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有效举措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阶段、新形势下,广大农民需要什么样的服务?现行各种服务组织如何适应发展现代农业的新需求?对此,安庆市各地正在积极实践和探索行之有效的“三农”社会化服务新路子,取得了初步成效。呈现出公共服务一体化、中介服务多元化、服务组织市场化特点,对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动农村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但也要清醒地看到,现阶段农民需要的社会化服务是全方位、多层次的,而且又是十分迫切的。现行的服务体系还有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与发展现代农业、建设和谐新农村的新形势、新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一定的现实反差。
一是当前的社会化服务水平与农民的客观需求存在现实反差。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的分工分业越来越突出,现行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已经很难满足广大农民的新需求,主要表现为:服务内容比较单一,绝大多数服务仍停留在生产经营阶段,难以满足农民对项目资金、市场信息、风险防范、司法维权、精神文化等多层次的需求;服务缺乏针对性,有些部门或组织提供的服务脱离“三农”实际和缺乏操作性,难以满足农民在生产、生活和社会保障等多领域的需求;服务力量薄弱,导致服务体系断层,服务数量有限,服务时间滞后,服务效果总体上欠佳;服务管理不够规范,缺乏有力的长效监管措施,特别是有些服务组织商业化倾向过于严重,在发生经济利益冲突时有的甚至不惜牺牲农民的利益,不利于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是农村综合改革目标与公共服务职能的发挥存在现实反差。长期以来,涉农部门的社会化服务是以纵向领导体制为主的网络,主要职能是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综合服务,且侧重于技术服务。随着农村综合改革的推进,基层的涉农部门在名义上合并为农业技术指导服务中心,但在实际运行中仍是体制不顺、人与事分离,尚未进行人权、财权、事权等资源的深度整合,没有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和发挥应有的整体公共服务职能,甚至有些地方出现了“乡镇管得着用不上、县直部门用得上管不着”的尴尬局面,更谈不上制订系统的、长远的发展规划,很难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紧密结合起来。
三是各类组织服务愿望高涨与服务手段不足存在现实反差。与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相同步,以专业协会、龙头企业为主体的各类组织服务“三农”的热情空前高涨。而“三农”社会化服务涵盖的范围广、内容丰、环节多、时效强,必须通过运用市场经济规律并辅以必要的政策、资金等扶持手段,否则就会心有余而力不足。但由于长期的、历史的原因,当前对“三农”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投入仍显不足,特别是投向农民专业协会、农业龙头企业的政策和资金显得严重不足,导致各类服务组织规模偏小、条件落后、发展缓慢、服务功能较弱,陷入了想做事情却又没有手段的两难境地。
四是农业市场化进程加快与服务主体发育缓慢存在现实反差。发展现代农业和农业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客观上需要比较健全发达的“三农”社会化服务体系。在现有的农村服务体系中,综合配套的服务少,服务主体的功能与农民的需要相差甚远。各类服务主体之间缺乏统一组织和协调,除各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外,其它大部分民间服务组织特别是各行业协会尚处于起步阶段,开展服务工作也是各自为政,只重视对单项的、现有的需要开展服务,缺乏配套性和前瞻性。有些地方的服务组织只注重自身的利益,缺乏同其他组织联手服务的主动性和积极为农民服务的自觉性。
健全的“三农”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关键环节,也是建设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加强“三农”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须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坚持以解放思想为先导,切实提高认识水平。当前,解决家庭分散经营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迫切需要发挥各种中介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快传统生产方式向适应发展现代农业的转变,迫切需要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统筹城乡发展和促进农村和谐社会建设,迫切需要建立全方位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此,须始终把解放思想置于万事之先,充分认识加强“三农”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一项战略性举措,坚持以创新的思维超前探索、寻求突破,推动“三农”社会化服务由服务传统农业为主向服务现代农业拓展和延伸,由单纯服务农业为主向服务农业、农村和农民全方位拓展延伸,由单纯服务经济领域为主向服务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拓展延伸,加快建设和完善以政府公共服务为主导,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主体,以农业龙头企业服务为骨干,以文艺队、禁赌协会、“红白”理事会等其它公益组织服务为补充的新型“三农”社会化服务体系。
坚持以政策引导为核心,鼓励扶持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现阶段的农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渴望各级政府提供尽可能多的政策服务,扶持的重点是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农田水利建设,农村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农民培训尤其是青壮年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绿箱、蓝箱、黄箱”政策所允许的其他方面。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特别在税费收取、信贷支持、资金扶持、土地入股等方面对各类服务组织实行优惠政策,鼓励建立和发展“合作社+农户”、“公司+协会+农户”等各种新型服务组织。进一步改进支农惠农方式,制订项目补助、以奖代补等激励措施,整合财政支农资金集中力量办大事,考虑将支农资金增量部分主要用于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和服务组织发展。进一步探索建立服务体系建设的统筹协调、绩效评价、社会参与机制,探索建立农民自主理事、项目建设、设施管护机制,探索建立土地流转、农技推广、农资监管、农民培训机制。
坚持以统筹发展为重点,不断创新组织形式。坚持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加快建立农业技术、农业机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等社会化服务体系。重视加强和引导农村金融、农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通过股份制设立农村银行和筹集风险基金,大力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实施农民互助担保、农民互助保险,最大程度地降低农业风险。注重发展各种服务组织与农户之间的合作互惠关系,通过经济合作使农户与服务组织之间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分享的利益共同体,通过创办经营实体和开展有偿服务提高服务组织的经营收入,通过推动产前降低成本做“减法”、产后增加附加值做“加法”,促进农户增收,逐步形成“围绕服务办实体,办好实体促服务”的良性循环。
坚持以深化改革为保障,加快理顺体制机制。要使农村综合改革既符合基层实际,又达到服务“三农”的目的,必须进一步理顺基层涉农部门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政策制定、规划编制和农业执法等调控职能,把技术指导等服务职能剥离出去,努力为“三农”社会化服务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外部环境。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服务职能,重点抓好技术攻关、技术咨询和新品种、新技术及大型农业机械的引进、试验和推广等服务工作,建议其不再实施行政执法和社会管理等职能。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三农”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深化农村改革、转换政府职能的重要手段,鼓励和支持农技人员保职停薪创办、领办实体,努力把涉农部门和各类组织引导到积极为“三农”服务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