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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系统工程,应从普遍联系的观点出发,关注和重点解决好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1.坚持从战略的高度出发,不断夯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思想基础。从历史经验看,“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富,农村稳则社会安。只有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同时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在广大农村形成和谐安定、健康向上的良好局面,保证广大农民安居乐业,农村社会稳定才有坚实的基础,国家长治久安才有可靠的保障。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经济实力,“十五”期间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为进一步解决“三农”问题提供了坚实基础。我们要通过新农村建设,使农村经济有新发展,农民生活有新改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新飞跃,农村民主管理水平有新提高,农村生态环境有新优化。同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实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政策,采取“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走出一条以加快农业科技进步、转变增长方式为主的现代化农业发展道路,形成一个惠及广大农民的民心工程。
2.坚持以农民为主体,激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在活力。广大农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创建者和受益者。必须充分相信农民群众,依靠农民群众,通过各种有效方式,调动起他们的创造精神和创造潜能。当前,我国农村劳动力平均受教育水平较低,整体素质不高,远远不能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要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应当实行“三管齐下”。一是加强素质教育。要抓好农村幼儿教育,提高农村中小学的九年义务教育质量,同时办好县、乡(镇)成人教育学校,为农民开展中、短期培训,把提高农民“应知应会”的知识水平和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点。对于即将转变为城镇居民的人员,要切实加强从农民到市民的素质教育和技能培训,促进非农化转移;对于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人员,切实加强农业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培训,提高其实际水平和能力,努力培养和造就新一代知识型农民。二是改造农村环境。首先是生产环境。应根据生产力布局规划,制订详细的功能定位区划,重点规划和建设好工业园区、农业园区、居住区和商贸区。尤其要使农业用地集中连片,成片开发,为发展高效农业、转移农业劳动力、培育知识型农民奠定良好的基础。其次是生活环境。要加强新村建设和老村改造,鼓励农民进城进镇定居,或进入村中心集中居住,加强环境保洁的长效管理,改善居住环境。三是改善农民结构。在继续鼓励农民向非农化转移、向小城镇转移、向外地转移的同时,鼓励外出打工的农民回乡创业,着力改善创业环境,积极发展个体经济、私营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规模型企业。要广泛吸引国内外人才到农村从事农业。要通过吸引和培养农村优秀人才,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者和经营者的人才结构,提高农民的整体素养。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明确和维护农民的权利。近年来,农民权利的保障程度在整体水平上有了提高,某些方面还有了新的突破。但是,农民权利受到侵犯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比如,侵犯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土地征用中农民利益受损;侵犯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强迫或间接强迫种植,使农民造成经济损失;农民的就业权未能得到根本保障,农民工的权益维护和保障不力;农村的社会保障水平较低,生老病死方面面临诸多问题,等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进一步明确和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按照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增进农民福祉的要求,激发农民和农村的内部活力,扎扎实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积极营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良好外部环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大力优化外部环境,从政策、资金、人才、技术等多方面予以支持。当前尤其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在资金上予以大力支持。
“十五”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对“三农”的投入问题,财政支农投入绝对量大幅度增加,但同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需求相比,支农资金的投入总量仍是低水平的。推进新农村建设,迫切要求继续增加政府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总量,形成支农资金的稳定投入渠道;调整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方向,统筹安排支农资金的使用;改进政府农业投资管理体制,提高政府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发挥政府投入的导向作用,逐步建立起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化农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政府要重点在“多予”上下功夫。要进一步提高预算内农业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调整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方向和投入重点,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支农资金应主要用于解决农村发展过程中市场解决不了的问题,提供农业发展所需的公共产品,重点投入对农村发展有重大影响和作用的项目。根据财政支农的目标和重点,逐步改变过去财政支农资金渠道多、分类不合理的状况,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的要求,适当归并支农资金,突出财政支农资金的公共性。
在“十一五”的开局之年,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起步之际,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取消了农业税,这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件大事,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大举措,是惠及亿万农民的一大德政。要以取消农业税为突破口,坚持少取,为农民减负,逐步建立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机制,让广大农民休养生息,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广开融资渠道,为新农村建设筹集资金。一是大幅度增加地方政府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政府用于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应在完善财政体制的基础上,明晰各级政府的投入责任。同时,在政策上明确地方政府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更大的比例用于新农村建设。二是发挥农村社区集体合作组织和农民的作用,组织动员农民自觉自愿参与公共工程建设。为此,需要加快改革征地制度,缩小征地范围,允许探索集体土地流转的有效途径。应在符合国家土地利用规划、严格管制非农用地总量的基础上,把更多的非农建设用地直接留给农村社区集体组织开发,为新农村建设提供资金。
动员社会资本参与新农村建设。应采取强有力措施,鼓励社会资本和产业资本进入农村发展农业,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农村发展社会事业,鼓励农民组织起来利用当地资源加快发展。国家应制定“以奖代补”等特定财政扶持政策,对由社会资本牵头的一些基础设施投资和公益性支出给予鼓励、奖励和补偿。
强化信贷资金的投入。应按照有利于增加农户和乡企贷款、有利于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要求,以培育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形成合理的农村金融体系为目标,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体制的整体改革,建立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中长期融资和政策性扶持的机制,强化信贷资金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和对农业企业的扶持。
4.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思路,明确和树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思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原则,推动农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当前要在以下方面加快推进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以形成统筹城乡发展的新机制。一是制订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这不仅要协调城乡经济社会的各项发展指标和建设项目,更要切实调整国民收入的分配结构,使财政支出和信贷资金投放向农村倾斜。二是统筹各类市场尤其是劳动力等要素市场的发展,加快形成城乡统一、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要继续快速推进城镇化,为农民提供更多、更便利、更公平的就业机会。三是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仅具有直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作用,也能为带动国内消费需求的增长提供巨大的市场空间。四是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随着土地被征用和进城的农村人口与日俱增,农业户籍人口基本依靠农村集体组织和家庭提供保障的传统方式,已难以适应当前的新情况。必须加快建立既符合国情、又统筹考虑城乡的社保体系。五是统筹城乡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的发展。城乡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的差距更甚于城乡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的差距,这已成为人们越来越关注的一个突出问题。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以解决好这些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着力点,从农民群众要求最迫切、最容易见效的事情抓起,不断让他们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