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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全会把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提上了议事日程。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是必须清楚地看到全县农村环境保护明显滞后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药、化肥以及畜禽养殖粪便污染日益加剧,对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经过努力。农村生活污染、工矿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农村饮用水源存在严重隐患。造成农村环境问题的主要原因,农村环保问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农村环保资金投入不足,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农村环境监管能力薄弱。
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措施。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任务。加快实现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的客观需要。进一步提高对农村环境保护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加强我县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二、明确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城乡统筹。禁止工业和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把农村环境保护、产业结构调整与节能减排结合起来。全面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着力推进环境友好型的农村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二)主要目标。近期目标:加快区域性、行业性环境污染整治。按照“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要求。农村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开展畜禽粪便、生活污水、垃圾固废、化肥农药、河沟池塘污染治理。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有较大改善;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生活污水污染防治取得实质性进展;农村生活垃圾收集与储运系统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处理率达72%以上;禁养区内养殖场完成整治,规模化养殖场的畜禽粪便治理率达到100%;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加大,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率提高10%以上,使用面积达70%以上;完成治理一批受污染的农村河沟池塘;提高村庄绿化水平,村域范围内的宜林荒山绿化率达95%以上;市级生态村创建面进一步扩大;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农村居民的生态环保意识切实提高。
远期目标:2015年末。受污染河沟池塘的环境得到有效恢复。全面建立农村环境监管体系,农业面源、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整治取得显著成效。全县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公众环保意识明显提高,30%的行政村建成市级生态村,农村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突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重点
一)加大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力度。把保障饮用水源安全作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首要任务。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监测和监管。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依法科学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区。依法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制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应急预案,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二)加大农村生活污染综合防治力度。结合生态村建设。引进生物处理技术。深化卫生厕所改造工作;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结合沼气池建设。因地制宜开展生活污水处理工作;按照农村改厕卫生标准。加快建设垃圾中转站,强化生活垃圾收集、储运系统建设,建立健全“村居清扫收集、乡镇集中代转、县装运处理”垃圾处理模式;引导农村居民改变随意排放生活污水、随意丢弃生活垃圾的陋习;加大对“农家乐”等农村三产服务业的环境监管,禁止直接排放污水、垃圾等污染物;加强农村医疗废物管理,禁止直接排放医疗废物,逐步实现无害化集中处理。
三)加大区域性与行业性污染整治力度。坚决取缔农村现有的污染环境非法加工场点。巩固整治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强区域性、行业性污染整治工作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加大农村工业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严把环境准入关。严防污染企业向农村转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淘汰污染重、能耗高、效益低的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政策和要求审批建设项目。逐步淘汰现有的污染严重、技术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设备。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五)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限期关闭、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综合利用和处置畜禽排放的污染物,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遵循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原则。依据土地消纳能力,引导畜禽粪便还田。
六)切实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编制农药、化肥和农膜等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年度计划。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加大秸杆禁烧力度。采取综合办法控制农村面源污染。指导农民科学施用化肥、农药。鼓励使用农家肥和新型有机肥。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鼓励农膜回收再利用和秸秆还田。
七)加强河道治理和绿化工作。按照“水清、流畅、岸绿、景美”要求。清除飘浮物、障碍物。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整治农村河沟池塘。提高水体自净能力。保护农村水体环境质量,巩固整治成果。大力开展村庄道路、水体沿岸、屋前房后等地域的绿化,实现村庄和住宅四周的绿化美化,建立健全绿化管护制度,不断提高绿化覆盖率和绿化水平。
八)深化生态村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引导和推动一批社会基础较好、经济实力较强、生态环境良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达到环境保护要求。通过狠抓污染整治与生态村创建相结合。大力开展生态村创建,把深化生态村创建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经济相对发达但环境质量欠缺的村。建成一批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相协调的示范乡村。
九)加强农村生态环保宣传。生态环保宣传工作要向广大农村倾斜。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推广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专栏、网络等宣传载体。广泛开展环保知识和环境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培养农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能力。广泛听取农民对涉及自身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的意见,尊重农民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农民的环境权益。
四、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强化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健全环保政绩考核制度。各乡镇主要领导是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加强部门合作。支持和推进环境保护。同时,对辖区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各乡镇、各部门要树立大环保、大生态意识。形成合力。将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加大农村环境保护投入。紧紧抓住国家扩大内需、加大对基础设施投资力度的重要机遇。大力推进生态建设。最大限度地争取国家项目资金支持。
三)完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机制。大力普及环境科学知识。广泛开展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等群众性创建活动和农村环保“五个一”工程(即:开展一次区域内环境现状调查;开设一个环境宣传栏;成立一所环保学校;帮助每个村制定一个环保规划;发动农民量身定做一个村级环保公约)加强环境信访工作。完善公众参与,实施乡村环境保护科普活动计划。拓宽和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多渠道听取公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四)加强农村环保队伍建设。为扎实推进我县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各乡镇要设立乡镇环境保护工作站。人员编制从乡镇机关内部调整解决。同时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加强乡镇环保机构建设。安排1-2名专兼职人员负责开展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细化目标责任,制定措施,抓好落实,全力推进我县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跨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