检查。发现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对象,24小时内报告施工项目所在地人口计生部门并配合落实管理措施,协助社区做好住宅区内的计划生育工作。
六、在施工企业进行资质升级和增项时,凡发生违反计划生育管理规定的单位,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家属及待业子女、已生育一个孩子妇女,必须采取以上环为主的避孕措施,原则上在小孩出生后100天内到指定地点上环。已有两个孩子的(包括双胞胎)夫妇必须采取以结扎为主的绝育措施。
八、本单位的育龄妇女(包括干部职工家属及挂靠户),每季度(3、6、9、12月)必须按时到指定地点城关镇计生站透环孕检,并将查验结果交局计生办存档。
九、凡逃避计划生育拒不采取避孕措施而外逃者,由单位组织人员寻找,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当事人本人或其丈夫承担,从其工资、奖金中扣除。
十、严禁超生,坚决杜绝给躲避超生的对象提供条件场所。
十一、本单位女职工因措施失败怀孕者,必须自觉采取补救措施。严禁私自取环、放扎。确因病需要取环者,须持医院诊断书由局计生办开具介绍信到指定计划生育服务站检查取环。已生育的离婚育龄妇女不允许取环放扎,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