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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调查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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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调查工作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关山草原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议事协调机构: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市土地调查工作通知》(宝政办发[]41号)精神,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现就开展第二次全县土地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意义和目的

全面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土地管理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实施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重要手段。搞好第二次土地调查,对查清全县土地资源,准确掌握城乡土地利用状况,科学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和改善土地调控,促进我县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和全县社会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第二次土地调查的目的是,全面查清全县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并对调查成果实行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二、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调查内容。

1、配合有专业资职的单位利用遥感等先进技术、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逐地块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和面积,掌握全县耕地、园地、林地、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金融商业服务用地、住宅用地、房地产用地、交通用地、水利设施用地以及未利用土地等各类用地的分布和利用状况。

2、查清全县城乡各类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掌握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状况。

3、查清全县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对每一块基本农田上图、登记、造册。

4、建立集影像、图形、地类、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形成与省、市联网共享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5、建立县、乡(镇)、村土地资源变化信息调查统计网络,以便及时监测与快速更新。

(二)时间安排。

全县第二次土地调查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年9月底前完成调查前的有关准备工作,包括:成立组织机构、落实调查经费、编制调查细则、培训技术骨干、广泛宣传动员等工作;年10月至年年底前完成外业调查、内业整理、台帐建立和数据库建设工作。年5月底前完成调查资料的审核、汇总和信息系统建设,向市上汇交成果资料,申请验收。

具体阶段安排依据省、市实施方案要求在实施细则中明确。

三、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工作任务与职责

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确保全县调查工作顺利完成。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细则的制定、技术人员的培训、基础资料的搜集、调查业务的指导、成果资料的整理、汇总,协助有专业资职的单位外业调查、图件制作、信息系统的建立。

县财政局:负责调查经费的落实和拨付。

县农业局:负责全县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分布调查工作和农作物种植布局等相关资料的提供。

县水利局:负责全县水利设施和河流用地调查及权属等相关资料的提供。

县林业局:负责全县林业用地调查及权属界线等相关资料的提供。

县交通局:负责全县各类交通用地调查及权属等相关资料的提供。

县畜产局:负责全县牧草地和畜牧业用地调查及权属等相关资料的提供。

县计划经济局:负责全县工业用地调查及权属等相关资料的提供。

县城建局:负责县城住宅用地、公共设施用地调查及权属、县城规划、建制镇规划等相关资料的提供。

县民政局:负责全县撤乡建镇、行政村合并以及邻省、邻县勘界方面的工作和相关资料的提供。

县统计局:负责统计数据质量和分析方面的工作。

县果业局:负责全县果园用地调查工作及相关资料的提供。

县经贸局:负责全县商业服务用地调查工作及相关资料的提供。

县广电局:负责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宣传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含关山管委会):负责辖区内各行政村集体所有土地每一块土地的地类、位置、范围、面积、分布等利用状况调查,查清辖区内各类土地权属性质、界址、用途等,统计汇总各地类面积利用状况,并建立统计台帐。

四、第二次土地调查的组织与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第二次土地调查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调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调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协助、配合调查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调查领导小组及其机构,负责本乡、镇调查工作的组织和开展。

(二)制定实施细则。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市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制定我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细则,经领导小组审查后上报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办公室批准实施。

(三)落实经费。

按照省、市要求,县财政应建立土地基础业务工作专项经费保障机制,重点解决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土地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等日常工作专项经费。县财政局按照相关规定和上级要求,在编制年度财政预算时,要将第二次土地调查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第二次土地调查的顺利进行。

(四)实行项目管理。

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由于利用遥感等先进技术,其技术含量高,按照省、市要求,其外业调查、图件绘制、调查数据库的建设以及信息化等工作,拟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具有专业资职的单位承担,并以民事合同方式规范调查行为,实行项目管理。

(五)调查质量要求与验收。

第二次土地调查涉及千家万户,各行各业,涉及全县城乡的每一个用地单位,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各方协作配合才是这次调查顺利开展的保证;调查数据的真实性是这次土地调查的生命线,县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辖区和行业的调查数据成果负责,确保全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质量,使之顺利通过省、市验收,为全县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