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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设新农村不断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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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设新农村不断做出新贡献

党中央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部署,实施了一系列加强“三农”工作的政策措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承担着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任务。近年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开展监管、维权和服务工作,促进了农村建设、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回顾总结工作经验,明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确保职能作用沿着正确的方向有效发挥,不仅是理论问题,也是重要的实践课题,需要认真重视和加强研究。

一、近年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成绩和经验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服务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近年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围绕该项重要任务,切实履行职能,强化执法保护,加强政策支持,注重宣传引导,推进机制建设,取得了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显著成绩。

(一)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机制体系基本建立。经过多年的探索和总结,目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基本建立了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机制,突出表现在红盾护农、经纪活农、合同帮农、商标富农、权益保农、政策爱农、市场助农等7项机制上。这7项机制,整合了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抓住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结合点,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反映了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让农民获得了立竿见影的收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受到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

(二)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体制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商所相当部分设置在农村乡镇。这些基层工商所了解当地农业生产基本情况,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针对性较强。近年来,许多省区市工商局开展了“一所一标”、“以所帮村”等活动,加强政策、信息的指导和服务,支持鼓励发展农业生产带头人,培育发展农村经纪人,搞活农产品流通,引导广大农民调整种植结构、实行规模化生产经营等,取得了良好成绩,深受广大农民的欢迎。

(三)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效能水平不断提高。随着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对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认识水平不断提高,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方式方法实现了重要转变,由以前注重农资市场监管向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民增收、支持农业发展并重转变,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效能水平得到了大幅提升。一是继续保持对农资市场的严格监管态势。全国工商系统连续多年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加强对种子、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全系统每年在“红盾护农”行动中查处农资违法案件数万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二是进一步加大了保护农民消费者权益工作。近年来,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一步加强了“一会两站”建设,及时受理和解决农民投诉,保护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方式手段不断强化,效能不断提高。三是开拓了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积极采取加强宣传、提供咨询、注重引导等工作方式,引导农民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开拓市场,实现增产增收。到2007年底,我国已注册地理标志301件,许多地理标志在促进农民增收方面显现了重要作用。四是改革创新了促进农业发展的措施制度。为农民申办个体工商户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实行收费减免等优惠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支持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积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支持发展订单农业,支持发展农村经纪人,对于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农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取得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绩的同时,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一是必须把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放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中去谋划和定位,这是推进工作的思想认识基础。二是必须把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全面履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定职责有机结合起来,以维护好农民权益为前提,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着力点,以支持农业发展为目标,这是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三是必须重视机制建设,认真总结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改革完善工作方式方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这是不断提高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效能水平的制度保障。这些经验做法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坚持和发扬。

二、进一步认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建设新农村进程中的作用

党的十七大对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战略部署,强调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目标的客观需要。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强化商标合同管理、维护农民权益、支持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等工作,既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内容,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力举措。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正确认识和把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历史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不仅是认识论的问题,也是方法论的问题,关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目标、工作方向和指导原则,关系发挥职能作用的方式方法,关系工作效能的进一步提高。

(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推动者。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大市场、大流通,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我国农村市场容量很大,供给大量农产品,消费大量工业产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部门,一方面承担着维护农产品正常交易秩序的重要任务,搞活农产品流通,繁荣农村市场;另一方面承担着维护农资等工业产品正常交易秩序的重要任务,保护守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近年来,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采取引导农业市场化经营、开辟绿色通道、强化粮食市场监管等有力举措,积极促进了农产品市场的建设;采取支持农资连锁经营等政策措施,积极促进了农资市场的完善。这些有力举措推进了农村市场体系的建设,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维护者。农村公平正义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条件。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领域的侵害农民权益行为,影响农民生产、生活甚至生计问题。日用消费领域的侵害农民合法权益行为,影响农民的消费安全和消费信心。这些都直接、间接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近年来,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加大了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工作力度,推进“一会两站”建设,及时调解涉农纠纷,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对于营造和谐的生产、生活秩序,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农民增收的重要促进者。生活富裕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任务之一。近年来,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引导农民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支持发展农村经纪人、支持订单农业等,不仅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而且直接促进了农民增收。特别是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对于农民增收的重要作用,越来越被广大农民所认识,农民申报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热情大大提高。实践证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促进农民增收方面大有可为。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农业发展的重要支持者。生产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目标任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承担着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职责,积极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既是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的任务,也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任务。近年来,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积极采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免收登记费、对农村流动小商小贩免于工商登记等支持措施,积极支持农村市场主体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仅半年的时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就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2.64万户。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农村社会安定有序的重要保障者。农村社会稳定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前提。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打击坑农害农行为、食品安全监管、打击传销等工作效果如何,关系到能否为农民营造安居乐业的生产环境和生活环境。近年来,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严厉打击诱骗农民参加传销的违法行为,切实防止传销向农村蔓延。积极参与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扎实推进农村平安建设。坚决查处农村黑网吧,整治农村学校周边环境。这些工作的扎实开展有力地维护了农村社会安定有序。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必须始终坚持力行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三、把握职能定位,努力开创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新局面

当前,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农业和农村正经历着深刻变化。农业基础依然薄弱,农业资源环境和市场约束增强,农业比较效益下降,缩小城乡差距难度加大,农产品市场细分化程度提高,农村市场绝对容量缓慢增长,解决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任务艰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繁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紧密相关的重要政府部门,必须在以往工作成绩的基础上,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牢牢把握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历史进程中的职能定位,坚持“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丝毫不动摇,坚持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目标丝毫不能放松,坚持支农惠农的政策力度丝毫不能减弱,坚持扎实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丝毫不能松懈,思路正确,方向明确,抓手准确,不断取得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成绩。

(一)以“四个统一”指导推进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的统一、监管与服务的统一、监管与维权的统一、监管与执法的统一,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依法履行职责,对工商行政管理基本职能认识的深化,是我们的工作目标、基本任务,是新形势、新任务对我们提出的新要求。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中,必须努力做到“四个统一”,凡符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的,就积极支持、鼓励。积极支持农村各类市场主体加快发展,大力培育发展农村市场,毫不动摇地鼓励和支持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积极推进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发展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和新型流通业态。要加强对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规律性研究,在保持支持服务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的基础上,适应形势和任务的要求,积极创新符合我国国情、符合农村实际的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政策、新举措。

(二)以“四化”为抓手积极构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做到“四个统一”,构建长效管理机制的抓手,也是进一步开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新局面的关键。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工商行政管理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大力加强“四化”建设。要对红盾护农、经纪活农、合同帮农、商标富农、权益保农、政策爱农、市场助农等7项机制进行分析总结,需要改进的尽快改进,需要完善的抓紧完善,需要丰富内容的抓紧丰富,及时把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行为,严格工作程序,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努力构建以7项机制为核心的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切实增强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三)以综合发挥职能作用为手段切实形成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整体合力。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涉及到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方方面面。红盾护农与权益保农紧密相连,市场助农、经纪活农、合同帮农等工作内容相辅相成,许多工作既相互联系又有所侧重。要正确处理相互之间的辩证关系,牢固树立整体工作意识,加强协调,相互补位,切实形成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整体合力。

(四)以促进农民增收为基本着力点不断提高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让广大农民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是衡量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效果的一项重要标准。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受地理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影响,农业生产发展也存在差异。要把工商职能、农业实际、农民需要结合起来,把普遍性要求与当地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的特殊性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事制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加强分类指导,让更多的农民增加收入,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断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