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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社会发展角度来看,信息化已成为一种必然趋势,而企业若想稳定且有效的发展,就需要信息化技术为其提供必要支持。作为财会人员,是企业重要构成部分之一,也应进一步转变自身工作职能从而与信息化发展环境相适应。对此,深入研究推动财会工作职能转变路径,使其促进企业长远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一、信息化环境对财会工作职能造成影响
第一,财务工作自身性质视角。处在信息技术高度发展的时代环境下,绝大多数企业都会通过信息化技术进行会计核算工作,而且朝着提高财务管控力度的方向发展,信息化技术还能对企业未来财务工作进行规划、把握内部财务动态情况、协调财务关系与研究工作业绩等[1]。
第二,剖析财务目标视角。在信息化环境中财务目标不仅仅是进行会计核算、货币管理以及编制报表,也会涉及到怎样提高获取有关信息的准确性、提高财务活动组织的有效性、提高企业财务关系处理的科学性,进而在企业经营决策工作中将财务工作具有的辅助作用发挥出来。
第三,财务反应职能视角。基于信息化环境,企业财会反应职能体现在借助信息系统,有效筛选信息内容等有关核算工作。筛选信息能够找出有误信息将其剔除,由此确保信息的正确性,具体模式如图1所示。在进行财务工作中,通过信息系统不仅能优化以往的企业财会工作模式,还可以对相关凭证自动存储。在考核结束后能够自动呈现财务报表等。与财会工作的核算职能相比,反应职能具有一定差异,文章认为面对全新的发展形势,财务工作的关键环节之一应是信息确认。
二、简析企业财会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中央一号文件出台尤其是一免两补”政策实施的大背景下。加快转变各级干部的工作职能和工作作风,当前各级党委、政府迫切需要回答的重要课题。最近,围绕破解这一课题,探索新形势下转变工作职能、加强农村工作的对策,县委办、组织部、农委抽调人员组成联合调研组,深入到祯祥、永丰等五个乡镇进行了调查研究。
问题及成因
在调查中我们深深地感到,通过近几年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市场经济的锻炼,全县乡村干部在转变工作职能、驾驭市场经济、服务群众等方面都有了新的进步,但在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一免两补”政策的过程中,农村乡镇党政组织职能、乡村干部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等显现出诸多的不适应,影响农村经济加快发展。对此,应给予高度重视。
1、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形势缺乏准备,思想观念不适应。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大部分乡村干部面对农村形势因政策调整而突如其来的新变化,缺少足够的应对准备,思想观念一时还很难适应。主要体现,
一是存在畏难情绪,工作积极性不高。谈到新形势下农村工作,许多干部总是“难”字当头,感叹乡村经费缺口难解决,历史债务难化解,人地矛盾难处理,农民难组织,农村公益事业难开展。在调查中时常能听到“现在的农村工作没抓手、没法干”、“当基层干部没权了,没意思”、“过去当干部扬眉吐气,现在当干部忍气吞声”等消极言论,畏难情绪十分严重,迎难而上、创造性开展工作的主动性不高。
二是陷于传统工作方式不能自拔,缺乏转变作风的主动意识。大多数乡村干部从事基层工作时间比较长,摸索出了一套对过去农村工作来说比较适用的工作经验,但一遇到新形势、新情况就不灵验了。有些年岁稍大、思想保守的乡村干部对计划经济时期以催、管、要为主的工作方法念念不忘,谈到如何管理农民振振有词,而一谈到如何服务农民则束手无策,有的甚至一个劲抱怨群众素质太低,缺乏转变工作作风的自觉性。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前所未有的飞速发展。但由于社会转型、体制转轨,有很多不完善之处,给一些腐败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权力腐败渐呈蔓延之势。由于权力腐败主体所处的地位及所具有的社会影响,其负效应远远超出腐败本身对社会造成的直接损害。如何从根本上遏制腐败,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无法回避的课题。本文试从-年我院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情况,就腐败的特点、成因及对策谈点粗浅的看法。
一、数字分析
1、案件数量及比例。-年,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41件45人。其中,共同犯罪4件,大要案34件。在这41起案件中,贪污案件16起,占立案总数的39%;贿赂案件11起,占立案总数的27%;挪用公款案件9起,占立案总数的22%;渎职侵权案件5起,占立案总数的12%。
2、犯罪嫌疑人素质。从45名犯罪嫌疑人的文化程度来看,小学文化的有1人,占总人数的2%;初中文化的有9人,占总人数的20%;高中文化的有15人,占总人数的33%;大专以上文化的有20人,占总人数的44%,高学历在此类犯罪中表现得尤为突出。从犯罪时的年龄分析,主要集中在30-50岁,有32人,占总人数的71%。其次是50岁以上的有7人,占总人数的16%;20-30岁的有6人,占总人数的13%。
3、犯罪嫌疑人身份。45名犯罪嫌疑人中,从行业发案规律来看,在国有企业工作的有29人,在国家机关工作的有9人,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有2人,金融部门工作人员、个体私营者分别是3人和2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涉嫌犯罪呈高发态势,占到总人数的64%。
4、涉嫌犯罪数额。涉嫌贪污罪的贪污数额最高的达180多万元,最低的达2.35万元;涉嫌受贿罪的个人受贿数额最高的达80余万元,最低的达1.56万元;1起涉嫌单位受贿罪的单位受贿数额达204万元;2件涉嫌行贿罪的行贿数额分别是8.5万元和5.1万元;挪用公款数额最高的达15万,最低的10万;涉嫌渎职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最高数额达80余万元。
督办工作是铁路企业决策执行过程和结果监督的重要管理环节,是办公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动企业各项决策的有效落实、提高执行力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结合铁路企业办公系统实际,综合分析了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建议,并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督办工作进行了思考,目的为通过充分发挥督办工作职能作用,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公效率,促进企业各项工作高效高质开展。
一、当前铁路企业办公室督办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督办工作格局尚未形成
虽然随着铁路现代化发展的大跨步和企业自身制度的不断健全完善,督办工作水平有了明显提升,但很多基层单位仍为给予督办工作足够重视力度。一是认识不到位。缺乏督办工作的整体意识,甚至存在认为多此一举、浪费精力的错误认识,对督办工作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意义学习不深、认识不透。二是方法不到位。未能将督办作为各项工作有效落地的“牵头抓总”,而“单打独头”抓督办现象较多,缺乏科学全面的实施方法。三是意识不到位。线条部门缺乏督办的主体意识,一味认为督办就是办公室的职能职责,未结合工作实际理解督办职责,被动接受多、主动认领少,尤其是不细化本部门负责的督办重点,以及同步抓好督办跟进工作。
(二)督办制度设计尚未完善
督办人员规范化的工作方式是做好督办工作的前提,而工作方式的规范化来自科学化的工作机制,普遍性来看,铁路基层单位的督办工作还存在的一定地随意性,缺乏符合行业特点的工作设计,制度功能性突显不足。一是督办工作机制没有建立健全,缺乏督办管理工作制度的“顶层设计”,无法做到有章可依、有章可循。二是督办工作标准不够清晰明确,对“督的工作具体目标”“怎么才能督得好”“督到什么程度”“实现什么目的”还缺乏统一务实的规范。三是督办工作流程不够科学合理,缺乏对执行督办事项、机构、人员和工作标准的过程管控,有的单位制定的督办办法或者制度,只是草率简单扼要地制定几条规定,在落实上也缺乏实际经验和具体导向,导致承办部门、执行人员“无的放矢”,执行的督办具体事项没有实际效果和真实意义,难以体现督办的价值性。
一、职责调整
(一)加强在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中的参谋助手作用;加强促进信访问题解决的协调督促作用;加强研究信访新情况、探索新思路的调研指导作用。
(二)加强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建立信访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三)加强信访形势的研究和判断,严格规范信访秩序,加大考核和责任追究工作。
(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网络,畅通信访工作渠道,加大信访事项的处理和督查督办工作。
二、主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