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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全市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我县第二轮修志工作,高质量按时完成修志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做好第二轮修志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修编地方志书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一项系统工程,是继承和发扬优秀传统,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铸造中华民族精神内核的重要工作。为了做好地方志编纂和开发利用工作,年5月,国务院颁布了《地方志工作条例》,将地方志修编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地方志修编成为各级各部门的法定职责。同时,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大好形势,以及全县上下团结奋进、全力实现“两个率先”、建设富强和谐新的伟大实践,也需要通过修编地方志的形式记录存史。
我县第二轮修志工作于年4月启动以来,县政府(凤政发[]11号)制定了实施方案和篇目大纲,对编修内容和时间作了具体安排,大部分部门都成立了编纂工作领导小组,有的单位已经开始编写,进展快的部门已完成了初稿,修志工作取得了一些进展。但工作进展极不平衡,一些部门领导认识不到位,没有将修志工作纳入本部门的工作日程,修志组织不健全,编修人员未落实,严重影响了我县第二轮修志工作的进程。
按照我县第二轮修志工作规划,年要完成县级各部门志的编纂工作,年要完成《志》的编纂出版任务。为此,各部门志务必于年底完成初稿,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各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地方志对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激励人民奋发进取、增强地区软实力、提升县域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修志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并努力克服存在的困难,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按照全县修志工作总体要求和规划,抓紧做好第二轮修志工作。
二、落实措施,切实加快第二轮修志工作进度
根据我县修志规划,年,部门志已全面进入编写阶段。各部门、各单位要立即启动修志工作,抓紧做好志书各编章的资料搜集和编纂工作,加快志书编写进度,确保按照时限要求完成部门志的编纂任务。
1、健全修志工作机构,落实修志人员。因人事变动县上调整县志编纂委员会,充实加强县志办工作人员。各部门也要成立编纂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对修志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指导修志工作,落实编修人员,大的部门要成立编写组。各部门要选拔具有修志经验和熟悉本部门工作情况、有责任心、德才兼备、文字综合能力强的同志担任主笔,也可以根据需要聘请从事过或热心地方志工作的离、退休同志以及专家、学者参与编纂工作。各部门编纂领导小组和修志人员名单,务必于年5月30日前正式报县志办(档案局)备案。
2、科学谋划志书篇目。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我县修志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以科学的态度、严谨的作风,把握时代脉搏,深入分析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科学谋划篇目大纲,合理做好内容分类,探索创新编排体例,力求做到体系完备、布局科学,能够全面、系统地记述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全貌。要突出和本部门特色,注重反映断限内全县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成就,彰显全县上下在历届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建设富强和谐新的光辉历程。要坚持存真求实原则,既要总结既往成绩和经验,又要记录缺失和教训,保证志书记述客观真实,令人信服。各部门制定的篇目大纲于年6月底报县志办审核后,抓紧组织实施。成立时间较短的部门单位,也要按照县上篇目大纲的内容,及时编写相关资料。各乡镇要落实专人编写乡镇概况,全面反映本乡镇历史、地理、自然、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要做到言简意赅、客观、全面、真实。
3、加强培训和工作指导。县地方志办公室要加大对编纂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采用集中培训和上门指导等多种形式,组织指导编纂人员系统学习修志基础知识,提高写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编纂水平,确保志书编纂质量。
4、严把志稿审核关。各部门修志机构要详尽收集整理本行业全面情况,认真甄别筛选,力求全面准确。编纂人员要精心编写稿件,单位领导要认真审核把关,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送交县地方志办公办室审定。志稿编纂要做到思想观点正确,体例科学完备,资料翔实可靠,内容客观全面,特色鲜明突出,文辞朴实规范,构件完整有序。县地方志办公室要做好业务指导工作,加强志书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并按有关规定严格验收把关。对审查验收合格的志稿予以批准出版;对审查验收不合格的志稿,要指导编纂单位做好修改完善工作,确保志书达到《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的志书出版质量标准。
三、加强领导,强化督查,确保按时完成第二轮修志工作任务
1、各部门各单位从现在起一定要把第二轮修志工作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修志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经常过问和检查指导修志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修志工作经费、办公用房、办公设施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二轮修志工作顺利进行。
2、要把第二轮修志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任务考核的内容,建立修志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定期通报制度。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修志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督促落实、考核奖惩等各项机制,认真抓好落实,推动修志工作快速有序进行。
3、加强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将加强对修志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县地方志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能,加强对各部门修志工作的指导,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对各部门修志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进行通报,督促各部门加快修志工作进展,确保第二轮修志工作高质量按时完成。