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换发和申领新版执法证通知

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换发和申领新版执法证通知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换发和申领新版执法证通知

各有关执法单位:

根据《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和《市人民政府法制局关于换发申领新版〈省行政执法证〉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县换发和申领新版《省行政执法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发和申领范围

换发和申领新版《省行政执法证》的范围为我县各行政执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中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

1、属于本单位在编的公务员或正式职员;

2、具有明确的行政执法岗位和具体的行政执法职责;

3、承担在公共场所执行公务、行使监督检查或稽查的具体任务;

4、熟悉本职业务和相关的法律知识、专业管理知识,经考试考核合格;

5、遵纪守法,忠于职责,秉公执法,清正廉洁。

二、换发和申领程序

县人民政府各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换发和申领新版《省行政执法证》,先由各单位自行选定需要换发或申领人员名单,认真填写《行政执法资格审核表》所列内容后,报县政府法制机构(法制科)审核,经培训、考试合格后,通过“省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管理系统”传输至市政府法制局,市法制局审核后报省政府法制办实行网上制证。

三、培训和考试

换发或申领新版《省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必须进行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发证。

1、培训。培训工作在市政府法制局统一领导下,由县政府法制机构组织实施,统一使用省法制办编写的《依法行政理论与实务》和《依法行政法规文件选编》两本教材。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讲课。

2、考试。考试采取统一命题,集中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以省法制办编写的《依法行政理论与实务》和《依法行政法规文件选编》为主要内容,试题从省法制办行政执法人员考试题库中抽取。考试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局组织实施,省法制办组织监考并阅卷。考试成绩将在省政府法制网公布。

四、几点要求

1、执法证件的换发工作是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换证工作,确定专人负责,从人力、财力、时间上给予充分保证,确保这次行政执法证件的换发和申领工作顺利实施。

2、此次证件申领采取网络传输,网上审批方式,各单位要翔实、准确的填报执法人员的相关信息,确保真实无误。

3、各单位要严格审核,确保执法人员具备资格。持证执法人员名单上网公布后,如发现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持有执法证件,将按照《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追究申领单位和审核人员的责任。

4、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在年7月15日前将换发或申领新版《省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审核表一式两份(审核表上不贴照片)交县政府办法制科,培训、考试、照相等其他有关事项待后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