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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软弱涣散,形不成核心,个别甚至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缺乏影响力、号召力。有的农村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对新形势下农村基层党组织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够清楚,心中茫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差,致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落实不到位,党员教育管理抓得不紧,示范引导群众不充分,在发展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提供农村公共服务等方面没有好的思路和措施,农村面貌难以得到改善。有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包揽基层事务,眉毛胡子一把抓,不善于调动和发挥其他组织的工作积极性,影响了基层组织合力。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面对农村工作重心的转变,特别是税费改革使催粮收款等传统的工作任务不复存在以后,不调整工作方式,仍然习惯于行政命令,重管理、轻服务,出现“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的情况。
2部分地方调整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相对滞后
一是滞后于农村组织资源整合的新形势。随着农村综合改革的推进,农村行政区划调整力度不断加大,一些地方尽管探索建立了村村联合、村企联合、中心村等新的农村组织形式,但由于地域观念、局部利益、宗族家族势力等因素的影响,没有及时撤并党组织。
二是滞后于农村经济社会组织的新发展。对近年来农村普遍出现多种形式的生产联合和经营联合,涌现不少新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进而给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带来新的需求,对此一些地方没有予以重视,而是继续坚持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党组织的传统模式,致使农村新的经济和社会组织中党的工作没有及时覆盖、党员教育管理没有及时跟进。
三是滞后于农村不同类型党组织共存的新变化。一些地方在农业合作组织或新的经济和社会组织中设立党组织后,没有明确其隶属关系,与村党组织的关系模糊,出现了村党组织“支部管支部”、管理矛盾频频发生的情况。有的地方把农村新建党组织划归乡镇党委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管理,村党组织和这些党组织在工作上不配合、不协调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是滞后于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新要求。由于大批农村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村党员越来越多、活动范围越来越广,目前在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单位建立党组织和把流动党员明确划归流入地一个党组织管理的工作总体上还比较薄弱,不少农村流动党员还游离于组织管理之外。
3农村基层党组织权责不对应的问题比较普遍
基层普遍反映,农村基层党组织任务重、责任大,而权力小、手段缺,制约了农村基层党组织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在乡镇层面,前几年乡镇机构改革确定的本应下放到乡镇的管理权,一些地方没有真正落实,特别是一些有收费职能和上级划拨经费比较充足的事业站所,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并未放给乡镇管理,其条条功能大于块块功能。一些本属“条管”的单位和部门,工作上对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配合主要建立在领导干部的个人关系上。一些乡镇干部反映,现在乡镇与上级签订很多工作责任状,其中不少是一票否决的“硬指标”,而完成这些任务可调配的资源十分有限,确实感到压力很大。在村一级,更是权力缺乏、手段有限,一些靠思想教育和行政手段解决不了的问题要么上推、要么积压。特别是在征地补偿、矿产开发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上,村里的自主决策空间很小,对群众的意见和怨气往往无能为力,致使越级上访越来越多,严重削弱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影响力。
4农村基层党组织运行的一些基本工作关系有待进一步理顺
农村基层党组织运行的基本工作关系,包括乡镇党委和乡镇政府的关系、乡镇和村的关系、村“两委”关系等。这方面存在的问题,各地都有反映。在乡镇党委和政府的关系方面,长期以来,乡镇党委、政府的具体职责权限较难明确划分,“出门一把抓、回来再分家”的情况比较普遍,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团结协作和默契配合,主要靠党性、素质和性格上的互补,而不是靠职责、权限上的明晰划分和具有相互补充、相互制衡关系的制度规范。往往新组建的班子,领导成员之间都要经过较长时间的磨合,有的刚刚配合比较默契,又因种种原因被调离分开;有的长期磨合不好,互相猜忌,彼此防范,工作受到影响。一些党政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严重不团结的乡镇,形成工作上认“头儿”、人际关系上分派系的局面,感情上的鸿沟越来越大,互不服气,互不理解,严重影响了工作效能。
在乡镇和村的关系方面,乡镇党委与村党组织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乡镇政府与村委会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这在规定上是明确的。但在具体实践中,由于这种领导和指导的职责规定得不是很详细,乡镇和村理解和执行不尽一致,一些地方乡、村两级在工作配合上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一方面,有的乡镇党委、政府对村里的工作统得过死、管得过细,村里感到没有自主权,也有的乡镇党委、政府因为村民自治而不敢理直气壮地对村进行领导和指导,甚至放任自流;另一方面,有的村干部视村民自治为分治,对乡镇的领导与指导缺乏服从、配合意识,甚至挑动村民与乡镇党委、政府唱反调,也有的村干部习惯于“等靠要”,村里的大事小事和各种矛盾都依赖乡镇派人处理。乡镇和村矛盾公开、关系紧张、政令不畅的极端事例,不少地方都出现过。
在村“两委”关系方面,主要是一些村党组织书记不善于发扬民主,喜欢搞“一言堂”、个人说了算,不尊重和支持村委会的工作;一些村委会主任认为自己是海选出来的,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对村党组织的领导抱抵触情绪。由此,“两委”在村务决策、资产管理、财务开支等方面时常发生摩擦,有的逐步成为“两张皮”,最终导致组织功能减弱,工作推进受阻,干部威信下降。据湖北、湖南调查分析,目前村“两委”关系不协调的超过30%。
5一些地方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素质不高、后继乏人
在素质上,突出的问题是文化偏低、年龄老化。全国73万个农村党支部书记中,35岁以下的仅占12.3%,不到初中文化程度的占33.4%。相当一部分地方农村党员的平均年龄在55岁以上。在作风能力上,一些农村基层干部和党员程度不同地存在着不符合“三个代表”要求、甚至脱离群众的问题。有的理想信念发生动摇,精神不振作,工作不积极,在困难面前怨天尤人,不思进取,得过且过;有的宗旨意识淡薄,不关心群众疾苦,不热心为群众办事;有的作风不民主,不去做或不会做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有的热衷于搞形式主义和花架子,甚至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欺上瞒下;有的办事不公,以权谋私,甚至勒索群众,违法乱纪;有的支持和参与宗族宗派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极个别甚至同地方恶势力相勾结,欺压群众。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一些农村党群、干群关系紧张,甚至造成矛盾激化,诱发群体性事件。在后备人才上,大部分地方的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留下来的优秀青年较少,发展党员、选拔干部可选择余地小。经济比较落后的地方,农村工作条件差,农村基层干部待遇低,入党、当干部难以吸引优秀人才,有的现职干部也辞职不干、另谋出路。个别村在组干部配备上,因"无人可选"或都不愿干而搞"轮流坐庄"。而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由于村办企业多、村级集体经济实力雄厚,当村干部竞争激烈,有的甚至以"贿选"、假票等不法手段达到目的,扰乱了农村基层干部的选拔培养秩序,让一些有理想、有抱负的优秀后备人才望而却步。个别农村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出于私心杂念对培养后备干部抱应付态度,不上心,不抓实,甚至设置障碍,让村里的优秀人才感到寒心。
6农村基层党组织运行的物质保障不够有力
多数地方反映,当前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投入不够,无钱办事、缺钱办事的问题比较突出。
一是正常活动经费不足。农村税费改革后,一些原来就缺乏经常性收益来源的乡村由于取消“三提五统”、企业管理费及计划生育、土地罚没款提成等,失去集体收入的主要来源,并且多数地方没有把村级办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致使村党组织正常活动经费得不到保证。
二是自身造血功能不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虽号召多年,但不少地方因自然条件所限,起步艰难,办法不多;有的由于项目选择不够科学,资金投入不足,经营管理不善,经济效益并不理想。
三是乡村负债难以消化。负债是影响基层党组织正常运转的一个“瓶颈”。一些乡村由于兴建水利和防汛等基础设施、兴办公益事业、村办企业经营不善、农业税尾欠等原因而借债或贷款,又无力及时偿还,债务越累越大。据调查,2004年我国乡镇负债总额在2200亿元左右,乡镇平均负债400万元左右,村级平均负债40万左右,不负债的乡镇和村相当少。
四是活动阵地建设滞后。不少农村基层党组织没有功能完善的活动阵地,一定程度上影响党组织职能作用的发挥。五是农村基层干部待遇偏低。不少地方由于财政困难、集体收入的渠道日益变窄,干部的工资、补贴不能按时发放,甚至长期拖欠。乡镇干部的工资收入低于县级部门公务员工资收入的情况不是个别,地处偏远的纯农业乡镇尤其如此。不少村干部感到"劳多酬少、前无出路、后无退路",工作积极性不高。有的村干部把主要精力放在操持村务上,家庭劳动力不足,经济收入不如一般群众,年老离任后生活比较困难。
农村基层党组织运行机制存在上述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
第一,农村体制变革对基层党组织运行的影响。农村基层党组织处于农村工作最前沿,农村的每一次变革、党对农村工作方针政策的每一次调整,都直接或间接地对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运行产生影响。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原有的组织管理构架被打破,农民群众的自主性大大增强,而对组织的依赖程度明显降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经济结构多元化、组织形式多样化、就业方式多样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流动越来越频繁,农村面临的各种利益矛盾越来越复杂;随着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农民群众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民主意识、参政意识、监督意识不断增强;近年来一些地方农村的宗族、家族势力日益抬头,非法宗教和封建迷信滋长蔓延,干扰甚至把持农村基层政权的情况时有发生;取消农业税和农林特产税,在刺激农民群众生产积极性的同时,使一些农民的国家观念和集体意识有所淡化,进一步增加了农村的组织管理难度;城乡二元结构的长期存在和继续发展,不仅使农村背负巨大的发展压力,而且把征地拆迁、下岗失业等一系列城市发展矛盾部分转嫁给农村。所有这些,都使农村基层党组织面临的形势更复杂,承担的任务更繁重,面对的矛盾更尖锐,运行的难度在增加,经受的挑战和考验在增多。
第二,一些地方对新形势下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认识不足,抓得不力,探索创新不够。有的县(市、区)委和乡镇党委没有认真履行抓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对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对农村基层党组织运行机制没有及时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抓党建工作缺乏求真务实精神,重唱功、轻做功,重形式、轻实效,点上热、面上冷,爱报喜、不报忧,加上考核奖惩不严格、不科学、不兑现,掩盖和积压了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中的一些矛盾和问题。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缺乏改革创新精神,不能及时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改革已经过时和落后的做法,不去积极探索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党的活动有效开展、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充分发挥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使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水平难以得到真正提高。
第三,农村基层党组织运行的外部环境不够宽松。近年来,一些新闻媒体和影视作品对极少数农村基层干部的某些不当行为渲染放大,报道反映不实,有的甚至把乡村干部描绘成“乡霸”、“村霸”,使农村基层干部的整体形象受到伤害。农村基层干部处在农村各种矛盾的风口浪尖,特别是在推行一些涉及利益调整的改革措施时,难免得罪人,其中可能就有人想方设法对他们恶意中伤,进行诬告诽谤,一些上级部门对此不能正确把握,为他们主持公道,及时把歪风邪气打下去,挫伤了一些农村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一些地方乡镇领导干部调整过于频繁,加之调整中的跑官要官和买官卖官现象屡禁不止,助长了基层工作的短期行为。农村税费改革后,财政转移支付改革、乡镇机构改革等配套改革没有及时跟上,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